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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至[231]在凋零下新生:夏虫之冰语·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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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是一部充满奇幻色彩与命运转折的性转小说,讲述了主人公伊芙从而立之年的男子一朝觉醒成为身份神秘的小姑娘后的奇遇。故事一开始,伊芙在皑皑雪山中惊醒,失去了过去的记忆,与粗犷温柔的旅人哈维因相遇。在这片无垠冰封的荒野中,哈维因以极富仪式感的方式为伊芙制作了温暖的衣物,并通过精湛的鞣制技艺、火热的篝火和独特的储物道具带来一段令人心动的生存与救赎体验。两人之间既有尴尬又充满温情的对话,伊芙那逐渐复苏的记忆,与哈维因低沉而笨拙的语调,共同构建起一段迷离又充满悬念的冒险旅程。书中穿插了魔法、机械与异世界文明的奇特混搭,描绘了从午夜至黎明、从冰川到火焰之间那一幕幕令人屏息的景象,例如“薄云缭绕、满月苍白”、“狂风卷携冰雪”等细腻描写,都使这一切充满了诗意与戏剧性。各种命运的交错、身份的转变以及紧张与温暖的情感对撞,让读者仿佛跟随伊芙一起,穿越未知的山脉,探寻那被遗忘的过去与将要开辟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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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Plain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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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2025-03-11
Original Link [Unknown link(update needed)]
Author 橘赭Juzer
Region 未知
Date 未知
Tags 性转小说, 伪娘, 男娘, 变身, 跨性别, 魔法, 奇幻, 冒险, 异世界, 轻小说, 失忆, 雪山生存, 命运重塑, 冰雪奇缘, 荒野求生

本文由多元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存档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正文

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

作者:橘赭Juzer

简介:

当伊芙醒来时,自己正处于皑皑雪山之中。曾经还是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如今却变成了一个身世不明的小姑娘。而在这个世界,文明的发展是非线性的:耕田放牧、齿轮蒸汽、电力自动、飞空遁海、魔能炼金、机械意志… 人要如何生活在这样乱七八糟的世界里? 或者,并不需要关心这些事。登山露营、游湖钓鱼,一切顺其自然,这样最好。 观之所见,听而得闻;事出有因,祸福由人。

黑夜与雪山

薄云缭绕,满月露出苍白的面庞,洒下一片惨淡光幕。

连绵不绝的白色山脉,一片连着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

一名少女站在遮风的山壁高崖之间,穿着一身单薄的白裙,裸露的双腿陷在雪中,一动不动。她平视远方。翻涌的云与不动的山形成了两片灰寂的世界,无序与混沌在这片广袤的无人区主宰了一切。

狂风呼啸,雪从山崖之上簌簌落下,似飞沙走石一般顺着山间斜坡向着深渊滚落,只留下一道道笔直延伸的雪印,仿若神鬼的脚印。

一声轻微的响动掩藏在这片轰隆作响的天地间,满脸胡须的男人将一只不知名的野兽扔在了崖壁的一处凹角,他看着不远处少女的背影,摇了摇头,随后掏出一把匕首,将尚存余温的巨兽开膛破肚。这野兽足有四米身长,有着洁白蓬松的毛发,头部像狼,脸部狭长多毛,獠牙和指甲呈黑色,躯体像猿,前臂长而有力,后腿粗壮短小,尾部宽大如扫把,其名为“凶白”,擅长攀爬、跳跃,其性迅捷凶猛,以雪山各种飞禽走兽为食。当男人把这野兽分解处理完毕时,时间已经过了午夜,此刻,几大块完整的冻肉堆在男人身旁,内脏与带着血肉的骨头被扔在更远处,而完整剥下的兽皮则被分割成了大小不一的几片铺在雪地上。男人拿起登山镐,在岩壁上撬下几块带着冰雪的岩片,摞成一个简易的防风底座,并在其中放好细柴和粗柴,四周的积雪被他高高地堆了起来,用来反射篝火的光与热。他搓了搓沾满兽血的手,从打颤的牙齿间挤出了一段咒语,于是覆冰的岩壁之下有了一缕暖光,男人双手伸出,仿佛捧着一朵花一样将一簇颤巍巍的火焰送进了柴堆中心,静等了片刻,他看着柴火中冒出浓烟,然后火焰随风窜起,才终于舒了口气,胡须之下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男人坐在篝火旁,拿起还能看出头部形状的一块带毛兽皮,打量了片刻,便拿起匕首,细细地刮掉皮下的脂肪与杂质,再用水咒进行清洁,他在皮上涂抹了一层不知名的药剂,用柴禾和铁丝固定架在篝火旁烘烤——他在以这种方式来进行快捷而简陋的鞣制工作。

少女依旧一动不动,望着远方,云层慢慢变得稀薄、散去,月亮从高空滑向天边、最后消失,时间一点点流逝,从午夜至黎明初启。

终于,男人走到少女身旁,少女的黑发映出夜空般幽幽的蓝色光泽,男人呆愣了片刻,才将手中的皮帽子戴在了少女的头上。恶兽的头部毛皮被男人的精湛手艺做成了可爱兔头的模样,两条毛茸茸的长耳耷拉在帽子两侧,刚好护住了少女的耳朵,原本作为初等火咒指环核心部件的炉心红宝石被一分为二,做成了兔子眼睛点缀在帽子顶端,能够一直如同暖阳般传递着温暖。男人后退了几步,打量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又回到了岩壁之下,加了几块柴火后,又拿起另一片鞣制好的毛皮……

几小时后,太阳升起,阳光从每一座高耸的山顶向下漫延,皑皑群山仿佛都在发光,可这光却并未给雪山带来多少温度。

男人又给少女做了一件及膝的轻便斗篷和一条用兽尾做的围脖。他用一条红丝带将少女散乱及腰的长发束成一条下马尾,看上去精神多了。

太阳在东方的山峦中渐渐升高,光芒顺着山壁向下侵染,直到第一缕阳光照在少女的脸庞,在她毛茸茸的白帽上描出一个耀眼的金色轮廓来,从未有过动作的少女终于眨了眨眼。

她先是左右看了看,又将双手从斗篷两边伸了出来,揉了揉眼睛。她张了张嘴,露出惊讶的神情,然后将右腿从雪地里拔了出来,向前迈出一步,又立刻退了回来,她有些慌乱地原地转了一圈,最后看到了岩壁之下的篝火,于是就如同脚下踩火一般一蹦一跳地跑了过去,最后站在了篝火旁的一块兽皮上。

男人也随她走了过去。

“你是谁?”少女刚问出一句话,就露出惊讶的神情,她摸了摸自己的咽喉部位,一脸的难以置信。她捏了捏自己的脸,又开始在斗篷之下摸索着自己的身体,那神情就好像是丢了家里的钥匙一般。

“你……什么也不记得了吗?”男人走到她面前,他的声音是低沉而温和的,可说起话来却像是舌头打了节一样笨拙,他一字一顿地说:“我叫哈维因,洛德·哈维因。”

“我怎么了?”少女似乎有些激动,声音有些颤抖:“我不是摔下去了吗?这又是哪里?”

“难道……你还能记得那些事吗?”哈维因满眼希冀:“你再想一想,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吗?”

“我叫……”少女看着眼前满脸胡须的大叔,湛蓝色的瞳仁随着眼睛的睁大而开始变得有神,沉睡已久的意识此刻也终于理顺,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浮现在她的脑海之中,她有些怔怔地说道:“伊芙特罗娜……”

“你果然记得!”哈维因惊喜万分,“还能想起什么吗?”

伊芙思索了片刻,似乎确实想起了什么,想开口,可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你能想起自己的名字,本身就是个奇迹了。”哈维因苦笑道:“不过,伊芙特罗娜这个名字不能用了,你以后就叫伊芙,这个名字很常见,嗯……就叫伊芙·哈维因,如果有人问你这个姓是怎么回事,你就是你是洛德·哈维因的女……不,妹妹,你觉得怎么样?”

“都行。”伊芙点点头,她似乎是因为感觉冻脚,试图翻卷脚下的毛皮,可那毛皮十分坚硬,她无论如何也没法扳动其丝毫。

“你再忍一会儿。”哈维因说着,从一旁又拿出一块兽皮,用匕首裁成了两截。

“这是哪里,怎么这么冷?”伊芙坐在柔软的兽皮上,尽量用斗篷裹住自己的双腿。

“无垠山脉,世界北部的尽头。”哈维因一边裁剪手中的兽皮,一边说道:“这里离山脉入口有几百公里远,但其实还不算深入,你看,这里还有不少活物呢。”

哈维因与伊芙谈了一些关于无垠山脉的事,两人都在话语中礼貌地试探对方。

“那现在我们要去哪?”

“不去哪,就在这里待着,等休息好了,我会想办法送你回去。”

“回哪里?”伊芙问。

“这确实是个问题,主要是你想去哪里。”哈维因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我这边认识的人虽不多,不过都还算靠谱,能去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你想住贵族家,还是住镇子里,或者庄园主家?林地的精灵聚落也可以,你想去哪?”

“精灵?”伊芙瞪大了眼睛,“还有精灵?”

“当然,你以前肯定见过。”

“我以前?我以前是谁?”

“你以前当然是……是个很厉害的魔法师,虽说是魔法师,但你基本上什么都会,后来因为出了一些意外,所以……”

“出了什么意外?”伊芙依旧面色如常,那发问的语气就好像是在打听一个陌生人一样。

“很难说清,你看你现在连这世上存不存在精灵都不记得了,要和你解释清楚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哈维因说道:“我们还是说刚才的事,你更想去哪儿?要去看看精灵吗?”

“不去,我只是好奇,至于去哪……你给我个建议吧,我实在是弄不太懂。”

“我觉得去庄园比较好,那里人少,事情就少,地点是在克利金都城附近的郊区,那里住着一对夫妇,他们人都很好,庄园的主人茂奇是我曾经一起旅行过的朋友。”

“好。”伊芙点点头,“你说你想办法送我回去……然后呢,你要去哪里?”

“我还有点事,等忙完了我会去找你,别担心。”

伊芙转过头,看着远方的山脉。狂风卷携着冰雪漫天飘洒,耳旁的篝火哔啵作响——这声音是如此的安逸,仿佛听一听就能驱散寒意。

哈维因给伊芙做了一双长靴,他的手艺与他的粗糙形象几乎就是两个极端。伊芙看到那双带着绒球装饰的白色绒毛靴子,竟然变得羞赧起来,这让哈维因拿着靴子的手有些无措。

“不试试吗?”

伊芙点点头,有些为难地接过了靴子。

靴子的内衬也同样覆着雪白的兽毛,只不过被剪短了几分,看起来十分规整,这双靴子很小,伊芙伸出一只脚,还有些难以置信地比划了一下,确认自己确实能够穿上后才将脚伸进了靴口,果然靴子十分合脚。这双靴子正好能够覆盖膝盖位置,由于事先在篝火前烤过,穿起来柔软而温暖,靴底处还隐约能看到嵌着几根兽爪的指甲,可以像冰爪一样大大增强靴子的稳固和抓地力。

而就当伊芙试靴子的功夫,一块大铁板被架在了篝火上。伊芙呆愣愣地看着他将一大片雪白的脂肪分割成小块,扔在铁板上煎烤。

“这些铁板铁架……你从哪弄的?”伊芙满目狐疑,被毛茸茸包裹的她睁大了眼睛,如同一只好奇的小猫。

“就是从……这里。”哈维因从怀中掏出一块银色罗盘,罗盘之上镶嵌着几块小小的黑色晶体碎片。

“什么东西?”伊芙朝哈维因身旁靠了靠,看着他手中的物品。

“储物道具,你看上面的星空石。”哈维因指着那几块加起来还没有小指指甲大的黑色碎片解释道:“这东西只诞生在以太,是以太空间的空间浓缩结晶,只要以特殊的方式加工,就能够利用这种物质的特性来储存东西。”他打开了罗盘盖子,给伊芙展示了盖子内里雕刻的复杂纹印。

这些黑漆漆的石头在伊芙看来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以太在哪?上面?”伊芙伸手指了指天空。

“是啊。”哈维因看着她一脸好奇的模样,不禁心中酸楚。

伊芙特罗娜曾经几乎对这世界的一切无所不知,可现在却……

铁板上的脂肪化成了一摊热油,冒出丝丝缕缕的白气,哈维因将凶白的后腿肉切成巴掌大小的片状,在铁板上炙烤,两人看着滋滋作响的肉排,竟一同沉默了下来。哈维因用夹子将肉排翻了个面,诱人的肉香扑鼻而来,闻到这个味道,原本忧心忡忡的伊芙终于不再皱着眉头。

哈维因从储物道具中又拿出了香料和碟子,将肉排烤好撒料之后便将其中一片切成小块,装碟,放在伊芙面前。

“谢谢。”伊芙表面表现得平静,内心却已经迫不及待了,她拿起叉子便将一块兽肉塞进嘴里,好在无垠山脉十分寒冷,兽肉进嘴时热度已经去了一二分,伊芙品尝着嘴中滚烫的食物,一股似鲜似辣的味道在口中漫延,令她生出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之感。

伊芙吃了两大盘,连她自己都觉得惊讶,可哈维因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只是笑着看她吃肉。

一顿美食下肚,有效地驱散了疲劳与寒冷,也令伊芙有了一些困意。

哈维因将一只金属杯子放在铁板边缘,倒进半杯烈酒温好,就坐在篝火旁吃着烤肉慢酌。在这冰天雪地之中,只有热食才能带给旅者无尽的力量与勇气。

“这是什么肉,怎么这么好吃?”伊芙揉了揉自己微胀的腹部问。

“凶白,一种比较危险也很稀有的动物,凶白肉确实美味,但你也别小瞧了我的厨艺。”哈维因喝得微醺,原本性格沉稳的男人也开始自卖自夸起来。

“你叫哈维因?”

“叫我洛德吧。”哈维因笑着说。

“能说说以前的事吗?”

“以前?”哈维因摆了摆手,“你不知道也罢,你只要知道,我值得你信任,是你很好的朋友,就行了。”

太阳斜斜地挂在南边半空,便不肯再前进一寸,隐隐有落下的趋势。此番景象似乎印证了哈维因的说法——无垠山脉地处世界北部的尽头。

饭后,哈维因拿出一把肘长的五弦小琴,单看琴箱有点类似尤克里里,他把琴放在大腿上弹了起来,那粗糙的手指在琴弦上扫过,指节时不时敲击在中空的面板上,打着拍子,家乡小调在冰封的山壁间回荡,少女专注地听着。

露天的山壁就像是一座山林间的狩猎小屋,两人在此暂时驻足休憩,直到第二天天明。

“我在山脉入口处留下了一个传送印记,可以将你直接送出山脉,但山脉之外是一大片松林,你得自己走出去,等到了最近的红鹰堡,你就出示这封信给当地的守卫,他们会派人把你送到克利金的。”

哈维因将用魔法融化的火漆倒在信封口处盖章,然后将信封交给伊芙。

“可惜你现在无法调用魔力,没办法激活星空石,也就没办法使用储物道具。”哈维因叹了口气,“传送出去之后,顺着罗盘向正南方向走,大概三四公里后会看到一条林中道,沿着道路继续向南走,就能看到红鹰堡了。我在这边还有要事无法抽身,也不能带着你在这里冒险,你出去之后一定要小心。”

他从口袋中拿出一条挂坠,这条挂坠上穿着一枚不起眼的古铜币,他将挂坠戴在伊芙的脖子上,藏在兽皮围脖中。

“你什么时候去找我?”伊芙问。

“你从红鹰堡坐马车出发去克利金,大概得花上三个月的时间,而我在这边顺利的话,或许能和你差不多时间到那儿,就算耽误了,最晚也不迟于两个月。”

“松林那边会有野兽吗?”

“有很多,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你身上有凶白的气味,它们只会躲着你走,反倒是进了红鹰堡之后,你该提防的是人,伊芙,记得给他们看信。”

秃子与胖子

伊芙闭起眼睛,直到耳旁的呼啸之声变得安静,不再有那刺骨的寒意吹拂脸颊之时,她才睁开了眼,眼前是一片郁郁葱葱的针叶林,身后则是连绵不绝的雪山。

她看到不远处有一颗松球,便走过去捡了起来。那松球很大,像一颗褐色的大菠萝,由于没有完全脱水,它沉甸甸的。她仰头看着眼前那一棵棵的参天大树,对这世界的一切都有种虚幻至极的感觉。

可能你已经猜到了:她自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且当她来到这个世界,所带过来的只有自己的意识与记忆。她还记得自己以前的名字和身份,她记得曾经的一切,那些记忆并不属于哈维因所认识的伊芙特罗娜,而是属于另一个与其毫不相干的人,一个生活在公元纪年世界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一个十分普通的上班族。

他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记得自己那时是站在阳台边上的,但最终自己究竟是意外坠楼,还是蓄意……又或者根本没有坠楼,那就不得而知了。唯独那段记忆是模糊的,像是被笼罩了云雾一般。

曾经的生活如一潭死水,而从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他总是处于一种厌厌的幸福状态之中:与同事相处的不错,有一些平凡的爱好,且有资金与时间的支持。也许有心情差的时候,但那姑且都是暂时的,他总沉浸在独自一人的浑浊世界中,怡然自得,虽然收入尚可,却一直没有成家的打算,一个人安逸生活得久了,就很难再想着改变什么。

直到过了三十岁,他才逐渐认识到——肉体终是敌不过岁月的。没有大病,也没有重大变故,他只是见证了在他这个年纪的人可能会有的衰败迹象,结果就受到了不小的打击。独自生活的人在精神层面通常是敏感的,他发觉自己的精力在下降,慢性病加重,皮肤时常会过敏,他的睡眠质量也在变差,时不时地出现入睡困难的状况,可为了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状态,他又要强迫自己躺在床上,但这样的焦虑却愈发令他无法入眠……身体上的折磨令人无法专注任何事,而心理上的压力更是一种致命且无解的伤害。当一个坚定的独身主义者因痛苦而感受到孤独与无助时,他或许已是在走向末路。古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他有时会想:当一个人生于世,并不为“承大任”而去与命运斗争,只是为追求个人幸福时,试炼与厄运就单纯只是一种无妄的惩罚,一种无因的苦难。

他无法回想起来自己在阳台时究竟做了什么,他承认那几天确实心情和身体都有些不在状态,但他并不认为自己会因为这点小事要去寻死觅活。

可世事无常,谁又能把握自己永远没有错误的念头呢?他喜欢美食、喜欢书籍、喜欢音乐、喜欢电子游戏,创造与积累便是他生活的重要意义,也正是如此,他不会被任何事轻易击倒。但总有这样一个偶然的机会,恰逢一个偶然的念头,如恶魔在低语,引诱那些站在崖边的人俯身去凝视深渊。一个被头痛困扰许久的人走在大街上,在疼痛最烈的那段时间,是否有那么一瞬会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想要冲进车流一了百了?一个项目负责人,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上因疏忽而出现重大事故,他会不会为求解脱,在失眠的夜里打开窗户,纵身一跃,以此逃避太阳升起之后的追责?虽说这些念头通常都是一闪而逝的,但难保另一些突发事件夹杂其间不会成为最后一根稻草。人因痛苦而产生了冲动的念头,即便只有一瞬,却足以走向毁灭,即便这种毁灭并不是他们真正乐意见到的——或者说,那是对于生命的错误估价,以毁灭寻求解脱,其代价注定是失去所有……

林间有鸟叫声。

发散而混乱的思维在此终止,伊芙手中依旧捧着那颗松果,她仰着头呆愣愣地看了半晌,终于有了下一步的动作。

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稚嫩的面庞出现了一副老气横秋的表情。她掂了掂手中的松果,然后松开手,像踢球一样将松果踢了出去。松果被一下子踢出老远,这让伊芙有些意外,她意外的是,自己踢出松果的那只脚并未感受到一丝疼痛,难不成这还是梦?伊芙按住自己身前的斗篷,看着粘着松果碎屑的白色靴子,便俯身拍了拍靴面的白色绒毛——还好没有弄脏。

年轻人的身体就是好,没灾没病,浑身轻松,走起路来都是轻飘飘的。她一边走一边感叹。

不管她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总之,伊芙心里还是有些美滋滋的,没有了一切负担,对于某些人来说,一无所有反而是最快乐的,伊芙现在十分自由,她有些洋洋得意,事实证明,命运最终还是对她青睐有加。若不是人生地不熟,她甚至想抛下哈维因直接跑路,这样,既不用去扮演失忆的伊芙特罗娜,也不用因为女性身份而在人前无法放开手脚。

如果这是一场梦,她必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可无垠山脉的刺骨寒冷已经在无声地警告过她:一切都是真实的。

伊芙一手托着罗盘,一手拿着一根类似能量棒的食物吃着。临走之前,哈维因又给她做了一个与帽子同款的兔子挎包,以收纳这次旅行所需要的地图、罗盘以及其他工具和钱财,而除此之外,包内的剩余空间便被塞满了食物,其中大部分就是这种能量棒,由各种干果与糖压制而成。哈维因对着地图给她校准好了罗盘,教她一些最基本的使用方法后,便让她按照罗盘箭头所指的方向前进了。

从无垠山脉入口走到林中小路,即便是一路走走停停,伊芙也只用了不到两小时的时间,而沿着林间道向南行进,路程就要远得多,哈维因说可能要花上两天的时间,但伊芙却走了三天半,按照哈维因的叮嘱,她这几天总在远离林间道的林中过夜,好在有这身温暖又强韧的兽皮,在树林里过夜总比在无垠山脉露天过夜强。

第三天下午时分,伊芙穿过一片枝繁叶茂的杂树林,红鹰堡近在眼前。

红鹰堡是边境重镇,在地理位置上有一定的军事意义,同时也是北方最大的战略物资——高弩松木的加工区。

因而,例如伊芙这样着装怪异的陌生人,便是当地守卫重点盘查的对象,而当守卫看到她手中哈维因那封信上的火漆印时,守卫的神情便从审慎严肃变成谨慎敬畏了。

那名守卫右手握拳放在胸前,向面前白得晃眼的小姑娘敬了个礼,说道:“原来是您,还请到堡中会客厅稍等片刻,大人马上便到。”

北方的城堡几乎都是白石堆砌而成,而这座历史悠久的红鹰堡建筑主体则更是古老,青灰的城砖带着高纬度地区独有的冷峻色泽,就好像是千年老冰。

城堡中各处都有站岗和巡逻的士兵,他们或持长枪或腰间负剑,使得从未见过如此阵仗的伊芙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压迫感,跟随堡中侍卫一路前行的她本来还一头雾水不知什么状况,此刻更是觉得自己入了狼窝虎穴,藏在帽子和围脖中的小脸已经变得煞白。

这种临场感不同于隔着屏幕看戏,人的求生欲会在遭遇危险的情况下本能激发,而此刻伊芙就处于这样一种时刻准备逃跑的状态。

但危险的状况没有发生,士兵们很尽职,侍卫也很客气,两人七拐八拐,穿过一道中间种着耐寒植物的露天回形走廊,最终走进了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这里就是会客厅了。

红鹰堡的会客方式并不是一种典型的官方接待方式,所以才能如此高效——这是因为负责人预先收到过上级指令,而哈维因所用的印章更是羽地盟军统帅专用的黑羽印,黑羽印对于军人的意义就在于分秒必争。

来的有两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北方摩德萨男人,两人的个子竟都有一米九以上,一个像熊一样又壮又胖,留一头金短发,脸色白得有些发绿,名叫巴恩巴罗斯,另一位的体态正常一些,名叫科雷格夫,看着比四十出头的巴恩巴罗斯年轻许多,此人相貌端正,浓眉黑眼高鼻梁,可惜是个光头,颌下蓄着浅浅的棕色胡须,国字脸,乍看上去就好像是脑袋上下长反了一样。

两人刚走进门,第一眼看到坐在沙发上的伊芙时,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就好像有什么突发事件超出了他们的意料一般。他俩对视一眼,然后一同走到伊芙对面的位置,科雷格夫行的是平举右手捶胸的北方军礼,巴恩巴罗斯则是左手手掌伸直,指尖贴在右肩头,略微朝伊芙躬身,这是鹿汀派的礼节,可伊芙却不知情,她见两人郑重其事的模样,于是也站起身,脱下绒帽,有模有样地学着巴恩巴罗斯回了一个同样的鹿汀法师礼,她其实并没有注意到两者行礼姿态上的差异。他们看到伊芙的举动,似乎受到了莫大的鼓舞,皆是笑逐颜开。他们等着伊芙坐回沙发,却半天不见她动作,科雷格夫只得开口说道:“阁下请坐。”伊芙坐回沙发,心中却有些惴惴,她抬头看两人,却见他们并肩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正襟危坐,似乎表现得比她更紧张。

初次见面的意外尴尬局面虽然令三人都有些沮丧,但这样笨拙而朴素地向对方展现友善的方式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开端。

“我是科雷格夫·伯克林,是红鹰堡这边的负责人兼指挥官。”秃子介绍完自己,又指向身旁的绿胖子,“这位是巴恩巴罗斯·德安萨,本职是药剂师和医生,在这里也是我的助理和参谋。”

“我们在几个月前就接到了来自首都的指示,说会有带着黑羽印的大人物来访,请问阁下是……”

“伊芙·哈维因。”

“那……哈维因大人是阁下的?”听到了熟悉的姓氏,科雷格夫的语气就有些急切。

“是我的兄长。”

两人对视一眼,均露出恍然之色。

“所以说,持黑羽印的大人物就是哈维因大人喽?”

伊芙假装镇定地点了点头,表示肯定,但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

“那么,阁下是从无垠山脉到这里来的?”巴恩巴罗斯问。

“对。”伊芙被他们一人一句“阁下”地叫着,不知怎么的竟然觉得有些飘飘然了,而当她做出肯定的答复,对面两人的表情也变得肃然起敬起来。

“我们已经看过信了,阁下似乎是要出国?”

“要去克利金……”伊芙的语气有些弱,她并不确定克利金在这里算国内还是国外。

“阁下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尽快吧。”

“去克利金路途遥远,可能需要整备一番,阁下不如今晚在此休息一晚,明日清晨出发?”

“正合我意,那就多谢二位了。”伊芙见事情顺利谈妥,心中喜悦,连说话语气也开始学着对面二人,开始拿腔拿调起来。

三人又聊了聊关于无垠山脉和哈维因的事,见天色不早了,便吩咐仆人为伊芙准备房间过夜,而当科雷格夫和巴恩巴罗斯离开会客厅时,竟都深出了一口气。

“这壁炉也烧得忒旺了点。”巴恩巴罗斯擦了擦自己油亮的额头,“你瞧我出的这身汗。”

“是啊。”科雷格夫扯了扯自己的衣领,感叹道:“也快到夏天了。”

“没想到哈维因还有个妹妹。”胖子说:“你注意到她那身衣服了吗?”

“怎么了?”

“可不简单。”巴恩巴罗斯凑到科雷格夫耳边压低了声音问:“你有没有听说过凶白?”

科雷格夫猛地侧过了脑袋,差点撞到巴恩巴罗斯的鼻子,“什么意思?别告诉那身衣服是用凶白的皮做的……”

“没错了。”巴恩巴罗斯啧啧了两声,“她从无垠山脉出来,口风还那么紧,这兄妹俩肯定是在执行什么非常重要的任务。哈维因是什么身份你也清楚,而这位哈维因女士,连我也看不出她实力的深浅。”

“真的假的。”科雷格夫皱起了眉毛,一脸难以置信:“她看上去也不过十四五,你说比你实力还强?”

“人不可貌相。老哈维因你也知道,死了四五十年!洛德·哈维因现在至少也有六十多岁,也可能七十多,如果说这位伊芙真是哈维因的亲妹妹,只怕也得是你奶奶辈的人了。”

巴恩巴罗斯的一番话让科雷格夫惊得嘴都合不拢了,他的表情变得不太自然,勉强一笑说道:“巴叔,你就别开玩笑了……”

“你想啊,你十几岁时候能有多少见识?”巴恩巴罗斯摇了摇头,“只怕是满嘴漏风,别人试探你几句,就要把家里有多少产业都要说给人听吧。”

科雷格夫没有反驳,因为这事他确实做过。

“我可太了解你了,看见小姑娘长得漂亮,就想着要去套近乎。”巴恩巴罗斯哼了一声,“三十多岁的人的,重权在握,到现在却还像个小年轻。科雷,你可别去招惹那位。”

“我怎么敢……”科雷格夫耸了耸肩,苦笑道。

而在另一边,无垠山脉深处……

当哈维因攀上中部峰脊时,便看到了那柄红色长匕首。

竖直插在岩石之上的匕首发出幽幽的光,在夜空之下如一颗燃烧的心脏忽明忽暗,匕首周围一圈的雪都被其散发的热量蒸干,留下了一个一米直径的小坑。

哈维因在地图上划掉第六个标记,走上前去,将匕首从岩石上拔了下来,收进了储物罗盘中。

他掀开岩石,从其下方的坑洞中拾起一本古旧的铜皮大书,而大书之下还压着一封信,这让哈维因心中一颤,他急忙俯身拆开信封,就站在这冰天雪地的山顶上开始查看上面的文字。

“给洛德的:已经逝去的终是无法挽回的,所以我也不再说那些感人的废话了。

“此处已深入腹地,不知这种程度的寒冷是否能冲淡你心中那股无法宣泄的怒火?如果还没有,那就继续找下去吧,去所有流星坠落的地方。

“想必你已经找到了另一个我,但你既没有亲自送她离开山脉,也没有放弃寻找剩下的线索,我想,凭你的性格可能已经开始怀疑了,怀疑我骗了你,而我也确实骗了你:她不是我,不是年幼时的我,也不是失去记忆的我,但她与我有关,你可以看做——她是我的延续。

“当初那样说在很大程度上是想安抚你,以免你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蠢事,有些仇恨并非真实的仇恨,它们能随着时间而消解,而有些越烧越旺的,这才是真正需要解决的。再等等吧,洛德,别把怒火发泄到无辜者的头上。我怕他们会说:‘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终于也受到了她的蛊惑,成了第二个恶魔。’

“化解世间苦难之传道者,身死而成就世人是谓其命数,但我未能达到这一点,自认也无法做到,你也是一样。或许新的伊芙特罗娜可以,但我也不能确定,她是异乡人,是一颗种子,她需要在此扎根成长。洛德,关照她吧,但别把她当成孩子,把她当做你的朋友,去尊重,去理解,去向她学习。

“洛德,我知道,对于你来说,有些话只能有一个听众,那就是我,我离开了,那些话便永远失去了意义,成了无法种出果实的坏种子,但思想是长存的,你是这世间最理解我的人,只要你活着,过去的伊芙特罗娜就尚存人间,她会在你心里对你说话……”

信纸在夹杂着霜雪能量的狂风中逐渐破损,最终化成粉末在哈维因手中散去。他有些无力地瘫坐在了岩石上,疲乏地耷拉着眼皮,他就这样眯着眼睛望着连绵的山脉,望着山脉上空稀疏的星。

一个红色亮点从远处飘忽而来,如同一颗明灭不定的流星,由远及近越来越大,直到近处才能隐约分辨出那是一只鸟,一只火红色的如隼般大小的鸟。

那鸟的速度极快,就像一枚无羽的铁矢,只一瞬间就飞到了哈维因身边,扑腾着火红发亮的翅膀,稳稳地落在他的左肩上。它就如同一个红彤彤的提灯,将脚下的白色雪地映得鲜红一片。

这只鸟有着尖而笔直的朱色长喙,上喙的尖端锋利如刺呈钩状向下弯曲,随喙骨反向延伸的坚硬角质沿着它的面部形成了一个类似柄状的曲形头冠,这头冠如同一块烧红的铸铁,其温度仿佛能够点燃空气。

“怎么了,又不开心了?”那鸟突然口吐人言,声音却如同一个老绅士般深沉。

洛德摇了摇头,视线却仍停留在远方,他拿出那枚红色匕首,递到了鸟的面前。

那只鸟歪着脑袋看了一下,然后说道:“这不是我的羽毛吗?而且还是送给伊芙特罗娜的那根。算了,你留着吧,我可不会收回已经送出去的礼物。”

洛德嘴角一歪,露出一个笑,这笑容并不生动,他哼了一声,说道:“我现在才想起来问你,很多鸟类都是用自己最漂亮的羽毛来求偶,你呢,也是这样?”

“你说呢,洛德,以前我就和你说过,我们都是伊芙特罗娜的追求者。”它在他耳边小声说。

洛德动了动肩膀,仿佛那里停了一只苍蝇,鸟也动了动翅膀,调整着平衡,竟然没掉下来。

“现在好了,我们都失恋了。”哈维因无力地感叹。

“是啊,我们都失恋了。”鸟重复着他的话,然后又说:“你在这边都找到了什么?你好像已经知道了真相?”

“大概。”哈维因站起身,“所谓的智慧是一块水晶,所谓的知识是一本魔导书,所谓的躯壳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女孩,虽然还有感知和灵魂没有找到,但我觉得这些东西就算集齐了也是没办法去复活一个伊芙特罗娜的,不存在什么炼金术配方,她确实死透了。”

“看来她把我们都骗惨了,还是节哀吧。”鸟半张着翅膀,碰了碰哈维因的脸。

“伊芙身上有我留下的印记,你去找她吧,别在这里烦我。”

“伊芙是谁?伊芙特罗娜?”

“伊芙就是伊芙。”

“你究竟在说什么?还有,你说你要单独留在这里?难不成……”

“别吵,我只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待上一阵子。”哈维因搓了搓自己干燥皲裂的面部。

“我不同意。”那鸟摇了摇头,“我很担心你。”

“你担心什么?我会出什么事?”哈维因说,“你倾慕伊芙特罗娜,纯粹是因为她的外表而非灵魂,因为她像极了你的第一任主人。”

“是第一任……呸,第一个朋友。”鸟扑腾着翅膀,急忙纠正他。

“而就在刚才,你去第十三个标记地点的时候,我找到了一个小女孩,她和伊芙特罗娜一样有一头发蓝的黑发,活生生就是一个小号的她,她就是我刚才说的伊芙。”

“真的?”鸟瞪大了眼睛,它的尖嘴几乎要戳进哈维因的耳朵里。

“我说了,她身上有印记,你能找到她。”哈维因偏了偏脑袋。

“你应该早点说,我马上就去找她!”鸟扑腾着翅膀,爪子却没离开哈维因的肩头。

“好。”哈维因再次将红匕首递到鸟的面前,“这回你又能用得上了。”

鸟伸出翅膀,翅尖触碰到那匕首,那匕首便化作一根漂亮的飞羽,隐在它那众多红色羽毛之中。

“帮我向她道个歉,就说我临时有事,暂时不能回去找她了,你带她去达克仁夫妇家。”

“明白了。临走前再冒昧问一句,您是想在这里待多久?”

“两三年吧。”哈维因的目光扫过月色下绵延的蓝色山脉,“二十八个地点,我们在这里找寻了半年,现在只找到了九个,我想把它们全部都找出来。”

“哦?你确定不用我帮你?”

“这里挺不错的,别管我了。”

“那好吧,保重,如果你决定出来了,别忘了给我发信号。”

鸟飞走了,男人落寞地坐回了岩石上,卸下了他坚强的面具。寒风掠过群山,发出呼啸之音,掩盖了男人抽吸的声音,细碎如沙般的雪被风倒卷向高空,又漫天洒下。在这苍凉而冷峻的极地群山中,悲痛欲绝的男人在无助地宣泄着心中的愤懑与对逝者的思念,风雪山川的翻涌包容了他的一时懦弱,并予以慰籍。

旅行新手(其一)

红鹰堡地处于摩可拓国,位于羽地极北,而摩可拓则是曾经的摩耶迪萨的一部分,地多平原、寒冷,其北部地广人稀,民风彪悍,对于外来者而言,似乎只有真正有实力者才能受到本地人的尊敬。

“从这里去克利金还挺不方便的。”伊芙身旁,老管家莫瓦伸出粗糙的手,指着地图上的某一点,说道:“最快的路是这一条,这里……需要渡过天暇川,我们的马车到时候就不能用了,需要渡川后在对面另寻,然后还有这边,这片森林大得很,需要在外围绕过去,或者走日光谷的行军峡道,这里的路会好走一些,但有可能会遇上一些危险的野兽……”

“找一条安稳一点的,我不着急。”伊芙连忙说。

“伊芙女士,我们还是走行军峡道吧。”另一边,一个少年建议道:“我们摩德萨可不怕那些野兽和土匪,您就安心享受旅程,那些麻烦事全交给我们。”

少年名叫博文罗斯·伯克林,今年十七岁,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同他的将军父亲科雷格夫一样,博文罗斯也有着棱角分明的脸庞,但下颌没他父亲那么宽,虽然因此少了分稳重相,却多了点少年人独有的英气。

他对伊芙的态度是尊敬却又带着怀疑的。博文罗斯不像他的父辈那样,只要听到哈维因的大名便不敢有半点猜疑——他有着属于年轻人的敏感心思。伊芙的来访惊动了红鹰堡中所有有名有姓的人物,而当博文罗斯听说了这件事后,就从自己父亲的口中听得了事情的详细经过,他当时便向父亲提议自己要充当护卫跟随伊芙一同前往克利金。科雷格夫觉得这要求既合乎礼数,也能让博文罗斯跟在大人物身边增长见闻,也就同意了这件事。

而今天清晨,当博文罗斯第一眼见到伊芙时,他着实有些失望了,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看神态似乎还在回味着昨晚的好梦,直到现在还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她是这样的散漫娇气,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丫头嘛。可博文罗斯并没有将这分轻视表现出来,他虽与他的父亲一样也是在巴恩巴罗斯的训导下长大,但他要比他父亲敏锐得多,也因此,他对陌生人时刻保持着尊重与谦卑,能谨遵教导。虽然其中的道理他还不甚明白,但他明白这样做总比事后被某人痛骂一顿要好得多。

即刻启程。与伊芙一同前往克利金的一共有七人,有一名车夫、科雷格夫的两名亲卫、博文罗斯以及他的三名护卫。按理说,护送此等身份之人,本不应该只派出这么几个护卫,但科雷格夫与巴恩巴罗斯一方面高估了伊芙的自保能力,另一方面又错误会意了她那句“尽快”,以为她是在要求轻装简行,而伊芙又恰好对一切常识都缺乏了解,她自然没有异议。所以最终,护送小队就只成了个象征,虽然小队成员个个实力不凡,但没了大人物出行的阵仗,终归是对不轨之徒缺乏震慑。

车队只有一辆马车,由三匹高原壮马拉着,车夫驾车、博文罗斯和伊芙乘车,护卫五人各骑着耐力持久的戈兰战马分布在马车周围,且有一人牵着多余出的一匹马,是给博文罗斯准备的,另有一些补给被放在两个双轮挂斗中由几匹马轮流拉运。他们在上午太阳升起不久后出发,初春季节路况还算良好,伊芙出发后不到两天就到达了摩可拓境内的第一座城,算是走出了鲜有人居住的边境之地。

博文罗斯与伊芙虽同坐一辆马车,两人却没怎么交谈过,伊芙想了解关于这个世界的事,却不知怎样发问才不会让人生疑,她生性谨慎,或者更贴切的说,她胆小怕事,她走前还问老管家莫瓦要了几本书,说是要在路上读一读以用来解闷,可等她翻开书之后就傻眼了——她看不懂书中的字,只能看出这有可能是一种表音文字。

那么问题来了:伊芙是怎样听懂并说出当地能听懂的语言的?

她在看书之前甚至没意识到这一点:她说的似乎不是她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语言,却也并非是一种新的语言,而更像是思维的直接表述——就是说,她想说的话被自动翻译并传达给了对方,而反之亦然。

伊芙抬起头,看着马车车厢对角的一边,那里坐着博文罗斯,这个留着棕色寸头的年轻人此时正倚靠着车厢闭目养神,嘴里似乎还在默默念叨着什么。

“博文罗斯?”伊芙试探性地轻唤。

“您说。”博文罗斯倏地睁眼,他坐正了身子,表情恭顺地看着伊芙。

“你觉得……我说的是什么语言?”她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终于问出了纠结了半天的问题。

“什么语言?”博文罗斯茫然地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不是摩德萨语吗?”

“我说得怎么样?”她又问。

“很好,像在说母语。”博文罗斯连忙点头。

“那么,我说几个词,你看能否了解。”

“好,您说。”博文罗斯咽了口口水,似乎有点紧张。

“汽车。”伊芙说。

博文罗斯眼睛亮了起来,“是一种类似马车的交通工具吗?但我没见过。”

“差不多。”伊芙听到博文罗斯的回答,心中十分惊讶,随后说出下一个词:“下一个——飞机。”

“一种能飞起来的机械……”博文罗斯有些疑惑,“只凭借机械真的能办到吗?”

“柏拉图。”

“似乎是某个古代城邦的思想者?”

伊芙越来越惊讶了。

“芫妥。”

“是一种能吃的有特殊香味的植物?应该是有点类似风帆草?”

她想说的是芫荽,却故意说了个错别字,可对方依旧能够清晰无误地理解,就好像说出的话只是用来辅助思想的传达,而其本身发声的差异却是无关急要的。

“手机。”

这次,博文罗斯张了张嘴,却没答上来,他有些沮丧地说:“我好像能听懂您话里的意思,但我说不上来那是个什么东西……您是怎么做到的?只用一个词就能表达得这么具体,难不成这是一种魔法的妙用吗?”

能对发言者的表达做出注释,却不能让倾听者接受超越其常识的理解。

“算是吧。”伊芙敷衍答道。

显然,她注意到自己正在表达一种比语言更为精细且准确的交流形式,就仿佛是在表达思想本身,这到底是什么?是伊芙特罗娜所具备的天赋,还是说……

她想起了哈维因,想起他说话时那奇怪的腔调,他那时是在说汉语吗?她突然想到了什么,伸出手,从脖子下方钩出一条挂绳,将一枚带有体温的古铜币从怀中抽了出来。

是这东西吗?伊芙皱着眉想。为什么在魔法世界这等程度的技术能够这样轻松地实现?如果按照曾经世界的科技水平来评估的话,这枚铜币至少是强人工智能甚至是超人工智能出现之后才能被发明出来的设备,而据她目前所见,摩可拓国似乎还处于中世纪文明的水平,所以——超常规的装备从何而来,魔法难道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如果不是真正穿越到这个世界并亲眼见证,伊芙是绝不会思考一个剔除了神秘主义和自然宗教元素后的魔法世界要以一种怎样合乎逻辑的方式实现自洽——可现在,她确实穿越了,当这个世界大概率不会是梦境或者是虚构世界,那么,要怎样理解并生活于这个世界上,就成了伊芙需要面对的问题。她想先去了解,再去决定是否要以她曾经惯用的理性思维去应对将来一切可能发生之事。

博文罗斯看着沉思中的伊芙,擦了擦头上的汗。未知的无疑是可怕的。刚才,仅仅只是一段对话,博文罗斯就已体会到伊芙的深不可测,他甚至有些担心对方其实早已察觉到自己先前有过不敬的心思,只是没说出来而已。于是他只得怀着愧疚的心情干坐在那里,活像一个忏悔中的虔诚信徒。

但两人的沉默并未持续太久,他们听见护卫们那里传来了笑嚷声,博文罗斯打开车窗去看,才知道原来是有人猎到了一头鹿。

那头鹿脖颈中箭,箭从后颈斜鹿头中,箭尖从下巴处穿出,似乎是射中了脑干部位。这头灰鹿并没有完全失去生机,它的后腿还在用力腾地想要逃走,可身体却已经掌握不了平衡,只能像个陀螺一样侧躺在干枯的草地上以头为中心原地打转。初春的温度不高,热气从鹿撕裂的伤处和口鼻中升腾向半空,而它身下的褐黄草叶上也被涂抹得一片殷红。伊芙看到这一幕,觉得有些不舒服,可又忍不住去看。一个矮个子护卫翻身下马,在众人的欢笑与叫号声中跑向了那头濒死的鹿,他瞅准机会用右手握住了鹿的一条后腿,然后向后一拉,便将一柄匕首了鹿敞开的前腿内侧某处,然后,这头鹿就彻底不动了。

矮个子名叫戈鲁西多,是一个骑马射箭的好手。

戈鲁西多将鹿的肚子当场破开,表情认真且严肃,嘴里似乎还念叨着一些听不清楚的话,他将内脏用匕首割下,一摊一摊扔向路旁刚发了新芽的灌木丛中,然后抓了几把草叶,将手上和鹿肉上的血液擦了一擦。他将处理过的剔骨鹿肉和鹿皮扔进了战马身后的挂斗中,没过多久,车队便继续前进了。

伊芙盯着那挂斗看了一阵子,仿佛能闻到从中散发的血腥味道。

“戈鲁西多以前是个本地小部落里的猎户,他们那个部落不事农耕,几乎每个男人都是打猎的好手,而这家伙又是他们之中最厉害的。”博文罗斯以为伊芙在看马上之人,于是向她介绍。

“你们除了水煮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做法?”伊芙突然问道。她自从在雪山上吃了哈维因做的煎凶白肉之后,就一直想念那焦香醇厚的味道,而来到红鹰堡却是连吃了几天只放了盐的白水煮肉,所以心中很是无奈。

“您想怎么吃?”博文罗斯问。

“烤、煎、炸,怎么都行,就算水煮,也好歹放点配菜和佐料。”

“我明白了。”博文罗斯听出了伊芙话语中的抱怨,他解释道:“这些人都是边疆军人出身,风餐露宿惯了,吃东西是从来不过舌头的,而且我们也没考虑到您会和我们一同用餐,其实您应该提醒我们带个厨子。”

“什么意思?和你们用餐有什么问题吗?”伊芙听他这么说,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您这种境界……完全可以不吃饭的吧?”博文罗斯对于伊芙的问题同样感觉莫名其妙。

“什么境界?”伊芙又问。

“就是——像哈维因这样的境界……”

“哈维因是什么境界?”

“是……我也不太了解……大概就是不用吃饭的境界。”博文罗斯被问得心里发虚。

“可他确实也得吃饭。”伊芙皱着眉,摸了摸自己的挎包——不然哈维因怎么会带这么多干粮上山?

“那可能是我搞错了。”博文罗斯终于被她问得动摇了。

当天晚上,他们就做了烤肉。

几个人聚在篝火前,一同眼巴巴地看着鹿肉在火焰之上翻转着,滋滋作响,油花从半焦的肉上渗出,沸腾着滴向柴火之中。博文罗斯此刻亲自上阵,握着充当烤叉的木棍慢慢转动,见火候差不多了,就从鹿腿上割下了一小块肉,放进嘴里,结果被烫得龇牙咧嘴,他哈着气说道:“差不多了。”

于是,众人一同将带骨的半头鹿从临时搭建的烤架上搬了下来,用匕首分割,而又见其内部依旧带血,并未完全熟透,便将外层的半焦熟肉割下装进盆中,再手忙脚乱地将其余部分架好继续炙烤。

有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个白瓷盘,将一块看起来品相好的鹿肉切成片状盛盘,送到了伊芙面前,对于这群没见过世面的粗汉子来说,这就算是体面了。

伊芙一直就坐在马车车辕上,肩膀挨着车厢前侧,看着这群人笨手笨脚地做着。她没办法亲自动手,又碍于身份不便对他们指手画脚,只得坐在稍远的地方干着急,而看到拿过来的成品卖相不错、香味诱人之后,心中也释怀了,她将腿上的斗篷下摆胡乱卷了卷,露出其下的白裙裙摆,将盘子搁在腿上,却半天不见有人送来进食的餐具。

“博文——”她有些不太好意思地小声唤道。

这声音埋没在众人嘈杂的叫嚷中,可博文罗斯却也奇迹般地听到了,他转过头,英俊的脸上灰扑扑的,额头上都是汗。他站起身,侧过身旁的几人,走到伊芙面前。

少女抬起头看着他,指了指自己腿上的盘子,又摊了摊手。

夕阳下,少女湛蓝色的瞳仁仿佛如同宝石一般透亮,她带着不似有笑的浅笑,在这副精致而没有多少表情的脸上,很难猜出她在想什么,可她的眼睛却像是会说话,就好似是从刻意的压抑中露出的微光。

博文罗斯就这样呆呆地与她对视了几秒,然后才意识到她想要什么,他先是原地走了一圈,然后摸了摸自己身上,从自己小臂上的腕带中抽出一枚带鞘袖珍匕首,递给伊芙。

“这是巴叔送给我的,基本上没用过,很干净。”他解释说。

伊芙见匕首实在过于精致,便下意识不太想用,她目光一扫,见到不远处装在铁管中的餐叉,于是用手去指。

“那些都是他们用过的,不合适。”博文罗斯将匕首从鞘中抽了出来,叉在一块烤肉上,说道:“您不必客气。”

伊芙目送博文罗斯离开,便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的烤肉上,她用刀挑出一块,送入了嘴中。

淡淡的咸味配合焦香的肉味,刚入口还算不错,可一嚼起来就会发现,这肉又柴又硬,韧得如同一团抹布,无论怎么嚼都是一坨。

这一顿烤肉在众人的沉默咀嚼声中结束,众人在品尝过后便都有些兴趣索然了。猎人出身的戈鲁西多捂着腮帮子埋怨自家的小少爷手艺太差,却丝毫不提自己刚才也在一旁指手画脚,短发的博文罗斯惭愧地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倒是有一副不恼的好性子。

当晚,伊芙独自一人躺在车厢中,却是惭愧得睡不着觉。这顿晚餐虽然搞砸了,但没人怪罪她的任性,怪罪她浪费了半头鹿——可事情总经不住去想,她把脸埋在毛茸茸的帽子中,在狭小的车厢中翻来覆去了一整夜。

旅行新手(其二)

旅途中,伊芙总能看到一些从未见过的地貌与景象。那些从未见过的动物与植物,那些由不知名矿物所生长出来的覆着五彩苔被的圆环状矿山,还有春雷之下那蕴藏元素之能的斑斓云朵……对于生活在这片大陆的土著来说,这些事物都是见怪不怪的,它们会出现,会产生,是自然而然的,但对于伊芙来说,却是震撼人心。她还能记得自己第一次了解到地球在宇宙中有多么渺小时的震撼,而此刻,那曾经偶有一瞬的感悟却又再从心中显现,对自然的敬畏与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她喜欢春秋季的某些天气。春季与秋季的景色虽不同,但气候的相似却又能让人感受到同样的好心情,她喜欢下过雨的多云的晴天,空气湿润且干净,时间最好是太阳刚升起或者将要落下却未至夕阳的时候,温度只有十几摄氏度,穿一件厚外套就不会太冷,走在户外时,风吹拂在身上就如同浸在夏季冷冽而清澈的山泉之中,仿佛只有在这样天气里,自然才能与城市中的人达成暂时的和解,给予钢铁森林以自然的生气。

在摩可拓,气候正值春季,空气新鲜且湿润,伊芙因此而心情舒畅。虽说旅途中伙食不好,且越向南行融化的道路也越是泥泞,但这些只是小问题,她甚至不讨厌这样的旅行,或许唯一能影响到她心情的,便是在她心底深处无孔不入的思乡之情了。作为一个独自一人生活惯了的人,这种心情是极为难得的。原本的伊芙在远离家乡的城市找了份工作,以摆脱自己的父母,即便是离乡十几二十年,他也依旧没有思念过家乡和父母,他的母亲十分反对他的行径,甚至曾几度哭着骂他冷血,说白养育了他这么多年——有时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他的一生循规蹈矩,没有做过坏事,却也从来不会主动关心别人。比起别人,他似乎只爱自己,可久而久之,他也开始厌恶起这样的自己,于是到了最后,也便无甚可爱了。他隐居于市井之中,却混迹于人群,他在城市中工作,却又对所看到的一切漠不关心。对于心中那份莫名存在的思乡之情,伊芙是有种苍凉之感的,就好像自己并非在新世界得到了重生,而是像一个被命运抛弃的人,像是参加了一场盛大宴会,带着满足过后的意兴阑珊,最终遁入黑暗的街巷。她举目四望,却茫然不知家在何处,家是那样的遥远,那距离或不能以光年计算,甚至是超越了宇宙的距离,她与曾经的那个世界永别了。她有时会想起自己的房间,想起那些在书架上码得整整齐齐的书,那些阳台上定期浇水长得很好的植物,厨房中曾经费尽心思想要弄到手的各种调味料,那些心仪已久且忍痛下了单的电子设备……这些都是一个人热爱过生活的证明,也是一个人长期孤独生活的写照。新的美好在短时间内并不能替代旧有的经营,就如同痛失旧爱与初遇新欢这两件事同时发生,奇异的纠结之感令她感到十分难过。

伊芙也因此感到迷惑,她在这个世界是否也同样带不走任何属于自己的心灵财富,而只是一个过客?可再想,命运给予的总比失去的多——碌碌无为且望不到尽头的过去换一个奇迹的开始,很显然这并不是件赔本买卖,想到这里她也就安心了。

那天,猎人戈鲁西多又用他神乎其技的箭术射下了几只羽毛鲜亮的禽类,便问伊芙要怎么吃。

对于这个听说是大有来头的少女,红鹰堡的勇士们其实并未表现得如他们的顶头上司博文罗斯那样处处谨慎,而相处得久了,一些有子女的护卫们更是十分大胆地表现出类似长辈对子女般的关爱,其中戈鲁西多就算一个,他看得出伊芙这几日仍在因为那天的事耿耿于怀,便以玩笑的口吻来向她征询意见,为的是让她安心,而伊芙听到戈鲁西多这样说之后,也确实一改之前的闷闷不乐,且表示这次一定要亲自动手。

猎人戈鲁西多对伊芙的要求感到十分意外,他向博文罗斯表达出询问的眼神,而博文罗斯略一思忖便同意了。

也就是在这一天,仿佛太阳冲破了黎明,伊芙真正体会到了旅行的乐趣。

车队在一处河滩碎石地处扎了营,这天天气晴朗,正午时分的太阳甚至有些烤人,于是护卫们便以两米多高的树杈作为顶点,用防水的篷布斜斜地拉起一顶灰色的大帐篷。两个由碎石和淤泥堆砌而成的吊式烤炉很快就被搭建起来了,护卫们取了河水,架在篝火上烧开,他们将热水浇在几只飞禽的毛皮上并趁热拔去羽毛,动作十分麻利,几只飞禽的皮是灰白的,剖开腹部其肌肉呈现红褐色,能看到其皮下有着一层厚厚的亮黄色脂肪。他们将烧得差不多的篝火残渣倒进了两个烤炉中以烘干其中的水分,溅起的火星与炭灰随着凉爽的春风卷向半空,瞬间就不见了踪影。伊芙卸下了帽子与围脖,在营地附近转来转去,有时好奇地看着戈鲁西多挑拣着能作为箭羽的斑驳羽毛,有时去看那几头卸了挽具在河边饮水的高原马,一名身材微胖的护卫见她的马尾发在风中乱舞,便招呼她过去并给她重新梳了头,这个中年人名叫波勒,家中有三个女儿,他用满是老茧的大手十分熟练地给她扎了个土里土气的麻花辫,不禁让众人乐得够呛,但大家笑并不是因为波勒扎麻花辫的手艺,而是因为伊芙那窘迫的表情。的确,光从这位大人平时的眼神和举动来看,她绝不可能是表里如一的十几岁年纪,毕竟因岁月而沉淀下来的气质是不可能装出来的,他们之前就这么想——可从波勒给她梳头发开始,那种稳重、从容且略带忧郁的气质便在一瞬之间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副无措与害羞的模样,令众人大感惊奇。

少女的脸蛋微红,没有了以往给人的那种疏离感,就仿佛是原本遨游天外的灵魂终于回了躯壳,有了属于年轻人的生气。

博文罗斯看着不远处肩头搭着麻花辫的黑发少女,心中砰砰直跳。伊芙的美貌是能驾驭任何发型的,就算是梳着一头麻花辫,她也仍旧像个出尘的仙女一般,没有一处不完美。

而伊芙自己却是另一种感受。

性别是一个敏感话题。人无法决定自己出生时的性别,可性别却能很大程度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逻辑与思维倾向,这种影响无疑是伴随终生且难以动摇的。也正因为生理上的差异,两者之间终究是无法感受也无法完全理解彼此,只能以现象猜本质。伊芙能够表现得像一个女孩子,甚至能够装得很像,但她却不能像一个真正表里如一的女性一样去思考去生活,以前不能,以后估计也不大可能。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或许最大的苦恼就在于此——此人以前并不会产生这样的性别焦虑,可现在却不得不去考虑。但另一方面,以男人的天性来说,她有时又会想,等去了克利金,一定要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好好研究一下这个身体,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在大多数时间,伊芙都在刻意忽略自己身体上的感觉差异,体现在众人眼中的,便是她沉静寡言、少动好静的性子了。而当波勒给她梳辫子的时候,她才有几分钟避无可避地回想起自己现在是个女孩子的现实。她因此而一时惊慌失措起来。

但相比女人心的男人,似乎男人心的女人的焦虑会更少一些,这和当代的社会审美趋势有关,和平年代的人们更偏爱女性之美,而战争年代可能相反,不同的环境影响了人们的择偶观,而随着择偶权重的改变,性别优势也在发生微妙的转变。在人们的印象中,女扮男装总比男扮女装更好接受(可能与道德价值与慕强心理有关),但现在,喜欢穿女装的男孩子却越来越多了(需要留意的一点是,他们有很多并非是跨性别者),虽然在主流媒体中还颇具争议,但无疑也从亚文化圈逐渐走向了大众文化,这或许是与社会对偏主流文化日益提升的包容性与审美表同的正反馈效应有关……

不好意思,有点跑题了,我们还是来说伊芙吧。

总之,伊芙对于自己如今是个漂亮小姑娘这件事其实并不反感,尤其是当她无意间朝着平静的河面上瞧了一眼之后——她看着那水中倒影时,甚至还有点美滋滋的,漂亮的人谁不喜欢呢?

当护卫们将食材处理妥当之后,便是伊芙登场的时候了。其实她对自己的野炊技能并没有抱多大的自信,但她对博文罗斯那顿烤鹿肉又实在是耿耿于怀,以至于此时反倒能够放开手脚去做,不用担心会做出比那顿更加难以下咽的东西。

禽肉的外皮上满是黑芝麻大小的毛孔,看得伊芙直起鸡皮疙瘩,她指着那些还残留着少量羽发的毛囊,又让护卫们细细地清理了一番,这才算满意。飞禽很大,有一般公鸡的两三倍的体积,但还是比火鸡小,如果将其中一只去头去爪再从中竖劈成两半,这一半便刚好能挂进吊炉中。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不会做,只不过现在手里没家伙事儿啊,行军的时候什么野味都能遇到,有些猎物的肉还十分难熟,但我们有一种带锁扣的铁锅,将肉和米一起放进去煮,再放点盐巴和黑旗塔松的小松果调味,一会儿就能煮得软烂,很神奇吧?”马车夫希兹乔对伊芙说。

“神奇什么?那不就是高压锅吗?”博文罗斯一边用匕首在禽兽上戳孔,一边望向这边。

“松果也能调味?”伊芙好奇地问。

“当然喽,那可是我们那里的特产香料。”

“你现在有吗?”

“您稍等。”车夫希兹乔咧嘴笑了笑,他那浓密的八字胡也翘了起来,他跑到马车上,拿出一个小麻布口袋来,摊开到伊芙面前,露出其中一颗颗葡萄粒大小的松果,松果圆溜溜的,呈黑紫色,伊芙拿出一颗,从干燥蓬松的松果上掰下一粒小巧的种子,放在嘴里咬成两半,眼睛一下子瞪得大大的。

黑旗松果的口感像桂树皮,但味道伊芙是熟悉的,那是一种类似黑胡椒的味道,但又不是完全相似,黑胡椒味是种子外皮的味道,其内部包裹的干瘪松子似乎又有另一种有些熟悉的味道,但她一时间又说不上来。

“太好了。”伊芙笑逐颜开,“那就用这个吧。”

众人看着少女的笑,就好像是瞧见了蛇发女妖一般,皆是一动不动,甚至惊讶得连惊讶的表情都没来得及做出来。

她拿着松果本来是想亲自动手的,却被博文罗斯拦了下来。

“这个您打算怎么做?”他问。

“碾成粉末?”伊芙看了眼身旁的禽兽。

于是,博文罗斯就在河边找了几块能够当做臼来使用的凹面石板,不厌其烦地从口袋中挑出二十多颗小松果舂成细细的粉末。

她又指挥护卫们将舂好的粉末与淡黄色的盐巴一比一地混合均匀,在篝火上烤制片刻,使之变得干燥出味,然后将其涂抹在开了孔的禽肉外皮之上静置一段时间,等禽肉外表干燥并不再有水分析出之后,再放入预热过的烤炉之中加盖焖烤。

烤炉的火很旺,不消片刻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伊芙透过吊炉预留出来的孔洞看了几眼,等火候差不多了,就让人揭开盖子将禽肉提出烤炉,而这时众人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禽肉那金黄与深褐色交叠的外表皮。

护卫们在河滩的一处有树荫的阴凉地上搭起一个小木桌,而伊芙就坐在这里,享用着已经去了骨头并切成小块的带皮禽腿肉。伊芙还未坐下,便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放进了嘴里,禽肉的外皮焦香带脆,而腿肉则鲜嫩多汁,那口感吃起来不像禽肉,更像是满含肌红蛋白的半熟牛排,配合着小松果与盐巴的增香去腥效果,这味道真是令人惊喜。

“有酒吗?”吃了两口之后,伊芙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就问一旁的博文罗斯。

“当然有。”博文罗斯跑去车夫希兹乔那里小声说了几句什么,便见希兹乔十分高兴地去了挂斗那边,将一个撬掉盖子的板条箱搬了出来,里面装满了玻璃酒瓶。

“告诉他们别喝太多。”博文罗斯叮嘱了一句,从箱中拿出一个和其他瓶子不太一样的细长酒瓶,然后向着伊芙这边走来。

希兹乔看着博文罗斯离去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

博文罗斯取了一个玻璃杯,将深红色的酒液倒进了杯中,放在伊芙面前,自己则是隔着一个桌角在她身旁坐下。

“这是什么酒?”伊芙举起杯子,看着那如同血液一般的液体,将鼻子凑近闻闻,能闻到一股果香与酒精混合的气味。

“一种南方产的浆果酒,您尝尝。”伊芙没有喝过这种酒,博文罗斯倒不觉得奇怪,毕竟这种酒产量很少,不是什么主流的产品,如果不是曾经的校友还想着他,他也不会弄到这样新奇的玩意儿。

伊芙浅酌了一口,咂了咂嘴。这酒似乎度数不低,大概能有二三十度,甜度类似半甜的白葡萄酒,只能隐约喝出甜味,但果香味浓郁,是类似草莓与覆盆子混合的味道,有一定的酸度,酒液之中混合着少量的气泡,喝起来比较爽口,竟然有点像调制酒。

伊芙见博文罗斯一直在看自己,就提议道:“你也一起吧。”

“什么?”

“一起吃。”伊芙说:“我自己坐在这也有点不自在,而你老是围着我转,不如你再拿一套餐具和酒杯过来,陪我在这边吃。”

“好,没问题。”博文罗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旅行新手(其三)

吃饱喝足的众人在这里停留了一晚,第二天又在河里捞了一些鱼,也按照昨日做肉的做法又做了些烤鱼,同样吃得尽兴。

伊芙又喝了些酒,弄得自己晕乎乎的。她这几天的心情实在是好到了极点,一方面是因为有美食好酒相伴,而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个世界所带给她的新奇感。

人的生活在大多数时间里都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强迫劳作,既无意义也无希望。人与社会强大而紧密的联系却使得这荒诞的行为变得合理,人为了生存而被束缚于高速运转的社会中,人是别无选择的。人离不开网络,足不出户便能知天下事,当信息与知识的获取变得快捷而廉价时,便有更多的时间用来满足物质欲望了,而当金钱成为自古以来最有用之物时,人爱的便只有金钱本身了。

伊芙以前也是觉得,如果没了网络,没了水电和天然气,没了温暖的房子,没了发达的物流体系,人是活不舒服的,但现在她才明白,人能够有最简单最开心的活法,不用去关心那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琐事,去做一个不问世事的聋子瞎子,即便是一天只忙于那两三顿饭,那也能满怀希望地活着。但问题在于:人难以自己做出选择和改变,即便是身处于地狱的煎熬之中,人也不会挪动半步,也因此,就算是要像犬儒一般,要放弃眼前的生活,去住在木桶里、躺在地上晒太阳,那也是需要极大的勇气才能做出来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惰性,是对不确定性的一种恐惧。

好在,伊芙最终没有面临这样的选择,而是生活选择了她。

这一趟旅行着实给她增长了不少见识。

有一次,他们在路上遇见了一只像棕熊一样巨大的狼,一名护卫看到这头狼,便脱光了上身的衣服,跑到了狼面前一边拍着自己健壮的胸脯,一边吆喝了起来。

“哎,你这怂包!来你爷爷这里,来打一架!”

这位护卫名叫哈鲁罗巴,是几名护卫中最健壮的一个,他有一身虬结的结实肌肉,皮肤是健康的红色,看上去浑身都是力气。

于是伊芙就看到那头灰色的巨狼竟然用后足稳稳地站了起来,前足的尖爪如同钢针一般都露了出来,这怪兽大吼了一声,尖锐震耳的声音听得伊芙有些心颤,高原马也不安地撩起了蹄子。

可这哈鲁罗巴却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猛地冲了出去,一肩头撞向这头两米多高的狼的腹部,嘭的一声闷响,就见这狼被顶了一个趔趄。这就像是给了它一个开战的信号,两者很快便扭打到了一起。

在以前,伊芙对这种斗殴事件自然是避之不及的,甚至不太会去看热闹,更何况现在一人一狼还打得这么激烈,可又见身旁的伙伴们都看得兴起,一点也不为斗殴者担心,伊芙也就跟着放心了。

这狼虽然有着利爪,可那利爪拍在哈鲁罗巴身体上却只能留下一道道红印,而不能给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让伊芙对这个世界上人类的能力又有了新的认知。通过这件事,她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处处小心,不要因为旧世界的思维定势而在这里想当然地做事情,那样无异于是在给自己挖坑。

两者打得久了,伊芙也终于看出来了,在这场斗殴之中,哈鲁罗巴根本未尽全力,甚至是以逗弄弱者的态度与其你一爪我一拳地有来有往,于是伊芙便也看笑了。他们打了能有半个小时,最终那头狼因为体力不及哈鲁罗巴,被一拳捶在了脸上,那狼后退了两步又晕乎乎地倒在了地上,嘴里还发出了一声犬类独有的呜咽声。

“哈!”哈鲁罗巴举起两个拳头,做胜利者姿态,而那头狼则独自爬了起来,踉踉跄跄地跑远了。

看着那狼逃走的样子,伊芙又是觉得滑稽又是觉得可怜。

一个多月后,他们到达了天暇川,这说明他们已经旅行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路程,比预想中的要慢一些。

天暇川是一条十分宽阔的河,站在河边,能远远看到河对面那连绵的灰色山脉。护卫们雇了两艘能载马的大船,将八个人九匹马一同载往对岸,而更大的马车却没办法运过去了,只得留在当地驿站处保管一段时间。

而当过了天暇川和灰色山脉之后,摩可拓真正的面貌才真正展现在伊芙眼前,这边的气候明显要比北方暖上几分,就连阳光也显得明媚。

南方的城池大多都比北方繁荣,坐落密集,这让伊芙十分满意,每当车队入城整顿补给时,她都会去集市上瞧瞧,除了那些看着稀奇古怪的商品,她最在意的就是当地人所贩卖的食材。伊芙让随行的博文罗斯付账,她比较偏爱蔬菜和发酵食物以及禽蛋,在这个季节里,蔬菜都是越冬保存,和另一个世界中的越冬蔬菜一样,大部分看起来都像是十字花科或茄科植物,有类似白菜或卷心菜的,也有类似萝卜和土豆的,形状大多古怪;而发酵食物大部分是腌制的种子或菜根以及少部分的肉类,除了部分臭不可闻的罐装食物之外,伊芙都买了一些尝尝,她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风味独特的食物;而市集上所售卖的禽蛋则有大有小,有些看起来就像是上了彩釉一般有着鲜艳透亮的花纹。有一次,伊芙盯着一颗篮球般大小的禽蛋看了一会,博文罗斯便自作主张地将其买了下来,还喜滋滋地抱在怀里,问伊芙要怎么吃。

而在路上,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有:能够一口吞下成人的黑色巨蜥,会喷火的群鸟,还有半路设埋伏的劫匪……不管是什么,这队护卫就像当时博文罗斯在红鹰堡时所说的那样——麻烦事交给他们,伊芙只管享受旅程就好。

新奇的事物一件接着一件,仿佛一过了天暇川,世界就活了起来。

但伊芙一直就是个态度消极之人,她对风险的厌恶程度极高,做事畏手畏脚、瞻前顾后,从表象给人的感觉就是胆小怕事,一副失败者模样,是以,每一次经历的突发事件即便是被有惊无险地解决了,她依然会觉得后怕,仿佛这些偶然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无形的恶意一般,她自己也清楚,这样的臆想实在是没什么道理,但这想法总会从她的内心深处溜出来,在她兴致正浓的时候扫她的兴。看来,即便是重回年轻,一个人也无法像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充满干劲、一往无前了,至少在短时间内还不行。

但也许伊芙这人有趣的地方正在于此,她对这世界的敬畏,能够让她以慎重的态度去迎接未知的事物,以完备的姿态迎击无可逃避的挑战,将来,若她有幸能品尝到胜利的果实,希望曾经那因时光荏苒而消磨的自信心能够重新回到她的身体里去吧。

“戈鲁西多,你每次打到猎物好像都在自言自语,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吗?”旅途中,伊芙将头探出马车的窗口,问这位与马车并排骑行的猎人。

“那都是习惯了,不提也罢。”戈鲁西多笑着摆了摆手,他见伊芙依旧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于是又耐心解释道:“那是我们那边的土语,我们部落人打猎时都会这么说,大体意思就是感谢上苍赐予食物,愿刀下的灵魂得以安息……”戈鲁西多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说这些话似乎还让他有点不好意思,随后他又继续说道:“您也知道,我现在是加入的王国军,说这些其实不太合规矩……”

“这又是为什么呢?”伊芙被他说得有些迷糊了。

“戈鲁那些对猎物说的话是和国教冲突的。”博文罗斯在一旁对伊芙解释道,他的声音很轻:“只有国内的承喻教徒才能加入王国军,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异教徒和被驱逐者都不行。”

听到这里,伊芙恍然大悟,急忙对戈鲁西多说道:“不好意思,我不该问这个的……”

“这有什么。”戈鲁西多身后的一名护卫快骑了两步,他叫法姆勒,但大家通常叫他红卷发,“现在可不是七世那时候了,只要不是犯了伤天害理的大事,谁会拿这个挑毛病?”

“他说得对。”戈鲁西多也点了点头,“我是十七岁那年受的礼,虽然比这群人晚了点,但好歹也是真正的信徒,之所以还保留着以前那些打猎的习惯,不是因为信,只是觉得……不应该忘。”说着,他仰起头,朝着远处的群山望了一眼。

“戈鲁,你想家吗?”车夫希兹乔的脑袋从车厢前面探了出来,没想到他也在留意这边的对话,此刻,他的八字胡又翘了起来,他好像一直都很喜欢笑。

“瞧你说的什么废话。”戈鲁西多有些激动,“当然想了,做梦都在想。但我也喜欢在军队里,还有像现在这样出任务,人还是要出来见识见识的,等我年纪大了,到时候就回部落继续当个猎人——当个老猎人,再教出一群小猎人……”

“你不是最讨厌小崽子吗?怎么现在……嗯?”希兹乔眨了眨眼,语气揶揄,“准备找婆娘了?”

“说什么呢,别乱说。”戈鲁西多朝希兹乔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这边的伊芙还在听。

“这有什么。”希兹乔的脑袋又努力探出了一点,朝着从车窗透出半个脑袋的伊芙挥了挥手,然后他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戈鲁弟弟,如果你把大人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那才是不敬呢。”

“我哪有。”戈鲁西多争辩着,他此刻脸色涨红。

希兹乔和戈鲁西多说话时,都在偷偷瞄着伊芙,看她的反应,当发现她已经对当前的话题失去兴致,正望向远处耸立如林的漆黑柱形山时,便自觉停止了争论。

“西卢坡着实有太多沉山了。”戈鲁西多说,“能占一半的土地,要是没有这些山,这边的发展肯定要比现在好得多。”

“沉山就是宝贝,那就是融成一大坨的铁币!”红卷发法姆勒似乎不赞同戈鲁西多的看法。

“可那东西也只能看着,谁能用上?”戈鲁西多说,“我知道你又要说克利金了,他们确实有能力加工这些金属,但那是他们,和咱们摩可拓可没关系,不管是切割器还是矿炉,都不可能弄到手。”

“你这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戈鲁。我倒是听说有那边的商人打算过来瞧瞧,和咱们这里的人做买卖,就算不能在国内建冶金厂,至少能把切割器弄过来。”法姆勒说。

“是吗,消息可靠吗?要是真这样那倒还挺不错的。”戈鲁西多说这话时没刚才那么有底气了。

“不错什么?”希兹乔说道:“克利金虽然一直都在西边挖地,可难保哪一天就会露出尖牙,到那时候,这些沉山上的铁块就要变成砸在我们脑袋上的铁锤喽。”

戈鲁西多觉得希兹乔说得好像也对,不由点了点头。

“怎么可能打起来,你以为还是二十多年前?仗早就打完了,协议都签下来了,不可能再打了。”法姆勒说,“现在东面有基岚那群狼崽子在看着咱们,还想着要统一祖国,那才是我们该提防的,现在摩可拓最缺什么?技术!人才!如果克利金要向我们示好,不把握住机会才傻!”

“基岚那好歹是自己人,自己人打自己人用得着克利金那群矮子插手?基岚如果打过来,不管谁打赢了摩耶迪萨都还是摩耶迪萨,如果被外人攻占了,那我们就都要变成三四等民,是要变奴隶的,你懂不懂?”希兹乔说得激动,几乎要从马车上站起来了。

“我都说了,仗是打不起来的,你老是往这方面扯。”法姆勒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你总想着打仗,不是东面打就是西面打,基岚就算想接手摩可拓,那也不是光靠打仗就能解决的,上面要是都像你这么想,那仗说不定就要真打起来了。”

“快打吧快打吧,我都等不及了。”希兹乔背靠着车厢,语气懒散地说道。

“这德行。”法姆勒啐了一口,也不再说话了。

戈鲁西多自觉没什么文化,刚才听着两人争辩,竟一句也插不上嘴,而当他的目光无意扫向伊芙时,却发现这位少女居然听得还挺认真。

车夫希兹乔与红卷发法姆勒的对话隐含了很多信息,先不说有多少是真的,至少这些信息对伊芙了解这个世界的一些方面很有帮助。

“大人您领过兵吗?”同样注意到伊芙态度的还有在车厢中的博文罗斯,伊芙听到他这么问,就转过头,坐回到座位上。

“我?我怎么可能领过兵……”伊芙觉得他这问题问得有点离谱。

“抱歉,我只是看您对这方面好像很感兴趣,而且您兄长又是盟军的统帅,就觉得虽有性别约束,但您还是有可能涉足军务的。”

听到博文罗斯这一串的解释,伊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回答有些随意,博文罗斯的问题似乎另有深意——军队管理层对个人武力有要求吗?女性不允许涉足军务吗?这世界的男女地位又是怎样的?想到这里,伊芙又不敢乱说话了。

“没那回事。”伊芙装模作样地笑了笑,“我和哈维因不一样,我更喜欢在理论方面钻研。”

“原来如此。”博文罗斯肃然起敬,恍然大悟道:“所以您才要去克利金!”

“是啊。”伊芙胡乱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快挂不住了。

一见倾心(其一)

日光谷的行军峡道在上个纪元曾作为一处关隘使用,且如今仍能在这里找到旧世界的战争遗迹,此地位于摩可拓的西部边境,而越过这片荒芜的群山后,便能够到达克利金了。

行军峡道终年重雾。这种雾并非一般的雾,而是由大量沉积于此的元素能量形成的悬浮结晶,这种结晶并非是物质实体,因而不会被人或生物吸进肺里而罹患疾病,但能够用某些魔法进行有限地干预,这种物质似乎是这个世界所独有的,有点类似伊芙那个世界所谓的“灵魂”,再结合这里是古战场的说法,这种不占据空间体积却能看到的实体倒真像是众多亡者的灵魂所化之物了。

就因为这雾,摩可拓不得不放弃守卫此地。由于气候和地理上的多重极端环境,导致此地攻守皆难。严重的视野阻碍会导致战争局势的不稳定与战果的随机性,因此谁都不会想在这里开战;而险要的地形与元素浓郁的双重因素造成了本地凶恶的野生物种泛滥,使得无论是驻守此地还是阶段性的后勤支持都要付出极大的人力、物力甚至生命成本,这成本若累年通算,每五年就足够建一座中型要塞了。

因此,此地荒凉至极且危险重重。行军峡道虽然平坦,却鲜有车队敢在此通行,就连自认不畏生死的遗迹探寻者也很少有光临这里的时候——因为日光谷的山里比遗迹更危险,尸体比古遗物更多。

博文罗斯当初确实有点逞强的意思,但他对这边又着实好奇,如果能有个实力至强的大人物撑腰,他肯定是顶不住诱惑想要来一探究竟的,但由于这致命的误会,便使得自信满满的众人此刻没做多少准备就敢深入这险恶凶地。但这也不怪他,如果哈维因没有小题大做地动用黑羽印,如果科雷格夫没有问伊芙与哈维因之间的关系,如果伊芙没有向两人行了一个专属于高等魔法师的法师礼,如果巴恩巴罗斯没有认出她穿着一身常人只能在神话故事中听到的凶白兽的兽皮,如果老管家莫瓦没有提到过日光谷这条路,如果……没有如果,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基于自己的考量与目的,而无数的选择累积起来,那便是所谓命数,命运能主宰当下,能左右将来。

雨切·厄洛同样是是受命运驱使之人。他的家族原在埃尔夫兰,是一个在第三纪元被称作艾弗兰托的地方,二十五年前,埃尔夫兰遭遇敌国入侵并占领至今,他的父母成了流亡者,雨切在向北方行进的流亡队伍中诞生,后被托付给了哈坦的一位小有名气的剑术师。这位剑术师是雨切父亲的旧识,雨切就在剑术师的教导下长大成人,剑术师视其为己出,教他知识和武艺。当他十七岁那年,剑术师便按照当年的约定告知了他的身世,且由他自己决定以后的路,于是,他认真考虑了几天,便整理行囊向北进发,一路打听当年血亲的下落。按照他养父的说法,他的父母最终要去往一个叫安杜城的地方,那里是克利金的地界,但外邦人居多,大部分都是从各国来的流亡者,雨切在安杜城附近打探消息,也在这里生活了三年有余,而后来的确也打听到了一些消息——当年那些从南方流亡过来的队伍,大部分都被边境新起的盗贼团伙劫了道,他们杀光男人,再把有些姿色的女人和小孩掳走——流亡队伍通常没什么财宝可抢,这些皮包骨头的女人和小孩便是最有价值的东西了。听说,雨切的母亲是被他父亲亲手杀死的,当时盗贼的马队呼啸着越过流亡队伍前列,那形势逼迫着他父亲做出选择。他杀得很利落,也很痛苦,那时她母亲也才十九岁,这个男人先是一刀割断了自己爱妻的喉咙,然后又把带着热血的刀捅进了自己的身体里,最后也一命呜呼。

“虽然在别人看来,你父亲好像是在以死逃避,是懦夫,但真实情况只有在场者最有话语权。”当时,这个知情者喝得醉醺醺的,说话却不混乱,“你母亲太漂亮了,就算瘦得只剩一层皮,那在边境的盗贼眼中,也依旧算得上是美人。当年的那次流亡是很绝望的,尤其是手里能换粮食的东西越来越少时。那些娇生惯养的贵族不得不依靠吃树皮甚至吃尸体吊着一口气,有的人甚至会把到达目的地作为人生最后的目标,真的,你别不信,有很多都是进城生活过一两年之后才自杀或者抑郁而死的。你父亲当时看到马队时肯定是绝望到精神崩溃了,他的做法倒也干脆……”年迈的知情者喝着年轻人请的酒,哈哈大笑,“你问我是谁?我就是当年骑在马上的……”

这位老汉话还没说完,胸口就中了一刀,年轻人眼睛通红地瞪着他,酒馆中哗啦站起一堆人,皆是手持利器,想将他当场拿下。但中了刀的老汉却喝退了所有人,他将那柄刀拔了下来,扔在桌子上,眉头都不皱一下。他笑着对雨切说:“你都没见过自己的生父生母,怎么为了这事就这么生气呢?”

“就算听到的是陌生人的遭遇,我也一样会生气,更何况那是我的父母!”年轻人胸口起伏,全身气得发抖,他俊秀的面庞有两行泪痕,在面对周围虎视眈眈的目光时,他依旧全然不惧。

“说得也对。”老汉的胸口处流血不止。他阻止了想要帮他包扎的女人,那女人年纪很大,此时流着泪,站在他身旁不知如何是好,而凳子底下,血已经在地板上漫延,老汉像是要睡着了,而后却又睁开眼睛,语气平静地说道:“我祖父是屠夫,我父亲也是,我年轻时也是。我小时候杀只老鼠都感觉害怕,可有一次我那酒鬼父亲喝醉了回来,对我说——去把那头猪宰了,你不去,我就宰了你——我信了,他喝醉的时候确实能干出来。那时候我大概十一二岁,拿着一把尖刀进了猪圈,在混着尿和粪的泥水中追着猪跑,捅了这头黑猪能有上百刀,弄得到处都是血,最后那头猪不动了。我默默地哭,而我父亲就在蹲在围墙上笑个不停,也不知我们俩谁更像疯子。从那以后,我就跟父亲开始学屠夫的手艺,杀鸡、杀羊、杀猪、杀牛……而到了二十多岁时,我因为争执当街杀了一个人,心里竟然没一点负罪感,我逃出了城,也就是那阵子成了强盗,因为嗜杀而被别人敬畏,然后就成了首领。当年被我劫道的行人和车队,从来都不会留下一个活口,再后来,连我那些手下都害怕我,也都一个个逃走了……”老汉敲了敲桌子,身旁的女人给他倒了杯酒,犹豫着送到了他面前,他喝了一口,继续说道:“我那时候是真的厌恶自己,凭什么我是一个屠夫的儿子?我后来就来到了这边,还是当强盗,性子也收敛了不少,因为是熟手,加上不要命,很快就在这边站稳了脚跟,去劫流亡队伍也是我的主意,我承认,这世上没有比我更卑劣更冷血更恶心的人了,你看你周围这些人,有些就是当年从流亡者怀里抢到的孩子。”

雨切环顾四周,不少人都低下了头,他们都是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

“你和我不同,你来安杜城的第一天我就注意到你,身手好,博学、正直。曾经,老首领死前劝我说——盗亦有道。我跟他说,什么道?杀一条血道算不算道?结果,呵,他翻了个白眼就气死了。现在我老了,也开始有些明白了。刚才我那么说,就是想激你,好让你当场杀了我,结果你还故意避开了要害……小伙子,下刀一定要干净利落,杀猪和杀人都一样。”

说完这些,老汉头一歪,便断了气。酒馆中顿时哗然一片。

老屠夫临死前既没有寻求救赎也没有得到谁的谅解,但他成功地将雨切拖进了阴影之中。

雨切被胁迫做了一名盗贼,这是老首领早前就叮嘱的事,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与实力的加持下,他只用了一年半就混成了个头目,在年轻人中颇具威望,再后来,克利金的边防军开始在境内大规模清剿匪类,雨切听到风声后便带着自己那波人去了摩可拓,在危险重重的日光谷扎下营地。

雨切的母亲是雪莫人,这类人种在黑羽洲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常见。雨切的样貌大部分继承了他的母亲,他皮肤白皙,四肢修长,面容俊美如女人,太阳般的金色长发笔直而有光泽。他的鼻梁挺翘,如脂般透白的耳朵略有些尖,是继承了部分雪莫人的特征,但不明显。

很显然,他是一个容易被别人迷上的男人,在他的营地中,有十几个女人都是在几次抢劫途中坐在宝箱上坚持要跟过来的,她们一同服侍他的日常起居,似要等他临幸,可他一直如一个谦谦君子一般,从不近女色分毫。

相比以前的老屠夫,似乎这位新首领的乖戾性子也是不逞多让,但两者却是两个极端,一个过分放纵,一个又极度禁欲。

无论他想要做什么,底下的人从来都不敢忤逆,在盗贼们眼中,他们的首领便是这世间的神,是唯一的信仰,他们能打劫富豪、打劫贵族、甚至打劫魔法师,且从来都是无往不利,这靠的就是雨切的胆识和智慧,对于这些从小就在贼窝中长大的人来说,要懂其中的道理太难了,他们甚至弄不懂自己这群人究竟是怎样在日光谷这等险地活得如此滋润的。

直到这一天,当雨切坐在行军峡道附近的山坡上,用从遗迹寻得的望远镜观察山下的车队时,他看到了一名少女,随后就觉心跳得厉害,好似春天来了。

他所观察的车队,自然就是贸贸然闯进来的伊芙一行人马,而令他一见倾心者,自然就是伊芙喽。

很难说当时伊芙究竟有什么地方能引他瞩目,硬要说的话,那可能就是嗅到了同类的气息,但另一方面,他又说不出这种熟悉感究竟从何而来,这是雨切的直觉,是在孤独中诞生的敏锐感知。

而这种发现同类的惊喜并没有完全干扰他的判断力,他观察到,这支车队虽没有多少人,却个个都是高手,如果这样的人只要再多出两个,估计雨切就就要好好琢磨一番要不要出手了。

他决定在前方的一处宽阔山坳中动手。一只麻雀大小的白鸟从他手中扑腾着翅膀飞远了,向着营地方向传达主人的决断与命令。

很少有人会想到,日光谷中竟然会有土匪长期驻扎在这里,而雨切正是利用了旅者们只提防野兽的心理,来给这些人一些大大的惊喜。山坳虽地势宽阔,但由于笼罩着浓雾,会使得来到此地的人本能地产生不安情绪,尤其是——当从能够观察到两侧岩壁的路段转向这段山坳时,狭窄的道路变得空旷,而空旷即意味着浓雾遍布,处处似危机潜藏,仿佛下一秒就会有吃人的野兽从雾中蹦出,于是,路上的人便开始下意识地留心周围动静,而雨切在这时就会令人在山坳附近时不时弄出一些模仿野兽出没时的响动,使得来者的警惕心大增,他们可能会放轻脚步,可能会想着快速通过,但绝对不会想着要停下来查看,于是,他们只顾着提防并不存在的野兽,最后却一脚踏进了大路正中的重重陷阱中去了。

白鸟又扑腾着翅膀回来了,几乎没发出任何声音,雨切从鸟腿上的小布袋中抽出一张纸条,上面只写了一个词:“就绪。”

雨切抿着嘴笑了笑,那表情就好像即将成为富翁的赌徒,他低头检查了腰间的箭袋与佩剑,望了眼已经走远了的车队的模糊轮廓,身影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一见倾心(其二)

“这雾真让人瘆得慌。”车夫希兹乔一只手拉着缰绳,另一只手放在大腿处,那里放着一把铁剑。

“不是说这里有很多野兽吗?怎么这么安静?”红卷发法姆勒问。

“嘘,小声点。”戈鲁西多也端着手中的弓。

道路两侧的灰色岩壁在初春的细雨中被打湿,显得十分油润,细石铺就的山道能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通行,是这段旅程中走过的最好走的一条路。随着车队前行,两侧山壁也逐渐远离众人的视线,消失在浓雾之中了。马蹄踏在碎石上的声音产生了不同于刚才的悠长回响,这说明他们正处于一处宽阔地中。浓雾如同一个半球形的罩子扣在了众人头顶,最多只能看清几米远的地方,给人以极大的心理压力。

“停。”戈鲁西多说,“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

他说话声音很小,但众人依旧很有默契地停了下来。

万籁俱寂,山谷中甚至没一点风声。

“走吧。”戈鲁西多说,“可能是我听错了。”

没有人去质问他或者说风凉话,车队依旧沉默前行,博文罗斯也下车骑上了马,伊芙坐在车里有些不安,便又将脑袋探出车窗。春雨丝丝缕缕,夹杂在浓雾中,她抬头看向空中,透过浓重的水与雾,昏暗中能够隐约看见一轮泛白的太阳。

又一声响动使得大家都停下了动作,这次所有人都听见了,那是小石块从山坡上滚落的声音,声音很清脆。

博文罗斯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又看了眼眼前笔直延伸的碎石路,拿不定主意。

“我们快点走吧,这边怎么感觉有点古怪。”希兹乔摸了摸自己起了鸡皮疙瘩的小臂。

“嘿!”戈鲁西多大声喊了一句,声音回荡在山谷中,有人默默抽出了腰间的武器。

“你觉得这里有人?”那位身材健壮的哈鲁罗巴问他。

“不像是兽,要么就是和人一样聪明的野兽。”戈鲁西多说,“我觉得对方已经注意到咱们了。”

“那怎么办?”

“离开大路。”戈鲁西多说,“你们两匹走在前面开路,分开一点,但要保证能够看到对方,注意路况,找马车能走的路。”

路边都是碎石以及新发的草木和菌类,法姆勒和波勒骑马走在前面,马蹄踏在地面上会出现水痕,泥土有些湿软。

“这地不太行啊。”法姆勒说,“要是咱们原先的马车应该可以,现在这个要试试才知道。”

“那就试试。”戈鲁西多心中也有些急躁了,他好像又听见了什么声音。

希兹乔驾着马车从大路驶向荒野,三匹高原马都是优秀的挽马,四蹄粗壮有力,即便是软塌塌的泥土路,也能拉着马车前行。

就这样,虽然众人放慢了脚步,但心中却踏实多了,他们决定贴着右侧的山脚绕行。

雨切并不会看着他们溜走。

强盗们有自己的传讯方式,他们见车队已经察觉到了异常,便决定主动出击。

几枚带着元素晶体粉末的箭矢射向了车队,目标都是位于车队中心的马车,粉末在车厢顶端爆开,洒下一大片闪着绿光的细碎粉末,紧接着,又有两枚箭矢射来,箭矢上似乎是刻画着魔法纹印,在接触到粉末的瞬间便发出剧烈的光,将粉末中蕴含的能量同时激活,如同放电线圈,带起密集而耀眼的紫色电花。这团闪电如同烟花般绽开,又在瞬间消失不见,但众人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皆是一阵骇然,虽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均是在第一时间抽出了武器和盾牌。

希兹乔和三匹高原马皆是抽搐着倒下了,但车厢中的伊芙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看样子是和沾染的粉尘有关。

战马都朝着车厢周围聚拢过来,博文罗斯念了段咒语,撑起了一个淡黄色的反击结界。

远处的山间响起一声哨音,草丛沙沙作响,戈鲁西多是第一个发现敌人的,他抬起手中的弓,瞬发一箭,便看到那弯腰前行的模糊人影栽倒在了地上,于是,其余的强盗把腰弯得更低了。

“别露头。”博文罗斯对从车厢探出脑袋的伊芙说道,可他刚说完就后悔了,他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不敬,于是又补充道:“大人,我们能解决。”

一枚箭矢射在结界上,发出叮的脆响,然后断成几截落在了地上。

局势陷入僵局,法姆勒用衣服拍打着车夫希兹乔的身体,将他身上仍冒着紫色电弧的晶体粉末拍散,希兹乔悠悠转醒,看了眼三匹东倒西歪的马,愁得大皱眉头。

又过了几分钟,一团白光打在了结界上,那白光速度不快,威力却很大,打在结界上发出的声音震耳欲聋,让众人心头发颤,而当第二发打过来时,结界已经暗淡到几乎不可见了。

“小心!”博文罗斯看到了第三发白光已经透过浓雾显露了身影,可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就在这样紧要的关头,结界居然提前碎裂开来——显然对方用了声东击西的办法,当众人将目光都放在第三发白光上时,却有其他攻击从背面击穿了结界。

直到这时,众人才惊恐地发现,那飞来的白光一开始便瞄准了队伍中的核心人物——戈鲁西多。

那白光看起来不快,却也不是能够轻易躲过的,戈鲁西多看着那白光逐渐在眼前放大,又在自己身前不到一米处爆裂开来,散发出能够灼毁一切的热流。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博文罗斯伸出一只手,将他拽下了马,又在面前撑起一小片单向屏障。两人相隔最近,且同时滚落马下,白光冲击在屏障上,将两人带屏障一同掀飞了出去,首当其冲的戈鲁西多因爆炸的震荡当场昏迷了过去,而博文罗斯也受了伤,浑身是血地坐在地上,但意识还算清醒。两人的马早已被炸得皮开肉绽,戈鲁西多的那一头甚至已经看不出形状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恶心的焦香与腥臭。

这一击之后,强盗们便开始了冲锋,他们有的徒步,有的骑了马,竟有二三十人之多,不消片刻,护卫们便与他们短兵相接,开始了真正的战斗。

伊芙瑟缩在车厢中,心中怕到了极点。

一个骑着马的强盗抬起手中的弩枪,射出一只带绳索的三刃钩爪,那钩爪穿透了车厢木板,并固定在上面,强盗将绳索绑在马鞍上向着反方向拖拽,只听到咔嚓一声,车厢的侧板就被扯出了一个窟窿。

伊芙看到外面的杀戮景象,打了个哆嗦,她见形势不妙,只得跳下损坏的车厢,向着博文罗斯的方向跑去。博文罗斯虽然受了伤,却仍在与强盗战斗。

可没跑多远,一匹飞奔的白马竟直冲她而来,这情景就好像横穿马路却遇见飙车的酒驾司机一样,对方那那忽左忽右的奔行方式吓得伊芙进退不能,整个人直接傻在了原地。

骑马的是雨切,他见目标竟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嘴角便浮起了笑容,他策马与白斗篷的少女擦身而过,一弯腰,一伸手,便将她揽入了怀中,心满意足地离去。

博文罗斯刚转过头,便看到雨切掳走伊芙这一幕,在这一刻,伊芙与博文罗斯都在看着对方,他们同时瞪大了眼睛,博文罗斯的眼神中几乎要射出火焰一般,而伊芙却看到他身后的一名强盗已经举起了刀。

“小心——”伊芙朝着博文罗斯大喊。

而当她喊出这一句时,却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

山坳中突然寂静到听不到任何声音,所有人都定格在当场,伊芙甚至能看到飞溅的鲜血和飘起的发丝,一切都是静止的。

她从强盗的臂弯中挣脱,跳下了马,她能看到白马四蹄掀起的泥土正悬浮在半空。

场面十分诡异,伊芙的心跳得厉害。她想要去博文罗斯那边看看,可一回头,便看到一只红色物体从远处雾中飘了过来,吓得她如同触电一般抖了两抖。

“别害怕。”那物体飘着飘着,就停在了伊芙肩头,她这才发现那是一只鸟,一只红色的漂亮的鸟。

“你是只鸟吗?你你你怎么会说话?”伊芙的身体有些僵硬,她能够感受到鸟爪扣在斗篷上的触感。

“我为什么就不能会说话?”那鸟偏着头看她,“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

“伊……伊芙,伊芙·哈维因。”伊芙结结巴巴地回答。

“嚯,哈维因!”那只鸟的语气似乎带着笑,“哈维因说他去不了克利金了,所以托我来照顾你,我叫姬弦,很高兴见到你。”

火鸟姬弦张开翅膀,将脖子一偏,便从翅膀上啄下一支羽毛,递给伊芙。

“给,这是定情信物,只此一份,小心收好。”那只鸟就算嘴里衔着东西也一样能说话,可见其与众不同之处。

伊芙接过羽毛,当把手指握在羽柄上时,那红色羽毛就化作一枚细长而锋利的红色匕首。

“如果我不出手,刚才的叫声就要被他们听见了,这多影响你的形象。”姬弦说。

“这些都是你做的?这算是停止时间?”伊芙虽然已经猜到了,但还是对此十分吃惊。

“没错,而且我观察你们很久了,大概是过了天暇川之后就一直跟着你。”姬弦抖了抖羽毛,“先解决眼前的事吧,我也不能一直维持这样的状态。”

“怎么解决?”伊芙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又看向了姬弦:“你……你让我干掉他们?”

“你怎么能那么残忍!”姬弦扇了扇翅膀,直接蹦到了伊芙的头顶,抓得她头皮有些疼,“我教你——你对准他们的大腿捅刀,一人一刀,人人有份,就先从这家伙开始。”它指了指白马背上的雨切。

“你手里攥着他们的小命,掌握着生杀大权,而权力这东西,用得越多越不值钱,所以首先,你得让他们知道你有这个权力,而且要在他们面前炫耀,却又不去真正用它,你略施惩戒,就能令他们畏惧,这样才能体现出你那高高在上的姿态。”姬弦喋喋不休地说着,“另外,为了维持你在同伴们心中那乖巧可人的形象,你同样也不应该杀人。”

“我本来就没想过要杀人,我可从来没杀过人……”伊芙小声嘀咕着。她走到了骑马的雨切面前,仰头看他的脸,心中感叹,这家伙可真够帅的,怎么就当了土匪了呢?

“要不咱们不捅他了吧?”不知为何,即便是已经知道对方是无力反抗的,但她还是感觉有点畏惧,雨切的个人气场一部分源自他作为匪类的凶悍本质,而另一部分,则是那英俊绝伦的相貌所带来的同类排他性——在伊芙的潜意识中,那就是来自优秀的同性生物的威慑。

“那换一个。”姬弦也不强求,它跳到雨切的头顶,向着左边一指,“那就从这位开始。”

顺着它所指的方向,伊芙提着匕首走了过去。

这人留着一头脏兮兮的棕色卷发,张着大嘴一副要吃人的模样,右手提着一把铁剑,拖行在身后,作奔袭状,从视线判断他的目标是希兹乔和法姆勒。

伊芙蹲下身子,去观察他的大腿,此人穿着一条皮质黑裤子,上面还覆着一层锈迹斑斑的锁甲。

姬弦也扑腾着翅膀飞了过来,站在伊芙俯下的后肩上,毛茸茸的胸脯贴在她的后脑,头伸长了也去看那男人。

“我建议在这里下刀。”姬弦张开翅膀,越过伊芙的脑袋,翅尖的羽毛抵在男人迈出的右侧大腿上,“这样,即能够有效停止他的动作,也不会让他失血过多死掉。”姬弦停顿了一下,又补充说,“至少不会死在你眼前。”

伊芙像个认真听课的好学生一样,姬弦说一句她点一次头,某一刻,感觉头顶传来一阵疼痛,疼得她鼻子都有些泛酸。

“别乱动。”姬弦发出警告。伊芙这才意识到刚才姬弦是在用它那尖喙啄自己。

她想伸手去掀男人腿上的锁甲,却被姬弦制止了:“用不着,直接下刀吧。”

于是,伊芙举起手中的红色匕首,瞄准了姬弦所指的部位,动作生硬地刺了下去。这匕首实在太锋利了,从割破金属到没入血肉之中几乎没有多少阻碍,等伊芙回过神时就只剩下刀柄留在外面了——她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用刀捅人,心中不免有些不适,看着那匕首捅下去的位置,仿佛自己的腿也在跟着疼。

“可以了。”姬弦说,它用翅膀抚摸着伊芙的脑袋,安慰道:“会习惯的。”

伊芙拔出了匕首,没有一滴血渗出,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她的心中除了紧张和畏惧,其实也有好奇和兴奋的情绪隐藏其中,这感觉就好像是被别人怂恿着去做坏事一样,很刺激。

很快,除了已经被护卫们杀掉和重伤的几个,剩下的二十多个强盗也都挨了伊芙一刀,包括藏在远处大树上和岩石堆后的几个,都被姬弦一一揪出来,每一个强盗受伤的位置都是一模一样。伊芙将与护卫打斗的几个强盗全都推倒在地上,以免意外状况发生,等做完这一切后,姬弦又飞回到一开始的位置,停在那匹白马的头顶。

“好了,就剩这家伙了。”姬弦说。

说来也奇怪,伊芙走了这么一圈把强盗们都捅了个遍,等回头在去看雨切时就觉得这家伙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他是有一副好皮囊,但终究也免不了挨上一刀。

她也没犹豫,这次不用姬弦指挥也知道该在哪里下手,等她捅完这一刀后,又顺手将雨切拽下了马,算是报了刚才的仇。

“好。”姬弦抬起头,说道:“时候也不早了,你看,太阳都出来了。”

伊芙朝着姬弦视线所及的方向望去,她看到的是位于空中的一层波光粼粼的水面,就好像他们所处的这片区域是沉在水下一般。姬弦使用能力将这一区域的时间冻结,可外面的时间依旧在流逝,外界的雨水不断落入时间冻结的区域,便逐渐在空中积累成了一层水膜。一人一鸟折腾了这么久,此时天已经晴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烂摊子交给那边的小子处理就好。”鸟仰仰头,尖喙指向博文罗斯的方向,“你找个地方站着。”

“站在哪?”

“这边。”它指着旷野中的一片青青草地,“能让别人第一眼就注意到你,又不会过于醒目。”

于是伊芙走了过去。

“要背对着太阳,朝着车队的方向,对,就是这个角度。这样能够弱化你的面部表情,能让你带有宗教般的神秘感,两腿稍微分开,把腰挺直,还有那麻花辫,赶紧解开。”

伊芙苦笑着,只得按照它的吩咐来。

姬弦满意地打了个鸣,然后说道:“行了,我先走了,如果有事就喊我的名字,来说一说,我叫什么?”

“姬……姬弦。”

“好。”这只鸟见准备工作差不多了,便一跃而起,垂直向着伊芙头顶的天空飞去,如同一团红色火焰,将那半空凝滞的一小片雨水层蒸发成了一团白色雾气。

下一瞬间,静止的时空再次流转,瓢泼的大雨压向地面,除了伊芙之外,所有人都被浇了个落汤鸡,坠马、摔倒的声音络绎不绝,原本静止的世界突然乱作一团,雨不再下了,阳光透过云雾,人的视野也开阔多了,博文罗斯只觉得意识一片恍惚,原本看到伊芙被掳走的场面已经发生了逆转,那骑着白马的金发男子此刻坠马滚落在地,而身后也在同一时间传来扑通一声响,博文罗斯回头看去,只见刚才与自己打斗的两个强盗都躺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大腿咬牙呻吟着。

博文罗斯对此等场面十分迷茫,他有些六神无主地原地转了两圈,却发现身边已经没有能够与之战斗的敌人了。

等他再抬头看向前方,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才看到朦胧的雾中正站着一个娇小的身影,她穿着一身白色毛绒斗篷,黑色长发散开着直垂腰际,太阳透过云层的缝隙,洒下奇迹般的光辉,只落在她一个人身上。

一见倾心(其三)

雨切从马上跌落,在地上滚了两圈,浑身沾满了泥水,他感觉右腿又是麻木又是剧痛,只要稍微动一下就会疼得难以忍受,他的白马从不远处踱步而来,绕着他不断用嘴顶着他的腰部,以此表达不安,他拍了拍白马宽阔的脖颈,示意自己的伙伴安心。他坐在地上茫然四顾,不知道在刚才一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向着自己右边看去,就看到不远处的那名让他一见钟情的少女。

少女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她转过脑袋,看了男人一眼。

“她在笑?还是没笑?”雨切看着她,心底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那冲动并非是出于爱的悸动,也不是情欲的冲动,那冲动是如此的令人震撼,仿佛它能让盲人复明、让哑巴说话、让死人复生……那是一种近乎皈依般的满足与眷恋,是远超越了男女情感的情绪冲击。

他一时间沉醉在这种感觉之中,竟无法自拔。

伊芙此时就如同一位站在舞台中央饰演主角的演员,她既激动又紧张,在众目睽睽之下最多也只能保证自己走出来的是直线,但这也就足够了,她走到博文罗斯身前几步远,清了清嗓子,故作平静地说道:“我们走吧。”

就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博文罗斯激动得如同见到了力挽狂澜的将军一般,他召集护卫们集合,给队中的伤员包扎,整合物资,又将马车调回了碎石路上。这群护卫们不愧是红鹰堡的精锐,除了戈鲁西多走路还有些摇摇晃晃之外,其余人竟都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甚至还有像红卷发法姆勒和壮汉哈鲁罗巴这样毫发无损的,若不是伊芙刚才乱跑,说不定他们还真能够抵御住强盗们的袭击。

三匹高原马已经恢复过来了,但马车车厢几乎散架,博文罗斯索性让人拆掉顶棚和厢体,让这马车像露天的板车一样跑。

他们损失了三匹战马,且又碍于自尊心而不肯去牵土匪的马骑,因而需要有四人两两同乘,考虑到战马的承受能力,接下来的路可能要走得慢一些,戈鲁西多与博文罗斯受伤较重,他们坐上了马车,浑身缠着绷带,两人挨着肩膀坐在伊芙对面,戈鲁西多年近四十,个子矮,但样貌不显老,与博文罗斯相比,两人倒像是一同遭了难的兄弟,样子十分滑稽。

众人就这样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留下一地鬼哭狼嚎的土匪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

雨切被随后前来救援的同伴们扛回了营地,不知是因为伤口感染还是受了凉,他当晚就发了烧,神志不清地说着梦话,过了三天才逐渐恢复过来。他的腿经过包扎,现在能走路了,却还是一瘸一拐,他不顾属下的劝说,坚持要去查看同伴们的伤势,他听营里的药师说,除了几个被杀的和伤重昏迷的,其余人都是右腿受创,且伤口的形状和位置均是一模一样,像是被锐器刺穿。不仅是参与战斗的人,即便是在几百米外望风的几人也同样伤在了一处。

即便事情已经过了几天,营中众人在谈及此事时依然会感觉后怕,生活在营地后方的漂亮女人们也听说了此事,同样也担心得睡不安稳,一直害怕会有人来报复,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央求营中关系好的人,想让他们送自己先回老家去。

雨切听完属下的陈述后,却哈哈大笑起来,他显得一点也不担心。

“你们当时看到了吗?那个穿白衣的少女,我在看她第一眼时就迷恋上她了,可直到后来才发现,这种迷恋和男女之情没多大关系,不,应该说相比这个,男女之情算得了什么!”雨切心情极好,“很显然,是她出的手。你们也看见了,她一个人就能在瞬间轻松杀掉我们所有人——毕竟这伤口开在腿上和在脖子、心口上是没什么差别的,但她没有当场杀我们,一个都没杀,这说明她宽恕了我们。”他越说越来劲,想像平时兴起时那样跳上酒桌在众人面前发表演讲,可大腿却仍隐隐作痛,于是他就将自己的一副拐嘭得一声敲在了桌面上,以代替自己的靴子,他继续说道:“她宽恕了我们!她能宽恕我们这种做尽了坏事的人,为什么?因为她从一开始就不憎恨我们,也不憎恨一切之恶,她包容一切,能体谅这人世间的痛苦,她的强大源自于她包容的爱,所以说她究竟是谁?我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可能——她是一位女神,是行走于世间的神祇化身!而我们都是她的子民,是她的未长大的孩子,所以她能够轻易地宽恕我们,她知道我们只是误入歧途……”

在场的人皆是捂着脸叹息。

雨切·厄洛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样神神叨叨的性子,他出身于哈坦这个小国家,而哈坦人与埃尔夫兰人的信仰不同,也正因为如此,哈坦才不接收当年来自埃尔夫兰的流亡者。当年,出于对旧识的尊重,雨切的剑术师养父冒着极大的舆论风险,没有让他接受洗礼和改信当地宗教,所以他从小到大没有受过宗教教育,因而在信仰层面一直都是缺失的。要说明的一点是,伊芙与雨切同样都没有受到过宗教教化,但伊芙本来就是生活在一个无神论者更为普遍的社会中,她对此是没有感觉的,而雨切不同,当他生活在一个人人皆有宗教信仰的社会之中时,他内心对于宗教皈依的渴求也就随着成长而愈发强烈,可他心中那份朦胧的虔诚心愿却又促使他慎之又慎,不愿意轻易去信奉某门某派。与之类似的矛盾也存在于他的道德方面——剑术师的言传身教让他能够体会到诚实与责任的重要性,可缺乏信仰与阅历就会使得这位年轻人容易被蛊惑、被腐化,他一直徘徊在道德的边缘地带,直到那一天老屠夫将他拉向了邪恶的一方,他也就毫不反抗地向着深渊越沉越深。

就算是来到了日光谷后,他也一直都渴求着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仰,一个可靠的心灵归宿。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次劫掠事件中阴差阳错抢来的一箱宗教书籍引起了他的兴趣,即后来众人眼中的万恶之源,雨切的属下们至今都觉得这是报应:他们那时就不应该去抢劫一个年迈且落魄的遗迹考古学者。雨切便是从这一箱子书中获得了他人生中最宝贵的思想启蒙(而非宗教启蒙),毕竟这些书籍混杂了各地不同的宗教文化,只要随便读上两本,就能发现其中的各说各话、牵强附会、甚至篡改历史以便符合教义的片段,正因为如此,雨切对宗教彻底失望了,但对于他来说,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宗教又无疑是唯一能救赎罪恶灵魂的救命稻草——一个宗教神话中常有的桥段——一个罪恶滔天之人,痛哭流涕虔诚皈依,经过圣人的施洗之后洗心革面,最终也成了圣人……他读了很多书,越发觉察这世界的荒诞与矛盾重重之处。

信仰啊!

他的心在信与不信之间摇摆不定,就好像是一个长期失眠的人,他不曾体会过睡眠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永远都在听周围人熟睡的鼾声,心痒难耐又焦虑不安。这症状困扰他十几年了,直到在前几天,他看到了那名少女,看到她将脑袋探出车窗,虽然周围雾气氤氲,但他还是能看清她那透彻的眸子,那对仿佛对一切都不带有偏见的眼瞳吸引了他,让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

如果她没那么漂亮就好了!如果她不是个女人就好了!如果她只是一缕光,一个灵魂……那他就一定能清楚自己究竟是为何而被她迷住了。他只有一个简单而可怜的想法——想和她说话,哪怕她只发出声音不表达任何观点和情绪,他也能因此满足。所以,当他趁乱搂住少女的腰肢,将她拖入怀中时,他心中的雀跃可想而知,他得到了瞬间永恒的满足,他甚至心想,现在就算让他当场毙命也无憾了,而当他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浮现时,人却已经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这么狼狈。

“我决定了!”就在他发表演讲的第二天清早,他将营地中所有人都召集了过来,宣布说:“我要去找她了,马上就走说不定还能追上她。”

雨切这十分不负责任的话让在场者皆是惊恐不已,众人在他说出话的瞬间就已经意识到,他不是在商量也不是在打算,而是确确实实决定好了,他就要这么做。

“那这里怎么办?”有人忍不住问。

“你们可以留下来继续做这勾当,甚至可以出去单干或者寻找下家,但如果你们要我给个意见,那我劝你们——找个没人认识你们的地方,忘了自己强盗的身份,以后去当个遵纪守法的小老百姓。”

对于强盗们来说,雨切的这番话是如此的匪夷所思,以至于有人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当场笑了出来。

“厄洛!我能跟你走吗?”在人群后面,一位面容姣好、穿着一身淡蓝色百褶长裙的女人大声问他,她的声音尖细,一下子就盖过了众人的嘈杂议论声。她身旁同样衣着光鲜的几个女人见雨切望向她们,也同样带着询问的目光看着他。

他远远地朝她们鞠了一躬。

“我这样的小人不值得各位小姐如此付出。我是个粗人,读不懂女人的心思,更别提贵族小姐了,我不清楚除了这张脸之外究竟还有什么值得各位心甘情愿为了我留在这里。”雨切的眼睛与问话的女人对视:“丽兹,我感谢你和你的那些手下们近年来对我的帮助,但你知道我做的勾当,无论如何也成为不了你心目中那种侠盗,那就是书本里杜撰出来的,现实中若有这样的人是活不长的,我本质就是个卑鄙的人,我明知道你帮助我是有所求的,却也没有拒绝你,也回报不了……”

“你不用回报!”叫丽兹的漂亮女人擦了擦眼角的泪说道。

雨切似乎还想对她说什么,但没说出来,他既疲于将脑海中未成形的想法组织成语言,也不想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了,于是便说:“丽兹,回去吧,你父亲很想你,他也比我更会照顾你。”

丽兹听了这话,脸色一变,愣了片刻后,用胳膊托着自己的裙摆转身便走,她身旁的几名带剑侍卫也紧随其后离开,留下其余几个有些不知所措的女人。

雨切看到这情景,嘴角不禁挂起了笑意,他朝丽兹离去的背影扬了扬下巴,那样子着实欠揍至极。

下午,雨切就骑着自己的那匹白马,带着一小袋金币和一些干粮,离开了日光谷的强盗营地,他甚至都没有带上自己心爱的那把弓,只带了一把匕首——就是从前捅进老屠夫胸膛的那把简陋的木柄匕首。他刚离开营地不久,一个少年就骑马追了上来,他叫罗革·墨兰夫西多,是营地中最小的成员,雨切见他独自一人过来,眼睛红肿,身上也没带任何补给,便没忍心赶他,让他暂时跟着自己。

而在这位不负责任的首领离开之后,强盗营地也变得极为热闹起来,在之后的几天中,他们逐渐分成了三派——一部分决定留在这里,另一部分决定去投靠西边的盗贼团伙,还有少数的十几个人分得了少量的财宝,三三两两陆续下了山,准备从此过点安稳日子。而那些被雨切吸引过来的女人们也同样有了自己的决定,如丽兹这般的贵族小姐终于决定返回家族,这让往返两地多次劝说无果的侍卫终于松了一口气;剩下的迷恋者或者人质情结倾向者们则各寻出路,有些是看上了雨切手下的那些小伙子,如今终于得以表露心意,跟着他们留在营地或者下山讨生活;其余一些则是跟着丽兹等人的车队顺路离开日光谷,去寻亲或自谋出路了。总体上说,强盗们这次分帮分财的过程并没有太大冲突,可能一方面是有雨切多年约束和镇压的功劳,而另一方面则是有女士们和侍卫们在一旁看着的原因——他们下意识地觉得,在外人面前至少要表现得有点人样。

行军峡道在普通人和大部分商人的眼中几乎等同于死路,如果不是,那至少也是风险极大的一条,雨切他们在初来此地时也是感触颇深,那段时日,强盗团里被雾中野兽袭击缺胳膊断腿的有不少。但在贵族和一些利益集团来说,这条路又有着独属于它的意义,拥有战力高超的法师与骑士坐阵,这条路的收益便能远大于风险,这些人在出门时动辄上百人马,声势浩浩荡荡,不论是谁见着都要避而远之,更别提日光谷那些欺软怕硬的野兽了,而等他们顺利穿过这里,到达目的地时,便假装不经意提起自己是从某时某地出发来到这里,却又不说自己路过日光谷,但若是有见识者略一计算时间:呦,这么快,肯定是走的行军峡道。于是一阵经他人之口的惊呼和赞叹过后,来者也就达到了耀武扬威的目的。对于这些人,雨切是不会轻易招惹的,但同时他若能有机会也不会一点好处都不捞——这些人通常队伍拖得很长,行进速度缓慢,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风声,雨切就能够利用这段时间,让同伙们在一些狭窄路段设置路障,或弄出仿佛是野兽打斗过的痕迹,将主路堵住。等做完这一切,他就能独自一人出现在车队面前,打扮得像个遗迹探寻者或者考古学者的模样,假装偶遇向来者搭讪,随后又以一种十分自然的方式为他们导航引路,他看过很多书,谈吐举止确实不凡,可他那俊美的相貌却比语言更具说服力,他几乎能次次得手,甚至能在短时间讨得一些对遗迹感兴趣的贵族们的赏识,邀其到车中畅谈一番。

丽兹当年就是因此而对他一见倾心。

丽兹·赫林吉是东海岸凯耳国的一位公主,是果里四世的第七个儿女,当时她那个对考古十分感兴趣的兄长杰文邀请了“偶遇”的考古学者到马车上探讨学问,她就坐在兄长身旁,用扇子掩着嘴,眼睛时不时偷偷瞄他,可这英俊青年却似乎毫无察觉,两个男人相谈甚欢,至临走时,杰文说要送他一些财物感谢他,可他却坚决不肯,这让杰文十分为难,最后,杰文将手指上一枚白宝石戒指送给了他,告诉他以后若需帮忙可以凭借此物去凯耳投奔自己。

至此,骗子学者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骗走了价值不菲的宝物,还有少女的一颗心。丽兹在雨切离开之后,趁兄长不注意,以找侍女聊天的名义溜到了车队后方,又换了一身不太起眼的灰色骑马装,消失在了大雾中。

她对日光谷并无任何了解,很快就迷失在了大雾漫漫山岭间,由于过于恐惧,便开始大声喊人,她当时喊的是“学者先生”,然后又不顾形象地连喊“救命”。她喊了一阵子,最后是被巡山的强盗发现,并把她带回了营地,而当她在匪窝中看到了穿着兽皮外套的雨切时,便得知了雨切的真实身份,可她既不生气也不害怕,她反而更加认定雨切就是她命中注定之人,那时她正疯狂迷恋一本叫《绿林城郭》的小说,雨切的形象便与小说中的男主角重合了,是一个“优雅迷人的骗子”。

杰文是在去往最近一个城池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妹妹失踪了,于是立刻派人去找,最后,人是找到了却不愿意回来,在确保了妹妹安全之后,杰文只能先行返程。丽兹在强盗营地住了足有三年之久,究其缘由不单是少女追寻幸福的意志,也有赫林吉王室内部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在内。

丽兹并不是第一个被雨切俘获的少女,却是身份最高贵的一个。她对其他那些同为竞争关系的追求者并不反感,甚至能和她们相处得很好,但这并不能说明她的品格有多高尚,除恋爱方面之外,她并不是个心思单纯者,她知道自己比别人都漂亮,比别人身份都高贵,比别人懂得都多,她总是在以上位者与胜利者的姿态去看那些竞争者,也正因为如此,她的话语是温和中带着命令,她的目光是包容中带着怜悯——她有着绝对的优势。

而当那天,当丽兹看到浑身湿透并昏迷的雨切被抬回来时,她哭了一场。雨切高烧不退,她不顾众人劝阻亲自为他冷敷降温,整日整夜地守在他身边,而当他醒来时,丽兹也是最开心的一个。再后来,当雨切说要离开营地之后,丽兹是满怀期待地提出要跟着他走的,却没想到他竟敢当着众人说出那样伤人的话。那时,丽兹突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在这三年间,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是无意义的事,于是她转身便走,心中既不愤怒也不觉伤感,只觉得有些讽刺。

她看到雨切谈及他那钟情之人时的灼灼目光,心想:难道,爱情的诅咒终于要离自己而去,转嫁到这个没良心的男人身上去了吗?

丽兹突然想起凯耳的一句老话——付出不一定得回报,但作恶一定遭报应。

达克仁夫妇

在别处,如果你问别人,克利金是个什么地方,对方可能就会回答:啊,克利金啊,克利金是个好地方。你若问他究竟哪里好,他就会说:因为那里没有贵族和平民之分,大家都是一样的。

克利金国诞生不过百年,其都城沸蒙就建立在夏特约联城遗址上,据传建国者有十七人,他们称自己为新逻各斯主义者,其学派源头大概来自于第二纪元艾恩鲁特的逻各斯教派,两者都信奉理性和泛神论。克利金国内几乎没有官方设立的教堂,且官方也不鼓励信奉任何宗教,而唯一能够称得上宗教建筑的就是立在沸蒙都城中心的一座百米钢筑尖塔,塔中存放着一本被称为《本原规律经》的圣书,实际上它是一本来自第一纪元的数学指南,其内容深奥,但并不晦涩。本原规律经是克利金与新逻各斯派得以建立的基石。

达克仁夫妇住在沸蒙以北三十里远的一个庄园中,这里地处郊区,自然资源优渥,草原、耕地、山林与水源应有尽有,虽说克利金没有贵族平民之分,但不代表这里没有穷人和富人之分。达克仁夫妇所拥有的土地房产看起来并不像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他们就算只靠着收地租过日子,也比其他地方那些小贵族要富有得多。

哈维因给红鹰堡的信件中具体说明了伊芙要去的地方,也提到了达克仁这个姓氏,因此当车队来到沸蒙后,只需向当地人一打听,便能够得知达克仁夫妇所在的波云庄园的位置,甚至还有人十分积极地给他们带路,而且还是无偿的。

达克仁夫妇提前得知了此事,虽然还不清楚来者是谁,但听说是从红鹰堡远道而来,便在半路派人迎接他们。而等见到伊芙和众护卫时,却发现来的人一个都不认识,直到博文罗斯将哈维因的信件给两人看,这才让他们有了一点头绪。

茂奇是个颌下蓄须的中年大叔,个子不高,样子和蔼,而南芬则是个留着淡金色披肩短发的优雅妇人,两人站在一起,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外貌方面都很难猜想两者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更别提他们是一对夫妻。夫妇俩将来访者一同留了下来,让博文罗斯等人住下休息一段时日再走。两人中做决定的一般都是南芬,看样子,妻子的地位似乎要比丈夫高。

达克仁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刚刚成年,还在都城读书,很少回家,而女儿上个月才刚满十岁,也是一头金发,长得像她母亲。

伊芙在来庄园的那天下午与达克仁夫妇单独聊了一阵子,刚聊没多久那只叫姬弦的鸟就不知从哪飞进了客厅里,落在伊芙的肩头,伊芙此时只穿了一件单衣,这只鸟落下时那尖锐的爪尖还掐得她肩头一疼。

“姬弦也跟来了吗?”茂奇见到这只火鸟,不禁有些惊喜,“我问你,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在他们向伊芙打听哈维因的消息可对方却一问三不知的情况下,两人看到姬弦之后倒是松了一口气。

“哈维因现在走不开,所以托你们招呼一下这位姑娘……她叫伊芙。”

“那,伊芙是哈维因的……”南芬将伊芙的小手放在自己的掌心上,女性之间的亲昵是十分自然的,即便她还不清楚这个小姑娘的来历。

“是他的女儿。”姬弦说。

听到这个回答,达克仁夫妇均是瞪圆了眼睛,伊芙看着他们十分神似的表情,这才第一次确认这两人是实打实的夫妻。

“伊芙刚才说她是哈维因的妹妹,难道这姑娘那方面……”茂奇隐晦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伊芙看着他那小心翼翼的模样,没有分辩,反而尴尬地转过了头。但南芬却不打算放过她的丈夫,竟然从果盘里挑了一个最大的苹果朝他扔了过去,并骂了一句:“蠢货!”

“信她的,是我记错了,伊芙是哈维因的妹妹。”姬弦的话让在场的三人猝不及防,它只用了两句话就让这对夫妇如坠五里云雾,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说起来,伊芙的样貌很像伊葛兰,难道是伊葛兰和哈维因的女儿?”南芬拨开伊芙耳边的发丝,越看越觉得是这样。

“伊葛兰是曾经伊芙特罗娜用过的化名。”姬弦对伊芙小声解释道,它的鸟嘴几乎要伸进伊芙的耳朵里了。

“确实很像,伊葛兰不是去东陆了吗?”茂奇说,“伊芙果真是伊葛兰与哈维因的孩子?如果是的话时间上倒也说得通,伊芙,你今年多大了?”

伊芙有些茫然,她与姬弦对视了一眼,一人一鸟同时摇了摇头。

“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又问。

伊芙点了点头。

“这事还真是蹊跷。哈维因这个人……我很怀疑他是否真能照顾好一个孩子。”茂奇叹了口气,“但不管怎么样,至少我们夫妇还是有经验的。”

南芬听到丈夫的话,顿时高兴起来,她翻来覆去地瞧着伊芙的脸,仿佛是在看失散多年的亲骨肉一般,就连姬弦也有点受不了这女人的热情,从伊芙的肩膀跳到了一旁的沙发靠背上去了。

“像她,哪里都像,先不说哈维因了,你肯定是伊葛兰的女儿。”南芬得出了结论,既然她姓哈维因,又与他们一位旧交的样貌酷似,那想必就是他们的孩子,南芬越想越觉得靠谱,她为这两位旧识高兴,也越发觉得眼前的女孩惹人喜爱。

“你果真是他们的女儿吗?”南芬的声音近乎自语,她看着她,突然笑了起来,“伊芙,让我当你的干娘好不好?”

南芬的眼中满是兴奋,伊芙看着那张无法被拒绝的脸,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太好了……”她一把将伊芙拥进了怀里,分开后又盯着伊芙看,满眼都是爱意。

伊芙原本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容易动情的人,可此刻却觉得眼眶湿润,似乎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这感觉弄得她有些难为情,有些不知所措。这是一种久违的感动情绪,不知从何时起,这种情绪就已经随着成长逐渐被忘却。

南芬用指节轻轻拂去她眼角的泪花,自己却也变得热泪盈眶。

伊芙看着南芬,这才明白过来,自己并不是不易动情,只是因为很久都没有感受过这样不加掩饰的,一人独享的呵护。

她忽觉有些想家了,想母亲,想那个世界。在某一刻,突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委屈感从她的胸膛中汹涌而出,冲破了孤独者那层漠然的面具,让她终于不再压抑自己的情绪,一时间泪如泉涌,她被南芬按着倚靠在她的怀里,被她轻轻拍着肩膀,真的就像哄小孩一样。

她虽然在哭,却不肯发出一点声音,连抽泣的声音都被极力控制着。

南芬与茂奇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担忧与伤感的神色。

伊芙哭了很久,哭累了就有了困意,那种因压力而诞生出的不安全感似乎就在这一哭之中随着那些从旧世界带来的负面情绪一同烟消云散了,她满脸泪痕,却终于心满意足了,她在某一刻甚至觉得庆幸:幸亏自己现在是个女孩子,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人前哭,没人会嫌弃她。

伊芙趴在南芬的腿上睡着了,在沙发上蜷着身子,像一只猫。茂奇拿了一条羊毛毯子轻轻盖在了她的身上,又在壁炉中添了点柴。

楼梯处传来若有若无的交谈声,楼下有时会传来鸟鸣或犬吠声,隔壁房门打开时发出合页的摩擦声,壁炉中柴禾的燃烧声……南芬轻抚伊芙的长发,哼唱着简单舒缓的民谣小调。不同的声音在耳边流淌,汇成涓涓细流,浇灌着她那近乎干涸的心田。曾经那心中的钟表不再如定时器般嘀嗒作响,城市噪音不再如洪钟贯耳般将她从睡梦中惊醒,她仿佛回到了童年时代——那个被他人庇护、对一切都毫无戒备心的时代。

博文罗斯他们在庄园中住了半个多月,一方面是由于庄园主和他的朋友们一次次的挽留,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伊芙。

很难说在经过日光谷之后,博文罗斯对伊芙究竟抱着一种怎样的感情,他在动作和话语中表现出了一种对上司或长辈的尊敬,可眼神中却藏不住那种爱慕者独有的眷恋之情——这一点,戈鲁西多是能看出来的,所以他才一直劝他不要逗留太久。他们是打算只住三五日的,可当伊芙换了一件淡绿色百褶长裙从庭院出现时,博文罗斯便说什么也不肯走了。

很难说,伊芙的出现究竟给了这个少年多大的影响,科雷格夫的性子是多情而冲动的,而若干年后,接管了红鹰堡事务的博文罗斯却与他的父亲截然不同,他沉稳而谦逊有礼,但却很少有人见他笑过。

到了最后,博文罗斯还是向伊芙告别了。

沸蒙城相对靠海,由于气候上的一些独特机制,使得这里的春季要比内陆城市来得更早。太阳温暖得让人想打盹,南芬的小女儿敏希现在手里拿着一个小皮球,她想将球抛向伊芙,却抛得不太准,而最后就是跟着球的方向绕着伊芙跑来跑去,一个人玩得十分起兴,有时球扔到了伊芙身边了,伊芙就将它抛回敏希那里。

伊芙坐在牧场栅栏附近的一条长椅上,只要天气好,她都会出来坐坐,有时看天,有时看牧场中的生物,或者带一本多图少字的书慢慢看,这些书基本都是敏希以前用来识字的。

茂奇虽然是庄园主,却很喜欢与雇来的人一起干农活、照顾动物,这边既有农田也有牧场,伊芙都去看过,但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大部分伊芙都没怎么见过。

庄园里总有几个常客,都是茂奇的朋友,清一色的中老年大叔,有的是住在城里的商人,有的是其他庄园的主人,也有附近村落的猎人,还有一些不知身份的人,他们聚在一块要么谈论时事,要么是讨论酿酒和饮食,伊芙觉得这群人很有意思,时常便会跟着他们,好奇他们在干什么,有时看他们在马场修理马蹄或更换马掌,一看就是半天,有时看他们在用新品种的香料和啤酒花酿酒,又或者是看他们在院子里播种一小片茶叶或花的种子,久而久之,他们也就把伊芙也当成了小组的一份子、一个特殊成员。他们教她骑马,教她常用的跨鞍也教冷门的侧鞍,他们教她剑术,并非是现在流行的街斗无甲剑术,而是以保命为目的,既能对付人也能对付野兽,大体上说就是——什么有用教什么。他们发现伊芙似乎对什么都感兴趣,于是外出打猎时也带上她,一出门便是几天半个月,而每次茂奇都会因为这些事被妻子骂得抬不起头,但下次却依旧照常。南芬虽不会责骂伊芙,却总是用埋怨的眼神看她,弄得她也有些不好意思。

南芬对她的爱正如母亲对于孩子一般,是一种无条件的不求回报的爱,一个孩子可以坦然接受这种爱,但伊芙却自认不是个孩子,因而,这份伟大的爱让她些坐立难安,想回报却又做不到,她能想到的报答方式或许只有服从,做一个听话的孩子。南芬原本想将她培养成一个新时代的优秀女性,让她懂得打扮,让她学习诗和乐器,让她适应穿着各种裙子和高跟鞋走路——她竟都没表现出抗拒——人在生活中是处处充满着矛盾的,一种原则可能会因为另一种更重要、迫切的需求而被打破。就这样,伊芙在波云庄园中生活了将近五年,她一方面在为了南芬的淑女梦而倍受煎熬,而另一方面又在茂奇身边学到了很多手工与生存技能,在这样割裂的生活状态之下,她心里反倒有些怡然自得。

而哈维因一直都没有来找她。

达克仁夫妇的女儿敏希成长得很快,只用了几年时间就赶上了伊芙的身高,敏希将伊芙当做亲姐姐看待,但如果让外人来看,只从外表说敏希倒更像是姐姐。

伊芙并非没有成长,只是长得很慢,南芬曾在一处门廊木柱上为两个孩子画身高线,伊芙在刚来时有一米五七的身高,五年过去了,现在堪堪一米六。茂奇原本猜她有十四五岁的年纪,如果这样算的话现在应该早已成年,可看着她依旧幼小的模样,夫妇俩也拿不准了,既拿不准她的年纪,也拿不准她的身份,后来找了一个有名的大夫过来看,这位大夫摸了摸伊芙的颅骨与下巴,又反复检查了她的牙齿与指节,这才有了结论,说她其实是有一小部分类似精灵的血统,但他并不十分确信。

这个结论让南芬既喜且忧。喜的是伊芙并不会一辈子都是个矮个子,忧的是伊芙以后的幸福。

类人族群在这个世界上十分常见,至于其起源,则多少有些复杂,其中有可以溯源的趋同进化物种,有突然出现的神秘外来者,也有与人类同源的人科之下的其他属种,以及不同种族通婚或者变异而来的人属亚种。南芬所担心的是伊芙的生育问题,不同物种的通婚并不像说起来那样轻松,一是世俗教化上的阻碍,二是生活习性的不同,三是捉摸不透的隔离机制——生殖隔离的问题是无法调和的矛盾,层层的阻碍最终导致不同物种通婚的行为只能是昙花一现,无法结出果实,即便是诞下后代,那大概率也是畸形儿或者性别模糊的不育者。

“什么叫‘类似精灵的血统’?”南芬问大夫。

“这只是个谨慎的说法,这种案例太少见了,精灵能与新大陆雪莫种诞下后代,新大陆雪莫种能与羽地雪莫种诞下后代,而只有羽地雪莫种才能与人顺利诞下后代——人类不能直接与精灵繁育,或许人类和羽地雪莫人现在确实能够融洽相处,但另外两种却明显不能,所以我只能说她类似精灵,因为我实在不能确定这种事到底有多大的概率发生,我又不是博物学家。”

南芬听不太懂大夫的话,但她还是能听懂大夫的意思,意思就是说,伊芙是一个罕见的特例,不能以经验论之。

从此之后,南芬就会时不时隐晦地问她有没有出过血,起初伊芙还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可问得多了伊芙也就明白她到底是在问什么了,于是她自己也开始担心起来,而等看到敏希的初潮来临时,她真的开始慌了。

到后来,这件让伊芙担心不已的事终究还是没有发生,而南芬也逐渐想开了,她的担忧毕竟还有点早,如果伊芙真的有精灵的血统,那她的人生还长着呢。

升明节庆典(其一)

转眼间,伊芙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将近五年,这也几乎是伊芙在波云庄园所度过的时间。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能改变立场,能抚慰人心。

当人活到了一定的年纪,不再对世界抱有新奇之感,且逐渐感受到那些规律中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他才开始思考自身,才想着了解自己,他想到那一天天循环往复的生活与必然会来临的死亡,并问自己:人生是有意义的吗?他在这样的思考中感受到了绝望,一时间竟以为这是自己的末路,但只要他真正能够坦然面对、接受命运无常之时,就会发现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他面对死亡时不再妥协,他重新发现世界,认可了生活的不完美,承认了矛盾的普遍性,于是世界将再度变得富有魅力。而重活一次的伊芙,正是以这样一种态度来观察新的世界,重塑自我,并融入其中。

这里有关心她和被她关心的人,她之于这个世界终于不再是一个异乡人。

克利金国一年之中最隆重的节日是在秋季,名为升明节。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颗月亮,一颗稍亮的呈现出淡淡的紫色光晕,在冬春两季出现,另一颗稍暗的则呈现金黄色,在夏秋出现,因为大小相仿,伊芙曾以为它们是一颗,直到她看到二者同时出现在天空时,这才发现自己存在的常识性盲区。升明节就是庆祝双月交替的节日,节庆一共持续十二天,在这十二天中,金月最初会出现在接近正空的位置,紫月则出现在东方的地平线上,而随着时间推移,紫月一天天向着正空移动,而金月则退至西方的地平线,整个过程刚好持续十二天。羽地大部分国家都会在这几天举行各式各样的庆祝活动,只不过时间长短和节庆风俗都不同。

这天是升明节的第六天,也是最重要的一天,一大清早,茂奇和几个农户将两头刚宰杀的肥牛从牧场扛了回来,他的那些朋友早就聚在了后院中,而这次随这些老朋友而来的还有他们家中的女眷和孩子,这些人准备中午在这里聚餐,晚上再一同去都城参加庆典。

伊芙自然也在场,她此时穿着一套棕色的骑马装,一头黑发简单地束了个马尾,身上还套了个白围裙,她手中拿着剃刀,正在给羊腿去骨剔筋。

科密诺·克拿卡是一个住在城里的老爷,香料商人,十分有钱,他的肚子和脖子有些臃肿,可其他部位却并不胖,平时不苟言笑,但每当看到伊芙时却总是表现得较为欢快,这一点或许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他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可最让他喜欢的小辈却是伊芙,或许只是因为伊芙从未对他露出过不耐烦的神色——他喜欢对熟人唠叨,唠叨自己的过去或者最近发生的那些烦心事,每当他喝了酒后,这种唠叨就会变得语无伦次啰啰嗦嗦没完没了,有时就连他那些老朋友都有些经受不住,但伊芙却能够保持着从始至终的耐心。有一个这样的倾听者反倒能让他注意到自己的失态。有几次,科密诺甚至说起自己年轻时那几次偷窃、做假账和敲闷棍的事,伊芙听了竟然也并没有表现出多大反感,更有一次,他喝得有些醉了,竟对她说自己迷上了城里的一个女人,还说对不起妻子,而这次他还没来得及看伊芙的反应,自己便被几个老伙计拖到了一旁的草地里反省去了,醒酒之后,他也觉得这事着实有点丢人,于是足有两个多月没敢去波云庄园见伊芙。

科密诺放开了软管上的卡子,清亮的红色酒液从酒桶中顺着管道流进了玻璃杯中,他给自己接了一杯,又接了第二杯放到了伊芙身前搁置着生肉的大木桌上,伊芙说了声谢,就用粘腻的手去拿杯子,一口气便喝了大半杯,这小姑娘的豪放姿态把不远处的客人都看得惊疑不定。酒是庄园自产的葡萄酿的,酿制时间不长,因而度数不高,有丝丝的甜味,刚从窖中拿出来的酒很凉,很适合解暑,伊芙品味着酒中浓郁的果香,同时放慢了手上的动作。

“你瞧,那边亚德郡来的几个,他们以为我在做坏事了。”科密诺对伊芙说,“他们不认识你,肯定以为我在怂恿小孩子喝酒。”

“就算我成年了,给姑娘家倒酒也同样不是什么好事。”伊芙笑着说。

“你这时候又说自己是个姑娘啦,哈哈。”科密诺坐在她身旁的椅子上,他穿得考究,坐下时还小心拍了拍椅背,“当年你踢季万提的那一脚可不像是姑娘家能做出来的事。我现在一想起来就觉得好笑,那怂货翻了个白眼就直接晕了过去……”

一说起这件事,伊芙就皱起了眉,她说道:“那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遇到流氓。”

“可不就是流氓。”

“你说这个我才想起来问,那件事后来怎么样了?”伊芙问他。

“你不知道?”科密诺惊讶得瞪大了眼睛,“茂奇那混蛋一点没提?”

“他是想和我说的,结果一说就被我打断了,后来就再也没提过。”伊芙说这件事时表情有些不自然,“那段时间这件事把我恶心坏了,不过现在没事。”

“行吧,你现在又想知道了?”

“你既然提了,我也就顺便问问。这件事肯定是你帮忙最多的吧?”伊芙眯起了眼,一副“我看透了”的神情。

“嘿嘿,是我和罗兹做的,那天季万提疼晕之后,先是被送进了镇里的诊所,但诊所医不了,就送去了都城军医院……你那一脚可真不轻,接手的医生一看就直摇头,说没治了。”

伊芙默默地喝了口酒,点了点头,听他继续说。前年,一个名叫季万提的暴发户趁伊芙落单时,向她耍起了流氓。时值傍晚,伊芙在都城附近一个镇子的街道上等待茂奇他们采购野营所需的补给,而季万提喝了点酒,看到伊芙之后就挪不动步了,那时候伊芙穿着一件靛蓝色长裙,坐在酒馆对面的台阶上,无论打扮还是行为都很普通,却因其美貌过人而显得十分惹眼,季万提以为她只是镇子里谁家的女儿,便上前调戏,其方式也简单粗暴——看街上没人,他便直接脱了自己的裤子,凑了上去——这人着实有点离谱。伊芙见此情景先是一愣,继而惊怒交加、气血上涌,飞起一脚便踹在了他的两腿之间,她那时虽穿着长裙,可脚上穿的却是一双马靴,那又尖又硬的鞋跟就狠狠地踏在了这人的要害之上了。伊芙踹过之后就后悔了,她到底还是怕麻烦。

“你看罗兹平时那闷样,可军医院里面也有熟人,交情还不浅,他让里面的人给季万提下点料……”科密诺一边说一边看她的表情,见她并无异样,便继续道:“没过多久,他那东西就变黑烂掉了,被医生整个切了下来。”

科密诺见她一直沉默,于是问她:“听完了,感觉没什么意思?”

“本来感兴趣,但听你说完又觉得没意思了,不过还是得谢谢你和罗兹。”

“那好吧,我们说点别的……”

台阶上方响起了脚步声。

南芬穿着一身淡黄色礼裙,急匆匆地走向屋外,她一眼就看到了院子中的伊芙。

南芬现在也想明白了,伊芙生来就注定会是一个特例:随她开心好了,只要她能在正式场合表现得像个人样,那平时的一些出格举动就都能够被容忍,毕竟,单凭她的相貌,就算是放火烧了谁家的房子,都是有可能被宽恕的。

但今天不能让她胡作非为。她这样想着,便向着伊芙所在的方向走去,茂奇的那些老朋友见她来势汹汹,便急忙避让向一旁。

四周突来的安静也让伊芙察觉到一丝异常,于是转过了头。

“改天再弄这些。”南芬小声对她说,“今天不行,今天你那哥哥要回来了。”

南芬所说的哥哥便是敏希的亲哥哥、达克仁家的长子,鲁格·达克仁。伊芙只在来到这里的第一年见过他几次,后来听说他跟随一支考察船队去了东陆,曾在两个半月前传了一封书信回来,说将会在升明节前后回国,而到了今天,南芬终于确认了考察船进港的消息。

伊芙跳下用来垫高的木板,扯下了围裙,将手中的酒水一饮而尽,便跟着南芬朝着门廊走去。

“你先去洗个澡,等出来给你换衣服。”南芬边走边说,“鲁格可能还会带几个朋友过来,所以你今天必须留在我身边,我只能说,但愿别出乱子吧。”

伊芙面色僵硬地笑了几声,她明白南芬的意思。女人的美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宝贵财富,可这种财富就长在脖子上,谁都能看见,自然就有人想试试能不能将这财富据为己有,其方式更是不一而足,毕竟,试一试是没什么成本的。

“要不,我就待在家里,你觉得怎么样?”

“说什么呢,现在敏希也不在家,难道你想让我一个人去迎接鲁格?”

“茂奇不去吗?就我们俩?”伊芙有些意外。

“他说他不去,我劝不了他。”南芬叹了口气。

“怎么了?他还生气?”

“生气倒是不至于,我感觉他就是拉不下脸。这对父子都是一个性子,当初鲁格要出海时茂奇都以遗产继承这件事逼他了,结果他还是连夜偷跑了出去。”

“也是,鲁格现在都回来了,他也没什么可气的,我看他今天心情还挺好的。”

南芬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一声,“行了,去吧。”

等到一小时后,伊芙再次从房间中走出来时,已经穿上了一件绣着黑色花纹的紫礼裙,南芬将一根红色丝带编进了她的发辫之中,然后将那齐腰长发搭在左肩并垂在胸前,鲜艳的红绸藏在光泽的黑发之下隐约可见,配合着她那白皙中透着水润的脸,倒是有点隐世贵族的气质,除此之外,南芬还给她准备了高跟鞋与胸垫,以弥补她身材上的不足——一切打扮,似乎只为了遮掩住她的散漫与稚气。

马车已经候在了门口,伊芙托着自己的裙摆上了车,似乎对这一切都已习以为常,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厌恶,时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一个人在幼年时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世俗的教化以及社会对性格的塑造(包括但不限于待人接物的礼仪、人与人亲疏远近、社会以性别划分的行为边界等),伊芙也同样如此,而当她来到波云庄园之后,便又经历了一场重新教化的过程,也就是说,为了适应新世界,规矩是要重学的,这是为了融入这个世界所走出的第一步,而当走出这一步时,伊芙便不得不适应新的规则与扮演新的角色,这条路必将越走越远——当所有人都说你穿裙子好看时,你也很难坚持己见了。

鲁格现在人在都城,昨天和船员们一同在船主家里共进了晚餐,他提前让人往庄园送信,说自己会在今天下午之前回来,而南芬得知了这件事后,便说要去城里接他。

波云庄园与都城相隔并不遥远,坐马车大概要花费两个多小时,两人到达都城沸蒙时才上午十点左右。

鲁格和他的三位同龄朋友们早已等候在城门附近,伊芙随着南芬下了马车之后,便一直在她身边旁观,没有开口说过话。

鲁格今年二十二岁,和他母亲一样生得金发,可头发却留得比她母亲还要长,微卷的头发散在背后,配合着他的大高个子,看起来倒是挺潇洒的一个大男孩。伊芙一眼就在四人之中认出了他,虽然记不清他的相貌,但四人之中只有他是金发。

母子二人一见面就拥抱在了一起,分开之后,南芬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话还没说一句眼泪就簌簌地掉,鲁格一边微小着安慰她,一边用衣袖擦她的泪,似乎对这种场面也见怪不怪了。

他安慰好母亲之后,转头看了一眼伊芙,朝她笑了笑,算是打招呼,而伊芙则是以点头作为回应。

“这两位是我在旅行时关照过我的伙伴,法恩与郭克凯。”他向母亲和妹妹介绍道,“而这一位,虽然你们没见过他,但我一说你们就知道他是谁,他是我以前的校友,在出海之后我们依旧保持着书信交流,送到家里的信也是托他转交的。”

“哦,是里斯克对吧?”南芬恍然大悟,“真是太感谢你了,还有这两位也是,鲁格从没出过远门,多亏了各位费心看顾他。”

“哪有的事,我们也不过是互相帮助。”里斯克与鲁格个头相仿,脸上总挂着笑,一看就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几个人互相客套了一番,鲁格又与伙伴们商量了一下日程之后,便与南芬伊芙二人上了马车,准备回家,而里斯克、法恩与郭克凯三人则留在城里继续闲逛游玩,等到晚上再等鲁格进城与他们碰面,计划是庆典结束后跟随他去庄园住上一段时间。

目送马车离开后,三个年轻人面面相觑,似乎都有话要说。

“那位小姐是谁?”法恩率先开了口。

“大概是他的妹妹。”里斯克说。

“敏希?我好像听他提过。”郭克凯说。

“不是敏希,是另一个,达克仁夫人的干女儿,自然也是鲁格的妹妹。”里斯克纠正道。

“达克仁夫人好像忘了介绍她了。”法恩说。

“我觉得夫人可能并没打算介绍她。”郭克凯说。

“我们晚上能再看到她吧?”法恩说。

“应该能。”郭克凯眼睛一亮。

“我觉得你们还是少接触她为妙。”里斯克说,“你们外出多年,可能对她的名声不太了解。”

“怎么?”法恩心头一紧,“她名声不太好?”

“也说不清好不好,她很优秀那是肯定的,但又十分异类……”

“怎么个异类法?”

“这几年有很多人追求或骚扰过她,但基本上没几个下场好的,要么被不知哪来的恶棍打一顿,要么被驱逐出了城,又或者是直接被伊芙小姐本人打伤打残……”里斯克压低了说话的声音,“你们刚才看过她的容貌了,我也是第一次见她,原本我还不太信她会有这么大的魅力,但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就算冒着被揍一顿的风险去和她说话,那也值了。”

“你说,被她本人打?”法恩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达克仁先生担任过当年花园学院遗迹救援工作的负责人,伊芙小姐身手好不是很正常?”

“那为什么鲁格他就一点都不会打架?”

“这我怎么知道……”

三人慢吞吞地踱着步子,返回城中,话题也逐渐从伊芙转移到了鲁格这个富家公子身上。

升明节庆典(其二)

罗兹曾经是都城的一个官员,如今退休了,岁数比茂奇和科密诺都大,留着一撮黑色的小胡子,眼睛像黑豆子一样亮,脸盘偏瘦,突出了颧骨和眼眶处的硬朗轮廓,他个头中等,性格温和,喜欢穿着宽松的深色衣服,看起来像个侠客,而事实上他的纯粹剑术也是几个老朋友里面最好的,所谓纯粹剑术,就是指不使用魔法与武技,只凭一招一式进行攻击的剑术。

伊芙无法使用魔法,罗兹也同样没这方面的天分,因而他的剑术有一部分很适合伊芙学习。

罗兹弹得一手好琴,伊芙也跟他学过一些,但只会两种弹法,也不会弹一些太复杂的,相比这种类似吉他的琴,这个世界同样有钢琴和提琴,在南芬的影响之下,伊芙更擅长这两种乐器。

而此时此刻,伊芙就端着一把小提琴,身上依旧穿着那身礼裙。她坐在花园树下的一把椅子上,周围有十几个年轻姑娘,她们来自克利金的各地,有些是“老朋友们”的后辈,有些是达克仁夫妇的远亲,南芬特意将她安排到了这里,好让她不显得那么离群。

在这个年代,家境殷实的小姐们基本上都懂一些音乐,但她们今天都没有带乐器过来。女孩们聚在一起谈论着最各自地区近来所流行的曲子,有些记性好的,就把谱子中精彩的一小段写在纸上,请伊芙照着演奏,而每当伊芙演奏完毕后,少女们便拍手称赞。

伊芙没有表现得太高调,也没说过几句话。她被一群少女围在中间,只要她演奏,所有人都会安静地注视着她,这样的氛围令她有些不自在,到后来甚至连脸色都有点苍白,在她的内心深处,或许还在把这些少女当成异性看待。伊芙并没有与同龄异性相处的经验,因而在行为上总显得小心而谨慎,她的脸上一直保持着礼貌的笑,且在每次的演奏上也尽量认真且标准,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少女们的要求。

“她拉的真好,如果我是个男的,一定要想办法娶她回家。”一名少女在与她的伙伴交头接耳,她叫叶菲,而她身旁的少女叫雪莉尔。两人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是南芬这边的远亲,她们一概都管南芬叫表姨,而两人则又是堂姐妹的关系。

“那你一定会被她揍上一顿。”雪莉尔小声在她耳边回应道。

“哈,我倒是忘了这码事儿。”叶菲轻笑一声,“你觉得她究竟是因为不想结婚呢,还是不喜欢男人?”

“不好说,反正我就挺害怕结婚的,如果我有她那样的好身手,又有人在我背后撑腰兜底,说不定我也会像她那样,来一个打一个。”雪莉尔回答。

“但你没人家那么好看,你要那么干,说不准就会被人送进疯人院。”叶菲清了清嗓子,贴着雪莉尔的耳朵,“到时候人家看到你就喊——离我远点,疯婆子!”

雪莉尔本来保持着双手抱胸的姿势,听到叶菲的话,顿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腰也弯了下去,她的动作并不大,却被神经敏感的伊芙捕捉到了,伊芙与她视线相碰,旋即又移回到乐谱上,手中的拉奏也并未中断。

“都怪你,瞎说什么呢。”雪莉尔的手伸向了叶菲的腰间,想要捏她的痒肉,却被对方躲开了。

“你刚刚看到她那迷茫的眼神了吗?”叶菲说,“肯定是以为自己拉错了,然后被你嘲笑了。”

雪莉尔听后顿觉尴尬,她急忙拉住了伙伴的手,说道:“一会儿你有必要和我一起向她解释一下,道个歉什么的……”

“怎么?你怕事后她报复你呀?”叶菲此时还不忘开玩笑。

“好了,别闹了。”雪莉尔的视线从伙伴身上移回了伊芙脸上,又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了她身前那页满是手写简谱的纸张。她眼前一亮,对叶菲说:“你叔叔不是最近写过一首曲子吗?就是那首挺好听的……”

“他那是为了酒馆写的,不太适合现在的氛围吧?况且演奏起来难度也颇高,那可是为绞弦琴和竖琴写的谱……”叶菲皱了皱眉。

“有什么关系,我总觉得她拉的都快睡着了,这个正好。”雪莉尔似乎开始心急了,“你还能记住吗?我现在就去借纸和笔。”

“那倒是不用,我带着呢。”叶菲在雪莉尔意外的目光中从身后的长椅上拿起一本书,从书中抽出几页纸。她仔细瞧了瞧内容,又从里面选出了两页。

“这些都是什么啊?”雪莉尔惊奇地问。

“没什么……”叶菲的语气有些着急。

“什么?”

“一些摘抄的诗和乐谱……我自己也在写一些……”

“说清楚一点,写诗还是曲子?”

“都有……”叶菲不太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你原来还在偷着写这些。”雪莉尔着实有点意外,却也为她高兴,“那你再好好琢磨琢磨,等回去之后挑几个你觉得满意的让我看看。”

叶菲默默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当伊芙演奏完毕时,雪莉尔便瞅空将乐谱递了上去。

“抱歉,刚才我的表妹总想逗我笑,我没忍住。”雪莉尔凑到她面前,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

“没关系,我今天有点紧张。”伊芙朝她点了点头,依旧保持着礼貌的笑。

雪莉尔见伊芙似乎不太想谈论刚才的事,于是便将话题引向了乐谱,“这谱子是我们那边一位长辈写的,风格可能有点不同……”

伊芙将目光转向手中的纸,看着上面的谱子,她的脑海中已经模模糊糊地有了声音,这是一首节奏很快的曲子,有些地方确实复杂,于是她便试着拉了几个片段,待她看过了整首曲子后,便将那谱子固定在面前的架子上,开始拉奏。

小提琴的声音一响,周围小声交谈的声音便戛然而止,此曲类似凯尔特风格,曲速约130BPM,听起来欢快悦耳。

叶菲在一旁听得呆住了,她听惯了酒馆中的弦琴与鼓点,小提琴独奏版本的还是第一次听。由两种乐器演奏的同一首曲子,一种能让人联想到一群绕着酒桌大笑着祝酒的人,而另一种——也就是现在伊芙的版本,叶菲却能够想象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景色来:她仿佛能看到一名穿着节庆服装的少女在夕阳余晖下蹦跳着走在金色麦田中的场景,那少女活泼而轻盈,每走出一步都会使得腰间的铃铛叮铃作响,那少女回过头,展露出一张令人怦然心动的笑颜……

叶菲回过神来,那脑海中的笑颜便与此刻伊芙的脸重叠在了一起。

“她可真有天分。”叶菲感叹道,她轻轻叹了口气。

“你也不差,你缺的只不过是自信而已。”雪莉尔见同伴有些失落,便靠了过来,与她肩膀挨着肩膀,“你看她,无论做什么事好像都挺开心、很专注的样子,我记得你小时候跟着你叔叔练琴,就总是摆出一副臭脸……”

“我那时候要是能再努力一些就好了。”

“现在也不晚,等回去了我陪你一起练,等有空了,我们就去东山那边的坡地去,你背着琴去,我呢,就带一些好吃的……”雪莉尔握着叶菲的手,安抚着她。

一曲完毕,在场的众人皆是鼓起掌来,伊芙也长长舒了口气,似乎是觉得自己刚才的表现还不错,她不禁露出了轻松的笑,甚至还朝着雪莉尔得意地眨了眨眼。

“真是个小孩……”叶菲嘟哝道。

“怎么,永不服输的叶菲出现了?”雪莉尔挑了挑眉毛,揶揄道。

叶菲似乎有点不高兴,竟然没有接话。雪莉尔见状便搂着她的胳膊,晃了两晃。

而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不大不小的闷响,引起了后院少女们的注意,伊芙也朝那边看,她便看到鲁格一脸阴郁地从别墅后门走出来。

“抱歉!”他显然不知道后院有人,见一群少女都盯着自己看,知道是自己打扰她们,便朝着她们微微鞠了一躬。

“那是鲁格吗?”雪莉尔惊讶地看着不远处穿着笔挺衣装的男人,摇了摇身旁的叶菲,“他怎么变这么黑?”

“被海风吹得呗。”叶菲说,“听说他绕了大陆一整圈。”

她们小声交谈着,就见坐在中心位置的伊芙将琴搁在一旁,站起身朝着鲁格小跑着迎了上去。

“她穿那么高的跟,还走这么快!”叶菲看到伊芙裙摆下露出的鞋子,惊呼道。

雪莉尔瞪了她一眼,示意她说话小点声。

她们看见伊芙走到了鲁格面前。

“你好……”鲁格十分拘谨地朝她打了个招呼,“伊芙……妹妹?”他挠了挠后脑勺,试探着说。

伊芙朝他点了点头,“我们能单独聊聊吗?”

“当然可以。”鲁格有些狐疑地看着她。

于是两人便去了临近后院的一处树荫下,他们现在仍能远远地看见后院中的人群,但不会有人听见他们的谈话内容。

一棵高大茂盛的栎树下,伊芙用一只手撑着树干,等鲁格跟过来并站定后,便开门见山地问他:“和茂奇吵架了?”

鲁格瞪大了眼睛,明显是对伊芙的提问毫无防备,他愣了一愣,回答道:“没吵架,准确说,还没来得及吵起来,我就出来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到你出来时的样子,就猜到了,你是因为跟他说了要再次出海,所以才惹得他不高兴的吗?”伊芙继续问。

“你怎么知道的?”鲁格甚至没意识到这句话他连说了两遍,他此刻已经顾不上礼貌,直接迈出了两步凑到了伊芙面前,然后又追问道:“是谁告诉你的?”

当鲁格走近时,伊芙还以为他要和自己动手,心中甚至已经在思忖是躲开还是还手。但鲁格并没有打算动粗,甚至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不太礼貌,在问话的同时还面带歉意地后退了一小步。

“是猜的。”伊芙说,“我只是觉得,如果你与茂奇有冲突,最有可能的还是老问题,而且,有时你来信了,南芬就会让我与敏希一起看,所以我大体上也知道你是在做什么,你把遗迹考古学与博物学结合起来,为的是反推出上个纪元的海洋文明图景,而如果你想以此写出比较全面的著作,那就需要去旧时的新大陆走一趟了。”

新大陆是启阳洲的旧称。

鲁格听到她的话,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震惊,说话都带着颤音,“你都说对了……我确实要去启阳洲一趟,但这件事我还没和茂奇透露过,我和谁都没有说,还只是一个想法。”

“那你是怎么和他吵起来的?”伊芙疑惑地问。

“我说我要去外地某个学院进行一段时间的研讨交流,但茂奇不同意我出门,他想让我留在克利金,甚至连克利金东部都不允许去,我早就是个成年人了,也没打算用家里的钱……”鲁格的话语中满是抱怨。

“我都懂。”伊芙无奈地笑了笑,“我听别人说,他年轻时也是满世界跑,哪里危险去哪里,而现在呢,他哪也不去,整天和城里那几个糟老头子换着花样地吃,连肚子都胖了一圈,他自己这样,也想让你也变成这样。”

“对,说得就是!”鲁格对她的话十分赞同。

“不过,他也不是全错,茂奇只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有些蛮不讲理,你觉得他很自私,但你其实也同样考虑不周。”

鲁格听她说话,原本还一直点头赞同,可听到最后却皱起了眉。

“我知道他担心我的安危,他埋怨我当初不和他学习武技和魔法,现在遇到意外了连个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他总想着控制我,说这样能不走弯路,但要我说,他不是在帮助儿子,他恨不得钻进我的脑子里自己重活一次!”鲁格情绪激动,用手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

“所以说,有些矛盾是难以调和的,以后你还会遇到很多。”伊芙人虽小,此时却是一副过来人的模样,鲁格听她这话,心里突然没由来地一阵烦躁。

“既然难以调和,那又该怎么办?”鲁格说,“你把我叫到这边,是有主意了吗?”

“如果你真心想解决矛盾,那肯定是要做出一些妥协……”

“我不可能妥协。”鲁格打断她的话,“我能跑出去一次,就能跑第二次。”

“那我就去南芬那里告状,让她把你锁在家里。”伊芙说。

“你……”鲁格瞪了她一眼,似乎是要放狠话,可话到了嘴边,却只是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你不能这样。”

“你对自己的研究有自信吗?”伊芙问他。

“当然有自信。”鲁格的背又一下子挺了起来,“我在黑羽洲的东海岸有了很多收获,启阳洲就是拼图的最后一块,我敢保证,如果我能够在启阳洲考察几年,一定会得到一些轰动性的发现。”

“那不如你现在就动笔,就写你在黑羽洲的发现和想法,启阳洲的那些留到以后。”

“那怎么行,如果没有启阳洲的那部分,推论就只能是推论,证据不足,就不会有多少人去看的。”

“茂奇在看就行了。”伊芙说,“你得让他知道你是在做正事,他如果不看,我也会想办法让他看,而且,提前写也对你自己的事业有好处。”

“什么好处?”

“假如说你执意要去启阳洲,又在那里幸幸苦苦待了两年,突然有一天,一封加急信件兜兜转转最后到了你的手上,你的朋友在信里说,在你们的圈子里有人也绕着黑羽洲转了一圈,也得出了与你相同的推论,这人当即写了一篇简短的论文,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而你不辞辛苦地探索了这么多年,最后却只能为别人的理论添砖加瓦,对方甚至都不用亲自去启阳洲验证一番,因为已经有人替他做了。”

“这怎么可能……”听到这些话,鲁格有些懵了,他在思考这件事的可能性,就不自觉地绕着伊芙和树走了一圈又一圈,伊芙看得都有些眼晕。

能想象他现在究竟有多么慌张。

“你现在就去写吧。”伊芙劝他。

“我得马上动笔。”鲁格终于停下了脚步,几乎是与伊芙同时说话。其实他在转圈的时候,就已经在想一会儿怎么起笔了。

他急匆匆地离开了,等走到一半又停了下来,回头向着伊芙鞠了一躬,说了一声“失陪了”,便朝着别墅的方向小跑而去。

伊芙与鲁格的谈话时间并不长,而在另一边,叶菲与雪莉尔一直在留意着他们。

“他们究竟在谈什么?鲁格怎么跑了?”雪莉尔眼见鲁格回了别墅,心中好奇心顿起。

“这两人看着好像挺生分的。”叶菲说,“他还鞠了一躬?”

“他们俩应该确实没见过几面,至于说鲁格,我听人说他见到谁都会鞠躬,不知道是从哪养成的习惯。”雪莉尔的目光依旧停留在远处的伊芙身上,她说,“伊芙怎么还站在那里,我们上去看看?”

“不好吧,她可能是想自己待着?”叶菲说。

“别管了,走吧。”雪莉尔拉着叶菲的手,向着伊芙所在的林子走去。

叶菲拗不过她,索性把伊芙的小提琴也装到盒子中带着,和雪莉尔一起朝着伊芙跑去,其他人看到两人的举动,也想要跟上去,可两人动作很快,几乎像是在冲刺,碍于要保持形象,其余人跟了几步就悻悻地返回了,她们对那两个野孩子的行为指指点点了一番,话题便又回到了景点、衣裙和美食上了。

伊芙刚想将脚下的高跟鞋脱下,就看到有人朝自己跑过来,只好站直了身子等她们过来。

两人气喘吁吁地在伊芙身前停下,雪莉尔还扭头朝身后看了一眼,见没有人跟过来,顿时松了口气。

“你好——”雪莉尔依旧在喘着粗气,她勉强保持着平稳的语气,她见伊芙朝自己微笑点头,便向伊芙介绍着自己和表妹,“我叫雪莉尔·澜戈,她叫叶菲·西林斯,我们刚才看到你一直站在这边,就跟过来了。”

“你们好。”伊芙说,“我只是有点累,在这边休息了一会儿。”

“那边其实挺无聊的吧?其实我们也不太适应这样的场合。”雪莉尔朝远处的人群瞥了一眼,朝伊芙笑着眨了眨眼,“我看见你刚才拉琴时似乎兴致不高。”

伊芙瞧了眼雪莉尔,恍然想起她是刚才给过自己谱子的少女,于是说道:“我很喜欢你的谱子,和现在流行的风格不大一样。”

“那是叶菲的叔叔写的,叫《秋日行酒》。”

伊芙的视线落在她身旁的女孩身上,叶菲将琴盒抱在怀里,递到了伊芙面前。

“我们去后面坐一会吧。”伊芙接过了琴,背在背上,朝着山坡上走去,雪莉尔与叶菲也跟了上去。

穿过一小片林子之后,她们到达了矮坡的背面。几年前,茂奇曾在这里种了一些花草,如今已经变得郁郁葱葱,而在这些植物中,伊芙最喜欢的就是一种有着淡蓝颜色的禾本科植物,名叫“月底云”,这植物外形类似乱子草,也是一簇簇一片片地生长,此时正值花果期,那渐变的蓝色便能如云如火一般随风飘舞。

伊芙拨开一丛一丛的植被,走在一条隐蔽的卵石小道上,路的尽头是一棵大树,在大树茂密的枝叶下面,有几个零散放置的木椅和一张矮桌,伊芙从大树下放置的防水袋中抽出一支毛刷,将椅子和桌子上的落叶和灰尘扫落。她将琴盒放在桌子上,邀请她们坐下。

“如果是一个人偷跑过来,南芬可能就要说我两句了。”伊芙说,“正好有你们陪着,我也能明目张胆地偷懒了。”

这里绿树成荫,花草茂盛,秋风拂过,便能听见沙沙的响,时不时还有落叶花叶飘落。

“哈哈,表姨确实是个严厉的人。”雪莉尔说,“我记得小时候她带着敏希来我们家,她那时当着众人的面把小敏希训了一顿,把我们都下了一跳,叶菲,你还记得这件事不?”

“当然记得,那件事还不是因为你?你把她带到东山去玩,结果把她弄得一身泥巴,要不是因为她还笑呵呵的,我都以为她是被你欺负了。”叶菲说这话时,眼睛却是看着伊芙。

“我当时年纪也不大嘛,当时觉得这边穷乡僻壤的,也只有山上好玩了。”雪莉尔笑了起来。

“你们是从哪里来?”伊芙问。

“靠近流源半岛那边,萝齐米镇,那边特产一种甜浆果,等有机会了你可以来我们那边转转。”叶菲说,“到时候我带你去我们家的酒厂看看。”

“你们家有酒厂?”伊芙眼睛一亮,“萝镇是不是你们家的牌子?”

茂奇每年都会拉回来整马车的萝镇浆果酒,并一箱箱地给老朋友们送去,说是亲戚家的特产,伊芙这才知道,他口中的亲戚原来是南芬的姐妹。

“没错,就是萝镇酒厂,茂奇叔叔每年都会在我们家预订一些酒。”叶菲说起这些便十分自豪。

“不应该叫他表姨夫吗?”雪莉尔小声在她耳边提醒。

“我分不清啊,上次叫他表舅,还被他好一顿嘲笑,后来就一直叫他叔叔了……”

伊芙在一旁听着,终于被这两姐妹给逗乐了。克利金这边对于亲属的称呼也是分得很细,茂奇是本地人,而南芬的那些亲戚则是从她上一辈才从邻国移民过来的,所以,叶菲就算叫不出茂奇的称谓,也在情理之中。但伊芙却没有这样的困扰,因为现在她无论叫谁都是直呼其名的。

升明节庆典(其三)

伊芙脱下了鞋子,将双脚藏进了裙子里面盘腿坐在椅子上,看得两人眼睛发直。

“我实在不太习惯穿这种鞋子,刚开始可能还有点新奇感,后来就越来越不喜欢了。”伊芙被她俩盯得有些心虚,不免解释了一句。

“很能理解。”雪莉尔笑着说,“我也是这样,第一次看到这种鞋子的时候喜欢的不得了,小时候总是喜欢偷偷穿着母亲的鞋子跑来跑去,可到了后来真正穿着外出时,才发现这种鞋子也只是看着好看而已。叶菲,你感觉呢?”

叶菲摇了摇头:“说实话我一次都没穿过。”

“真的假的?”雪莉尔颇感意外。

“我妈妈说我没什么女人味,不适合穿高跟鞋,我自己其实也觉得是这样。”叶菲一边说着,一边拨弄着自己的棕色长发。她与雪莉尔都是南芬的亲戚,能看出与南芬相貌的几分神似,可以说是姿色颇佳,再加上家境殷实,两人其实也算是大小姐出身,并没有叶菲自己所说得那样不堪。

“你母亲可能只是觉得你不像个淑女罢了,可现在不是她们那个时代了,她们所认同的那些优点在现在的年轻人眼里都瞧不上。”伊芙说。

“那是因为现在的人都在舍本求末,她们在人前是一种模样,背地里又是一种模样。”雪莉尔的下巴朝着山坡另一面扬了扬,“淑女并不是只要表现得彬彬有礼,娇羞柔弱的样子就行了,我倒是觉得伊芙你更有淑女的样子,你真诚、有正义感,还博学多才,你不会像其他人那样遮遮掩掩,这才是淑女的内在。”雪莉尔说完,还看了身边的叶菲一眼,于是叶菲点了点头,也表示赞同。

“我……”伊芙突然被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大夸特夸,就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了,她不知道对方的话是否是出于真心,只好说道:“我倒是觉得这些并不是淑女才有的优点,更像是一种比较基本的做人原则,而且……我也并非像你们想得那么好,你们刚来这里不久,可能还没听到过多少关于我的传闻,等你们听到了,说不定会很意外。”

“是说打人的那些事吗?”叶菲的眼睛突然一亮,随后就觉得自己的后脑勺挨了一巴掌。

伊芙又一次被这两人逗乐了,不禁露出了开心的笑,那笑容在雪莉尔与叶菲看来,就仿佛像是消解晨雾的金色朝阳,是只有真正无忧无虑的人才能展现出的笑容。

三个人又聊了一阵子,说了一些没什么营养的话题,比如三人的爱好与擅长,比如这边的美食,比如升明节庆典……之后,伊芙转移了话题,拿出了提琴拉奏了几首自己擅长的曲目,以结束这种对她来说有些累人的对话,最后,这琴声将南芬引了过来,不由分说地将三人撵回了后院的人群中。

“你刚才跟鲁格说了什么?他现在把自己锁在卧室里,该不会又想着离家出走吧?”回去时,南芬搂着伊芙的胳膊问她,她能感受到南芬因为节日氛围而压抑下去的忧心情绪。

“他短时间内应该不会远行了。”伊芙在她耳边小声说道,“我刚才劝他先把这几年的成果整理一下发表出去,他同意了,现在肯定是在屋子里写文章。”

“他肯听你的?”南芬惊讶地问,她先是惊喜,随后脸色又变得很差,伊芙看到她的表情,知道她是想歪了,于是就说:“你也知道,他的眼里除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什么都容不下了,我也是看出了这一点,就和他说,如果你不发表这些成果,那早晚会被别人钻了空子,结果他一听,扭头就走,生怕被别人抢先一步。”

“有时候我真觉得,我们家的伊芙实在是聪明得过分——你是怎么发现的?”南芬听她这样解释,一时间笑逐颜开,用手指轻点了点伊芙的鼻梁。

“他回来时两手空空,那时候我就觉得有点奇怪,说不定行李都放在他那些朋友家里了,这样的话,只要茂奇一发话,他马上就能离开。”

“是这样吗?”南芬恍然,“他那个叫里斯克的朋友,我得找个人去问问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到了傍晚,庄园中零零散散的人都朝着别墅的方向聚拢过来,准备一起去往都城参加节日庆典,鲁格依旧把自己闷在屋子里写写画画,无论谁叫他都不出来,最后还是伊芙旁敲侧击地提起行李的事,这才让他开了门,他想起来自己收集的一些重要标本和文物还在朋友那里没有取回来。

进城的车队也算得上是浩浩荡荡,足有二十多辆马车,伊芙与南芬坐在一起,同一辆马车上的还有雪莉尔与叶菲,以及另两名与南芬年纪相仿的妇女,经过介绍伊芙才知这两位分别是雪莉尔和叶菲的母亲。

三位年长者一见面便说个不停,说最近亲戚朋友的状况、说本地流传甚广的奇闻轶事、说自家的孩子与男人……她们说话时没人能插得上嘴,三个小的就自然而然地凑在了一起,叶菲不知从哪弄出了一根细绳来——也许是头绳吧,她将绳子两端打了个结,然后玩起了翻绳游戏,叶菲和雪莉尔明显都是熟手,而伊芙也在她们无声的示范下快速上道。绳子换着花样地在她们手中互相交换着,她们不怎么说话,只是被动地听着周围大人谈论的内容,有时叶菲的母亲会突然提到她,说她如何不省心,为她的将来发愁,于是叶菲便不得不开口为自己辩解几句了,然后母女之间斗几句嘴,最后这话题就会在众人的笑声中不了了之;有时也会说到一些男女间的话题,她们虽然也觉得在大姑娘们面前谈论这些不太合适,但话题只要起了个头,就一定会忍不住继续说下去,她们会将声音压低下去,说得很隐晦,仿佛是在说什么不得了的秘辛一样,每当这时,雪莉尔与叶菲便会偷偷地看着伊芙的表情,以一种略带探究的目光去看她的反应,她们十分好奇:眼前这个看似单纯的少女究竟懂得多少?然而伊芙毕竟是伊芙,她可以表现得无懈可击——两人所看到的只是她对手中花绳的专注表情,她好像并没有听见大人间的谈话内容?

都城的夜晚十分热闹。

音乐、人群、灯光、鲜花,在这样一个对个人来说漫长到几近永恒的时间长河中,人们在此驻足、喧嚣,并在这一年之中的短暂节点予以节庆的仪式与祝福,等待着新月与旧月的交替。

传统吹奏乐器与打击乐器响亮的声音在街头四处响起,那些穿着圣装的乐手坐在一辆辆由鲜花与塑像装点的游行马车上,卖力而富有激情地演奏着震天响的节庆音乐,只有在游行车辆靠近时,人们才会意识到这声音究竟有多吵——尖锐的号声与擂鼓的隆隆声响震得人的脑袋嗡嗡作响,又仿佛安静得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再看那些演奏得面红耳赤的乐手们,他们的耳朵里怎么还塞着棉团?

达克仁——波云庄园的车队在天黑时到达都城沸蒙,茂奇指挥一群年轻人将车棚收起,让原本封闭的马车露天敞开,坐在马车上的人看到街道,也能让别人看到他们。今晚,城里几乎所有人都换了衣装,有富翁打扮得像农民的、有大小姐一副村姑打扮的、有小伙子扎着海盗头巾的,作贾行商者身上绑着花花绿绿的绸子、炙手可热者拄着金光闪闪的手杖、名媛闺秀们戴着插满鲜花的帽子……有钱人每年换着花样打扮成各种各样的角色,平民们看到那些平日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又扮国王又扮乞丐的,或是品头论足或是捧腹大笑,没有人会因此介怀,如果能因为这天怪异的举止而成为别人日后的谈资,他们反而会高兴不已。

往年,伊芙要么是被打扮成公主,要么被打扮成仙子神女,每一次的露面必然都会引起或大或小的骚乱,而今年,她终于说服了南芬,让她不要把自己打扮的太显眼,以免又引来一大批疯魔般的追求者,而说服的结果是,她今年扮演王子。此时,她身穿一件修身的金边红衣加上一条上宽下窄的棕色马裤,脚踩一双黑色高筒靴,腰后还挂了一把长剑,黑色的长发简单地扎成一束低马尾,看起来英姿飒爽。

然而单从扮演角色这方面说,南芬这次准备的并不上心,伊芙虽然身着一套男性服饰,样子却和男人挨不上边,仍是个楚楚动人的姑娘模样,不仅如此,科密诺还嘲笑她,问她是哪个农场跑出来的鸭子——说实话,伊芙自己看了都觉得这打扮有点滑稽,甚至让她觉得,如今再次身穿男装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对自己意义深远,她个子有点矮,肩膀也窄,配合宽大的裤子,显得上窄下宽,别说,还真像只胖鸭子。

科密诺是当着女眷们的面说的,南芬也在场,她听完之后就没给他好脸色,叶菲和雪莉尔在一旁看着,都被这位表姨的气势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也就是在这时,她们听见伊芙在笑。

她们在早前就已经发现,伊芙很容易被别人的举动逗得发笑,有时候你说一句话,做一个动作,只要她觉得有趣,她就会笑逐颜开,而能把伊芙这样可爱的少女逗笑,那着实是一件十分有成就感的事。雪莉尔由此想到:伊芙能够被如此多的人青睐爱慕,或许不单是因为她的容貌出众。

“我就不坐马车了,就在城里转转。”伊芙将科密诺打发走了,然后对南芬说。升明节是克利金最重要的节日,在这几天,流浪商人、杂耍艺人都会陆续从远方汇聚此处,并带来各式各样新奇物件四处兜售,而伊芙对那些流浪民族带来的异族工艺品尤为感兴趣。

“让鲁格跟着你去吧。”南芬说。

“用不着,他不是还要见朋友吗?”伊芙说,“让他去做正事吧。”

“今晚人多手杂,身边总得有个男人吧,要不……”南芬说着,视线向着身后的年轻后辈们扫去。

“没关系的,我还需要别人的保护吗?”伊芙拍了拍后腰斜挂的佩剑,故意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那是什么剑?怎么这么长?”南芬皱了皱眉,“带着兵器招摇过市,小心被卫兵抓了去……”

“只是训练剑而已,没刃。”伊芙将剑从鞘中抽出半截,展示给她看。这把剑很长,是伊芙平时用着顺手的一把手半剑,除了无刃无锋之外,重量和尺寸都是标准规格的,是茂奇在节前她试衣时从仓库里拿出来的。

“要不就别带了吧?”南芬欲言又止。她伸出手,结果又缩了回去,“女孩子家的……”

“有什么嘛,说不定还能防身。”伊芙扬了扬下巴,朝着南芬笑着,声音中带着点恳求:“我要走啦?”

南芬终究还是不想扫了她的兴,于是笑着嘱咐了她几句就放她离开了。

“注意安全,尽量去人多热闹的地方,别跟外乡人说话,还有……”南芬指了指远处塔楼上的大钟,“九点之前去裁缝店找我们。”

裁缝店是指的东区的外租小楼,是达克仁家的一处产业,裁缝店三楼有一间只对熟人开放的茶间,可以作为进城时的一处落脚点。

叶菲还在和母亲为了今晚的零花钱而讨价还价时,雪莉尔就急匆匆地拉着她跑出了车队,两人一路穿过人群,风风火火地追上了先走一步的伊芙。

伊芙刚拐出街角,就觉得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她回过头,看到了气喘吁吁的两人,便觉有些惊喜,她问她们:“你们怎么来了?不坐马车了?”

“我们还是觉得跟着你有意思,带上我们吧,你可别光顾着自己一个人玩。”雪莉尔半开玩笑地说。

“好。”伊芙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她其实在刚才就想邀请这两人一起,但又觉得她们也许更想坐马车,如果自己发出邀约,显然会让别人为难。

“你们以前来过这边过节吗?”伊芙走在前面,回头问身后的两人。

“我来过两次,小时候来过,有一次还是和雪莉尔一起来的,雪莉尔很少来都城,她不太喜欢出门。”叶菲回答说。

“那正好,今晚就让我带你们见识见识。”伊芙笑着说,“先去外城的环城道看看吧,去找点吃的,今晚我来请客……”

雪莉尔明显感觉到,今晚的伊芙比白天时要活跃得多。

三个人从宽敞的主街道向着城内方向走去。伊芙手里捧着一个藤编小篓,顺着街道一路前行,将沿路的美食都尝了个遍,遇到合胃口的就多买一些放进篓中,叶菲与雪莉尔也紧随其后,不消半小时竟都吃了个七八分饱,而伊芙却依旧没有停下的打算,仍在各种美食摊旁转悠试吃,这让两姐妹有些难以接受——明明她吃的比两人加起来还多啊……

伊芙此时正在与一个卖小玩意的俾林矮子商人交涉,说着一些她们听不太懂的外国话,叶菲与雪莉尔站在她身后不远。

“我记得是去年,我妈从南芬表姨这边一回来,就说她的两个女儿如何如何优秀,尤其重点地说了伊芙,说她做事有分寸,就算以后嫁给了执政官的儿子都不会让人觉得意外。”叶菲撇了撇嘴,“但现在让我看,她根本用不着找执政官的儿子,她自己当执政官多好。”

在大部分情况下,执政官是克利金对国家最高领袖的称呼,是由逻各斯院的长老委任产生。

“那你现在可要好好跟她打好关系了。”雪莉尔打趣道。

“我看你好像还挺喜欢她的,我从没见过你对谁有这么积极过,说起来,我觉得自己的腿是长在你身上的,每回都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人就已经被你拉走啦。”

“机会稍纵即逝嘛。”雪莉尔眨巴着眼睛。

“所以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对她就这么感兴趣?”叶菲见她避重就轻,不免追问道。

“这么说吧,如果有人跟你说,对面那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作曲家葛芮琳,你会不会马上追上去和她打招呼?”雪莉尔问她。

“那当然会啊。”叶菲当即回答。

“所以,伊芙就是我的葛芮琳。”雪莉尔说完这句话后还有点脸红,“这也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有时候会觉得自己成不了这样的人,但就是向往。”

对于这个回答,叶菲一时间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也就是在这时,伊芙回来了,手里还捧着一朵亮晶晶的金黄色大花。那花朵的花瓣是绽开的,亮黄色的缺角柳叶状花瓣外表覆盖着一层如琥珀般的深黄色透明外壳,非常漂亮。

叶菲对这种精致的东西总是无法拒绝的,可她刚想端详并夸赞一番时,却听伊芙说:“来尝尝。”

“尝什么?这难道是……吃的?”叶菲说这话时,眉头几乎是拧在了一起。

“对啊,白蛛蒲公英的花,浇上添水熬制的棕糖糖浆,很漂亮吧?”伊芙从花朵的底层掰下一片花瓣,发出了啪嗒一声脆响,然后那片如同金色羽毛般的花瓣就递到了叶菲面前。叶菲接过花瓣,放在嘴里咬了一口,黄花瓣肥厚多汁,其本身没什么味道,但搭配着外层薄脆的糖衣,就变得如水果般清爽甘甜,口感也如同冰糖草莓般清脆绵软。

白蛛蒲公英是这方世界独有的一种植物,其植株巨大,外观与一般蒲公英无差,但规格却大了不知多少倍,其培育出的可食用花冠的品种,花冠直径可以达到十寸以上,白蛛蒲公英的花茎也是中空的,截断后有乳汁溢出,可做药材,人工培育的品种所结出的种子已经失去了飞行能力,甚至无法自动脱落,但野生品种却依旧保留了其蒲公英的特点,它那巨大的白色绒球种子能够随风飘飞至高空,甚至能够飘洋过海,在新大陆扎根繁衍。白蛛蒲公英的种子十分轻盈,样子像是张牙舞爪的大肚蜘蛛,这也是其名字的由来。伊芙在野外第一次见时,就认出了这是蒲公英,心中觉得惊奇无比,便随手摘了一朵,然后像吹一般蒲公英那样将它的种子吹散,结果那些种子还没飞出多远就飞了回来,全都吸附在了她的头发和衣服上,伊芙误以为这些都是活的蜘蛛,吓得不轻,竟丢下了一起玩耍的敏希一溜烟从野外跑回了家,而这事最后的结果就是:被姓达克仁的一家三口笑话了一整年。

但这件事也不能怪伊芙胆小,因为她是真的遇到过类似的事,比如说,去摘果子,结果摘下了一棵鸡蛋大小的寄生虫卵袋,还差点一口咬了下去,当茂奇当着她的面把那和果子一模一样的红色卵袋剖开时,看着那密密麻麻的黑色幼虫,伊芙当场就吐了。

她原本并不怎么害怕爬虫,可被坑过几次后就变得神经兮兮起来了。

升明节庆典(其四)

“前几年的庆典都是茂奇带着我和敏希一起逛的,但今年敏希在外地上学,茂奇又被逻各斯院邀请去参加酒会,幸好你们来了。”伊芙一边掰着白蛛蒲公英的花瓣,一边说道:“说起来我在这边还真的没几个同龄的朋友,不过这也不能怪别人,是我不太合群。”

“我们十几岁时也是差不多的情况,萝齐米镇那边女孩子少,同龄的男孩又幼稚又调皮,根本玩不到一起去。”雪莉尔说。

“他们总是给镇上的人起外号,搞恶作剧,偷摘别人家的果子,还虐待猫狗,我都恨死他们了!”叶菲附和道。

“这边倒是没这么过分。”伊芙惊讶地说,“那他们家里的人都不管管吗?”

“管不了,有几个福利院的大孩子是带头的,每次他们闯了祸,院长都会挨个打一顿,但下次还犯。”雪莉尔回答。

“打怎么行,应该引导他们啊。”伊芙皱着眉。

“是吧,我妈也是这么说的,她说应该让他们信教,有了教条的约束,做事就不会那么无法无天了。”叶菲说。

“克利金的法律是不允许这么做的,而且信教那就成了一种倒退。”雪莉尔说。

“这就是小地方的矛盾之处了。”伊芙点点头,“既不能让他们信教以求安分,又不能把他们送进学校破除愚昧,那最终的结果就是到处捣乱了。”

“可福利院也教识字啊。”叶菲说。

“但院长管教不了他们,他要顾及福利院的收支问题,对那些孩子就不那么上心了,平日里动辄打骂,听说他以前还把一个孩子的腿打瘸了,是我们母亲那辈的人,那人一直记恨着他,后来还半夜翻进福利院把院长打了一顿,然后逃到别的地方了。”雪莉尔说。

“这样啊……那还真有点难。”伊芙叹了口气。

“院长名叫麦林瑟夫,其实是个心善的人,谁都这么说。他年轻时候是摩可拓那边的一个牧师,后来听说是写了什么不该写的文章被逐出了国,后来就到了这边,沿路收留了几个流浪的孩子,最后在萝镇定居,福利院就是他和那几个长大的流浪儿建起来的,在我们那一片很有名望,很多周围的城镇富人都给他捐过款。”叶菲说。

“确实值得敬佩,很少有人能有这样的行动力,但从另一方面说,被福利院收留的孩子,如果不能得到正确的引导,那成年之后对于社会的利弊……”伊芙话只说到一半,她眉头紧锁着,不知想到了什么。

“我们怎么谈到这种事儿上了?”雪莉尔在这时转移了话题,“去主街道看看吧,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叶菲,我们去给南芬表姨她们带点小礼物……”

三名少女在人群中穿行着,远处的大钟指向八时三十分的位置,天空中陆续有礼花绽放。

她们在外城的一处主街道遇到了鲁格和他的朋友们,且还是对方先看到的她们。

伊芙依旧捧着那朵花,但这花现在已经小了一圈,只剩下一个巴掌大小,她将花递到鲁格面前,鲁格想拒绝,可伊芙依旧坚持,于是他只好从上面掰下一小块,在众人新奇的目光下放进了嘴里。

“行李都送到裁缝店那边了。”鲁格对她说,“法恩和郭克凯明年初会先一步去启阳洲看看,里斯克节后会去庄园住上一段时间。”

至于为什么鲁格会对自己交代这些,伊芙大体也明白——他现在与茂奇的关系并没有因为他的决定而立刻缓和,因而需要伊芙代为转达。

“好,你现在要回去吗?还是和我们一起去裁缝店?”伊芙问他。

“和你们一起吧。”

鲁格与三位同伴告别后,就跟在了伊芙身边,由于这位青年的加入,叶菲与雪莉尔似乎变得有点拘束。

伊芙依旧走走停停,而鲁格就一直在后面看着她,其本人似乎对庆典上贩卖的东西并不感兴趣,直到伊芙从一个街边摊位上拿起一块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头盖骨,他才打起了精神。伊芙将手从这带有尖牙的头骨下方伸了进去,两根手指从黑漆漆的眼眶中伸出,笑着朝几个人勾了勾手指头。

叶菲看她竟然拿着一块骨头玩,不禁朝她吐了吐舌头。

“这是猫的头骨。”鲁格弯下腰看了看,“看牙齿应该是野猫,至于具体是哪一种还判断不了,看大小应该是一种山猫。”

“是努西的黑山猫。”摊主操着一口鼻音十足的外国口音说道:“是当地人在除巫节期间猎杀的,经过了药水漂白和上漆,很干净。”

“怎么卖的?”伊芙问他。

“一枚豆币。”摊主伸出了一根手指,所谓的豆币是指的一种指甲大小的长椭圆形金币,也有称其为小贝,相当于五分之一个金币价值。

“你觉得怎么样?”伊芙的目光看向了鲁格。

“这东西在当地值不了几个钱,如果你想要,那就让他再送个赠品。”鲁格说。

摊主笑了笑,很爽快地答应了,钱货两清后,伊芙将山猫头骨装进了挎包里,又将那串赠品手链拿在手上,问他:“这上面的一串尖牙又是什么动物的?”

“家猪的牙。”鲁格瞄了一眼,立即说道,“而且还是我们当地的猪。”

“我还以为是什么猛兽的牙……赠品果然是赠品。”伊芙笑着摇了摇头,将那手链塞到了鲁格手上,“既然赠品是你赚来的,就送你了。”

鲁格看了眼伊芙,又看了眼身旁的两个姑娘,手中握着那串猪牙,表情十分纠结,他想要把东西还回去,又觉得这样的举动有点小家子气,想了想,最后还是将它揣进了衣服口袋,决定暂时不和她计较。

直到伊芙的挎包塞得装不下后,他们才向着东区行进,一路穿过人群去到了裁缝店。

南芬依旧和她的那些姐妹们聊得热火朝天,等看到伊芙等人回来后,话题就自然而然地转移到了小辈们的身上。

伊芙注意到,茶间里似乎又多了几个她没见过的陌生女性长辈。南芬一见到伊芙回来,就把她拉到了旁边的单间中,让她换上一身体面的裙装。

“我今天换了几套衣服了?”伊芙叹了口气,任凭她将自己的头发散开,再梳理一番盘在脑后用发卡固定。

“你也看到了,外面那些人有些是我的表姐妹,有些是从小就认识的朋友,她们都对你感兴趣。”

“还不是你在外面到处夸我。”伊芙说,“我感觉这两年敏希都和我疏远了不少,就因为这事。你夸我还不如多夸夸她。”

“因为这事?”南芬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抬头与镜子中的伊芙对视了片刻,然后假装严肃地说,“那等她回来,我要好好和她谈谈了。”

“别这样,她才是你亲女儿。”伊芙有些哭笑不得,“家里突然多了个外面来的孩子,还分走了父母一多半的关怀,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是她,我也不会觉得好受。”

“这和是不是亲生的没有关系。”南芬将双手搭在她的肩上,“你要知道,我能给你的并不多,敏希她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打算,所以我要对她严格一些,但你不同,你做事透彻,别人对你多一分的指点都是画蛇添足,我能帮你什么呢?也就是对你的生活起居多照顾一些,但我对你和敏希的关爱是没有高下之分的。”

伊芙被南芬说得有点脸红,就不再说话了。她对南芬这样直来直去表达情感的方式仍旧有些不太适应,她在这边生活的时间不算短了,但就是没办法像本地人一样做到这一点。

“害羞了?”南芬笑着拍了拍她的后肩,“你就这一点不好。”

伊芙在感情方面总与周围人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感,在交谈与举止上似乎总是留有余地,让人有点猜不透她在想什么。她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这样的举动有时会伤到南芬的心,而她越是这样,南芬就越发温柔地对她,在潜意识里,南芬只想让她对自己敞开心扉。

节日的夜晚总会持续很久,伊芙被一众长辈围在中间,像审讯犯人一般问了一个多小时的问题,才心满意足地放她离开,茶间里不仅有茶,还有很多点心与瓜果,伊芙找来了叶菲和雪莉尔一起玩牌,由于人数不够,伊芙想找鲁格凑数,可他竟说自己不会玩,无奈之下,她将坐在楼下喝酒的科密诺从人堆里揪了出来,拉过来一起打牌。

约莫快到凌晨的时候,所有人都停下了娱乐与消遣,纷纷走上了街道,科密诺帮伊芙偷偷拿来了一架梯子,架在外层楼梯处的房檐上,让三名少女爬上了屋顶,而他自己却不上去,说自己太胖怕踩坏了砖瓦。

金月与紫月悬在空中,在绚丽烟花的映衬下竟显得有些灰暗。三名少女并排坐在屋脊上,等待着即将出现的节庆盛景——沸蒙都城一年一次的魔法礼花表演。

当钟楼指针指向十二时的时候,一声低沉而响亮的号角声从逻各斯院的方向传遍全城,随后,来自城市街道各处的乐器声音汇聚成了唯一的旋律——《荆棘月》。

虽然“国歌”这个概念在此时并未流行,但总有那么一两首民族歌曲,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有着独特的意义。

远处,内城之上临时搭建的高台上,十几个穿着白袍的人分别站立在高台的各个边缘处。伊芙手中拿着一支单筒望远镜,朝着那边瞄看,那些人中有男有女,几乎都是中年人,他们表情肃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荆棘月》奏响了最后一段时,他们便整齐划一地双手合十,嘴唇翕动。等到乐曲结束,最后的鼓声响起时,他们也仿佛是收到了信号,一齐高举右臂,高喝一声:“Vooz-Dyas!”这是一段魔法的框架语,其大意为:创造光。

五颜六色的光束射向高空,最终汇聚成一团不太稳定的白光,白光会形成一颗光团,漂浮在城市上空,然后无声无息地扩散、水平漫延开来,就像是一个装满了烟的气球突然破裂,发光的烟雾像菌盖又像水母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中间是一片淡淡的光幕,周围则是一圈白色亮环,城中的人这时便开始欢呼起来,有时会让来观光的游客们感到一头雾水,但这种迷茫不会持续太久,马上,光幕上就会凝聚出如同星芒一般密密麻麻的亮点,像下雨一般缓慢而垂直地向下坠落,覆盖了整个城市。

“范围比去年的还大!”有人惊呼道。

第一颗星芒在半空中绽放、燃烧、湮灭,蓝色的星点在夜空中划出如垂柳般丝丝缕缕的轨迹,最终消失在街道的上空,随后,更多的魔法礼花盛开在夜空中,五彩缤纷,醉心迷眼,与一般的烟花不同,魔法礼花绽放时并不会砰砰作响,而是会发出如玻璃或冰碎裂时的那种清脆响声,十分梦幻。

礼花照亮夜空,其数量会在十分钟左右到达极大值,又会在三小时内逐渐衰减,直至光幕彻底消失。

伊芙看得十分入迷,她每一年都会被此等场面所震撼,甚至说是敬畏。

说到底,是因为她自己不会魔法,也很少能够看到别人用,而像今晚这样能够覆盖整座城的魔法,那更是一年只能见上一次。

南芬会魔法,茂奇也会,甚至连敏希也能放出个闪光或火花什么的,但伊芙很少见他们用,或者说是在明面上用,在她看来,这些不同寻常的能力是能在生活中起大作用的,甚至能以此为基础改变世界,但就是没有人去用。

也就只有几次,她见别人用过:有一次是有个孩子溺水了,岸上的大人再三尝试搭救却无果后才用魔法将孩子隔空拉上了岸;又有一次是在傍晚,一个青年背了个筐,在河边释放魔法电鱼,他看到伊芙之后就惊慌失措地跑了;还有一次是在野营时,大家都没带生火的工具,科密诺在众目睽睽之下搓了个火苗出来,她那时十分惊讶,没想到连这个胖子都会魔法,但又因为当时众人都表现出一种诡异的沉默,她也没敢说话,而在事后,罗兹曾提起过这件事,说科密诺真不应该在伊芙眼前做出这样的举动——直到这时,伊芙才终于有了一点头绪,公然使用魔法似乎成了一种道德问题,其严重程度可能只比当众脱裤子轻那么一点点。

但这种道德共识又是如何形成的呢?人们拒绝使用这种强大的天赋能力,究竟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伊芙曾经询问过很多人,对于如此尖锐的问题,有人不愿意回答,有人含糊其辞,也有人说得慎重。而综合这些人的说辞,答案大概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从宗教、教化和传统方面的解释,大致的说法不外乎是——魔法是堕落者用来诱惑凡人的邪恶力量、肆意使用魔法的人死后无法进入天堂、使用魔法会汲取他人的生命力、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魔法会招来厄运和恶果等,这类说法有很多;而第二种则是关于魔法的发展与文明毁灭之间的联系,这也是很多人都坚信不疑的一种猜测,即每当魔法文明发展到一定的高度,世界都会毫无征兆地迎来毁灭,基于旧文明遗迹遍布世界的事实,这种说法广泛流传且合理可信,在缺乏理性与科学思维的当下,魔法末日说几乎成了确凿无疑的结论,这也造成了很多人对魔法抱有潜在的恐惧心理;第三种说法伊芙是从一位名叫基米罗斯的老年朋友口中听来的,基米罗斯当时还煞有介事地警告她不要在别人面前宣扬这些,除非她想挨鞭子或吃牢饭。他是这么说的——魔法很有用,而且几乎所有人都会在私下里用,释放魔法需要吟唱咒语,这些咒语会在私下里流传,亲人、朋友以及孩子之间的传播居多,而这种状况最终的后果就是,每年因魔法滥用或故意使用而致残致死的凶案悬案频频发生,但人们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以上是一个例子,可以看出,如果不禁止魔法的使用,那就会出现一个人人都能轻易杀死他人的社会。魔法杀人无形,又难以管制,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下无法建立信任、难以形成稳定的社会,因此,禁止魔法的使用就成了建立社会乃至国家的前提,而要禁止民众使用魔法,最有效的方法并不是以此立法,而要以谎言之恫吓、以宗教之约束、以道德之灌输,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长久。“严禁使用魔法”最终会呈现在人们的道德意识中成为普遍共识,人们盲目服从,这是他们为了能够和平共处而付出的代价。

基米罗斯说,这种道德共识或许只是暂时的,只在国家无外敌的条件下适用,战争所带来的困境会迫使人们再度使用并熟练运用魔法,而到了最后,人类命运的车轮依然会循着旧文明的车辙前进。

升明节庆典(其五)

零时三十分,魔法礼花在空中不断绽放,发出接连不断的如同水晶落地般的脆响。

伊芙的目光追随着一颗刚从光幕坠下的流星,看着它缓缓落下,在某一刻绽放出金色的火焰,而就在这一刻起,原本瞬间的景色在她眼中成为了暂时的永恒,时间停止了流转,天空寂静无声,叶菲举起的手还在指向空中最大的一颗礼花。

一只火红色的鸟飞到了她的肩头。

“你回来了?找到哈维因了?”伊芙问它。

“没有,不过我在无垠山脉的最深处找到了一些打斗的痕迹,但再远点的地方我也进不去了。”姬弦说,“不过我觉得他不会有事的。”

姬弦一年前离开了克利金,去寻找许久未归的哈维因,如今终于回来了。

“那接下来呢,你打算做什么?”伊芙问它。

“我可能需要去南方看看,找几个老朋友帮帮忙。对了,这个给你……”它将嘴伸进了自己的翅膀中,从中衔出一颗湛蓝色的宝石,交到伊芙手中。伊芙这几年收过不少它送来的闪亮亮的东西。

它见伊芙把宝石直接收进挎包中,便提醒道:“这颗和以前的不同,是我从雪山找回来的,想必是哈维因留下来给你的,可能会是伊芙特罗娜的遗物。”

伊芙听它这样说,于是又将宝石拿出来,翻来覆去地看,可最终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来。

“这个有什么用?”伊芙问它。

“谁知道呢。”姬弦回答。

伊芙叹了口气。

“你把它带在身上,说不定有一天就会知道那是什么了。”姬弦又补充说。

“你说要去找人帮忙,什么时候出发?要先歇一会吗?”

“我马上就走。”姬弦又从翅膀中拿出一枚乳白色的半透明卵石,“这个才是我送你的,看来我们又要分开很久了,保重。”

姬弦扑腾着翅膀飞远了,时间又恢复了流转,伊芙手中握着那枚发着淡淡白光的鹅卵石,心中莫名地感觉有些怅然。

姬弦和她说起过哈维因与伊芙特罗娜的事,说得不多,但伊芙大体上也能了解一些事,比如哈维因为什么会去无垠山脉,伊芙特罗娜又是谁等等。

姬弦与哈维因至今都不清楚伊芙特罗娜究竟是什么人,但这不妨碍这一人一鸟在初次相遇时都迷恋上了她。

他们是在早年的旅途中与她结识的。所谓早年,是指哈维因二三十岁的那会儿,他当时就在林子里野炊,结果烤肉的香味就把这位美人引来了。那时候,伊芙特罗娜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袍子,满身满脸都是污垢,可即便是这样,哈维因依旧被她的美丽所震慑,发了好一阵子呆。两人一鸟就在林子里吃着烤肉,互相介绍了自己,之后又侃侃而谈,他们谈论自己、谈论社会、谈论魔法与科学、谈论世界的一切矛盾,或许那时候连他们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们才刚刚认识了两天。之后,因为想法与立场上存在冲突,伊芙特罗娜与哈维因闹得有些不愉快,她穿走了哈维因的一件干净衣服,离开了他们。至此之后,哈维因便总会在深夜梦见她,在梦中,她的脸因时间久远而逐渐变得模糊,可声音却越发清晰。而第二次相见,已是十年多以后,在天翳洲的一座古城中,哈维因再次见到这位让他魂牵梦绕的女人,他一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竟然如同疯狗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想要扑上去抱住她,结果伊芙特罗娜转了个身,轻盈地避开了,还用剑柄在他的后脑壳上砸了个包。当时茂奇也在场,他那时年轻,才二十出头,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后辈,并非后来声名在外的遗迹救援队负责人。

从哈维因初次遇见她到她怆然逝去之时,伊芙特罗娜的样貌从未发生改变,她虽从未真正回应过哈维因的爱意,但她对哈维因的态度如何论谁都能看得出来。她很神秘,也很有活力,兴奋和高兴时甚至还会踮起脚跳一段舞,可当涉及到工作时却总是皱着眉,表情严肃且认真。哈维因并不了解她的理想与事业——她总是默默地做,既不掩饰也不做解释,她去各个城市与乡下生活,她解析旧魔法研究新魔法,她解剖动物与人的尸体,她也去遗迹与古城考察,她很擅长照顾小孩子,唱歌跳舞也很在行,而魔法与武艺更不用多说,是唯一一个能稳压哈维因一头的存在。有那么十几年的时间,哈维因一直跟随着她,与她如同真正夫妻一般在世界各处旅行、生活,他原本以为生活能够一直这样平平淡淡地持续下去,直到有一天,她不辞而别,走时甚至都没留下一封信。对于哈维因来说,这就像做了一场梦,付出没有得到回报,十几年终换得一场空,他变得沮丧而落寞,却又开始满世界地寻找伊芙特罗娜的下落。后来,他的确找到了一些关于她的线索,可越去了解,他越感自己的无力……姬弦并没有对伊芙细说这段往事,或许是因为太过耸人听闻,或者干脆连它自己也不甚了解,总之,伊芙特罗娜最后在追杀者的重重包围之下选择了自尽,而哈维因当时是在场的。

第二天,伊芙直到中午才起床,继而又穿上了那套王子的服装,在茶间吃了中饭。

盛大节日之后的氛围总是平静而懒散的,人们总是能一直打牌聊天度过一个下午,等到吃过晚饭后再出门散步。

叶菲与雪莉尔同长辈们一起去友人家做客了,今晚伊芙便自己出门了。

她在城里漫无目的地转悠着,比起昨天,今晚出来闲逛的人少了很多。而大约晚间十时左右,在内城附近的街道上,伊芙被两名卫兵模样的年轻人拦住了。其中一人穿着一身灰白色的衬衣,外面套着淬火钢的夹克,头上戴着碗盔,像是职业兵的打扮,而另一人则是穿着套头的锁子甲,以及整套都城卫兵服装。

“请勿在内城附近私自携带兵刃,尤其是长兵刃。”卫兵打扮的人站在她面前说,“你是哪里来的?我希望你能够配合接受盘查和登记。”

“这只是训练剑而已。”伊芙心中有些打鼓,“这也不行吗?”

“今晚特殊,各国来访的要员都在城内做客,而且执政官与长老们也在,不过我们也只是做个登记,不会为难你的。”卫兵的声音干巴巴的,他将手放在腰间的兵器上,隐隐又堵住了伊芙的去路。

伊芙虽有些狐疑,但还是点了点头,决定先跟过去看看。但越往前走,她就越觉得不大对劲,这两人一前一后,士兵走在前面,卫兵走在后面,伊芙夹在两人中间。他们并没有把她带去哨岗或城区治安站,而是朝着城墙下僻静无人的空地带路,察觉到这一点后,伊芙当即停了下来。

她的心此刻砰砰直跳。虽说以前也遇到过图谋不轨的人,可全副武装的却是第一次见,她不知道自己以前用来对付流氓的招数对付眼前的两个家伙还管不管用。

“怎么不走了?”身后的卫兵问她。

“我们要去哪?你们能证明自己是卫兵吗?”伊芙大着胆子问。

“放心,在这城里还没有人能胆大到身披盔甲假扮卫兵的。”那卫兵轻笑了一声,声音中带着一丝不屑。他见伊芙仍然不肯挪步,就将腰间的佩剑拔出了一半,发出声响,以此来吓唬她。

伊芙只好不情不愿地迈开步子,她保持着面部朝前的姿势行走,可眼睛却时不时瞟向四周。

树影婆娑,庆典期间的城市灯火通明,可此时四周却静悄悄的。

机会还是有的。又向前走了一段路,前面的士兵踏上了一处青石台阶,伊芙趁着上台阶的机会快走了几步,与身后的卫兵暂时拉开了大约两个身位的距离,而等到踏上最后一阶台阶时,便踩着台阶的侧边用力一蹬,斜着跳下了台阶,由于腰后背着一把剑,她倒是没想着要翻跟头,只是朝后跳而已。那青石台阶有八层,总高度将近两米,修得有些陡峭,可伊芙就这样以一种不太雅观的跳跃姿势单手撑地稳稳地落在了台阶下方的空地上。那走在后面的卫兵一直都有所防备,但伊芙的举动还是让他有点意外,他几乎是在伊芙动作的同时就向着台阶下方跑去,而等到伊芙落地时,他们两人相隔的距离其实并不太远。

伊芙一只手撑地,另一只手却藏在身后,向着佩剑的剑柄摸去,她的动作十分轻盈,眼见卫兵即将冲到自己面前时,便再次向着身后跃起,并扭转身体在半空转了一个圈,又借着旋转的惯性抽剑出鞘,双手握剑抡了一个圆。她没有确认自己是否击中了对方,脚一落地就将剑搭在肩膀上飞一般地跑远了。

卫兵在她落地时想要上前抓住她,却又在瞬间止住了步子,他从伊芙的动作推断出了她的攻击意图,因而捕捉到了她挥剑的动作。此人脑袋一偏就躲过了这一击,无锋的剑尖划在了他脸侧的锁子甲上,那速度之快力道之强,竟溅出一连串的火星。

卫兵站在原地看着跑远的少女,不但没有去追,还并住了想要追上去的士兵。

“你看好了。”卫兵伸出手,嘴中念念有词,一束细小而刺眼的紫色电弧从他的指尖一闪而过。

奔跑中的伊芙只觉得自己的小腿突然一麻,然后就斜斜地栽倒在了地上,甚至在地上滚了一圈,她手中的剑也脱手而出,在平整的青石地面上叮叮咣咣地滑了出去。

士兵看到卫兵的做法后吓得目瞪口呆,连忙冲上去查看伊芙的状况。

“对不起……真是太对不起了!”士兵托着她的胳膊将她扶了起来,诚恳地说道:“我是林辛·威各托,安法·威各托是我的祖父,你有没有被伤到?”

伊芙皱着眉,难得地有些气恼,她挥开了士兵的手,问他:“那又怎么样?你们究竟想干什么?”

卫兵将伊芙的那把剑捡了起来,交还给她,解释道:“威各托长老想让他的孙子和你切磋一下剑法。我叫宾墨,也姓威各托,是林辛的叔叔。”那卫兵朝她弯腰行了个礼,“刚才情况特殊,我实在是想不到用什么方法才能留住你,我给你道个歉。”

“你们刚才为什么不直说?非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伊芙一边说,一边掸着身上的灰尘。

“达克仁先生方才和我们打了个赌,赌我们没办法把你骗过去。”士兵打扮的林辛说道,“我们确实输了。”

“是茂奇让你们这么干的?”伊芙又气又笑,心里很是不满,于是就放起了狠话:“那个老混蛋,等之后我再和他算账。”

宾墨听她这么说,竟一时没忍住发出了笑音,笑过之后又干咳了一声,恢复了严肃的神情。“怎么样,现在你知道我们不是坏人了吧?”宾墨说。

“那可不一定,结果你还是假冒的卫兵。”伊芙将剑收回鞘中,知道这两人并非歹人之后,她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这个我可没说谎,我确实是卫兵,但不是普通卫兵。”宾墨拍了拍自己的腰胯,故意发出哗啦啦的金属碰撞声。

“你们说要切磋,去哪里切磋?”伊芙转过头问林辛。

林辛的年纪不大,大概十七八岁的年纪,但身子骨却发育得很好,肩膀宽阔,比他叔叔宾墨还高上一头,可别看他孔武有力,性格却是有些腼腆的,他见伊芙问自己话,竟还有些紧张,林辛挠了挠头,指向东边的一个方向,回答道:“就是那边,不远……”

另一边,内城城墙上的一处雉堞后方。

茂奇·达克仁与安法·威各托正倚靠着墙壁小声聊天,他们身旁的垛口上还放着一只陶罐和两个盛酒的杯子。此处城墙连接着内城城堡的一处塔楼,他们身后的窄道通向的是城堡内庭区域,今夜的内城城堡依旧灯火辉煌,透过三个一组的柳叶窗,能够看到厅中人影闪动。昨天与今天,逻各斯院都在三楼大厅中宴请宾客。

安法·威各托今年六十七了,是逻各斯院的一位长老,同样也是波云庄园的常客、伊芙的熟人。他比茂奇大了整整二十岁,头顶几乎全秃,只有鬓角处还有一些白发,他去庄园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去喝茶、喝酒,或者找茂奇和基米罗斯商议逻各斯院的事,他把科密诺和罗兹那辈人唤做小朋友,后来认识了伊芙,于是也把伊芙叫做小朋友,弄得大家都有些尴尬,可偏偏还没人敢说什么。昨天晚上,他见自己的小儿子在酒会上夸赞他教导出来的侄子——也就是林辛——说林辛的剑术提升的有多么快,说他多有天赋,当时,安法·威各托下意识地想到了伊芙,随即就和茂奇商量,说要让两个孩子切磋一下剑术。

“我年轻时还羡慕城防兵,穿着威风的白盔甲,一手盾牌一手佩剑,多风光!可现在宾墨都成了城防的负责人了,你瞧他那不靠谱的样子。”安法举着酒杯,笑了起来,对茂奇说,“有时候就是这样,外人看着很专业的事,等你真正了解了之后就会惊呼出声——这样漏洞百出的东西竟然还能正常运转?就好比——干杯!敬逻各斯院!”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起来,碰了个杯,干了杯中的酒。

他们又聊了一会,就见城墙下走来三个人,正是宾墨、林辛、伊芙三人。

“他们打赌输了,看伊芙的表情就知道了。”茂奇说。

“她什么表情?你们年轻人视力好,我可看不清。”安法说。

“没什么表情。”茂奇给安法斟了酒,“一般来说,她不高兴了就是这样。”

“看,我就说了,叫你别打什么赌。”

“没事的,等过几天我带她去爬个山,她马上就会把这事儿给忘了。”

下面的三个人走得近了,于是两人也不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们走到了一处没有树冠遮挡的开阔地。伊芙与林辛各自持着无锋的训练剑,分开站立,此时,两人都带上了防护头盔,林辛卸下了身上的防护夹克。

就在这时,城墙后方窄道尽头的门被打开了,两人听见了响动,便朝后望去,只见一名三十多岁的男人急匆匆地走了过来,这人面容英俊,鼻梁高挺,有一头卷曲的金发,按照克利金的说法就是:有一副标准的英雄面相。他刚想说话,就看到茂奇对他做出噤声的手势,于是他闭上了嘴。

“往这边站站。”茂奇挥了挥手,示意他不要站在垛口处。

“这边是有什么情况吗?执政官让我叫两位大人回去……”男人猫着腰蹲在垛齿后面,对茂奇说道。

“不急,他能有什么急事。”安法指了指城墙下方,紧锁着眉头做严肃状:“多门克,你也来看看,我们国家如今的年轻一代。”

被称作多门克的男人站起身,朝垛口看了一眼,这才看到城墙下方不远处的三个人。

升明节庆典(其六)

两人对峙了片刻,伊芙率先迈出一步,一手按在护手翼上一手握在柄头上,谨慎而快速地直挥一剑,林辛后退了一小步,躲过了这一剑。

双方此时都在试探对方的套路与距离,并没有真正出招。

相比正常情形的决斗或者街斗来说,此时的状况确实有点反常。

两人使用的武器并不相同。一米八五的林辛用的是单手握持的武装剑,且还是左手持剑,而身高一米六的伊芙却是用的类似手半剑的长剑,剑长一米以上,重量超过一公斤,以伊芙的条件来说似乎只能双手握持,此时,剑鞘已经被她从腰上解了下来——要知道,那剑挂在腰后时的长度几乎要拖在地上了。

两人各有优势。林辛的身高与臂长弥补了他的攻击距离,且轻盈的武器使用起来会比对方更为灵活,而伊芙从来没有和左利手的剑士对练过,但学过的剑术却都是反套路的——她学的并非完全是街斗时常见的无甲剑术,其中还夹杂着一些长柄武器技巧和格斗技巧,这些都可能成为出奇制胜的关键。

林辛转动手腕,挽了一个剑花,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两人的上身挺得笔直,出剑时又稳又准,武装剑的迅速与手半剑的长锋各有优势,双方剑刃交错时的转招看得人应接不暇,一旁当裁判的宾墨也不禁连连点头。

林辛的力气很大,从他格挡时那如磐石般沉稳的架势中就能看出,而且,他在攻击时也明显留了几分力,因为若不是这样,恐怕伊芙一次也无法招架。但林辛这样的表现,并非是在小看伊芙,他反而是在暗暗吃惊——一个看着没一点肌肉的小个子是怎么将一把长剑舞得行云流水的?伊芙转招的角度有时十分刁钻,林辛有几次差点就在格挡过程中被她的剑尖划中,如果伊芙的个子再高个十公分,恐怕这几剑就不是这么好防的了。

伊芙的耐力不及林辛,眼见无法突破对方的防御,知道难以取胜,索性开始放开手脚用起了一些险招。

伊芙后退了几步,双手将剑举过肩膀,使得剑身与背部平行,后腿用力,然后迅速斜着挥出长剑,脚步同时跟上,使出了一招十分迅猛的怒击,这一招比林辛预判的攻击距离还要长,从她起手到挥出的距离跨越了三米以上,林辛眼见形势不妙,急忙后退了一步,伊芙这一剑挥空之后,剑尖顺势朝下画圆,借着上一招的力道再次将剑挥过头顶,继续向前迈步,使出一记下劈,这一次,林辛没有后退,而是选择出剑格挡,只听叮的一声巨响,两剑相碰之处竟然迸射出了火花。

剑术的对决不仅考验着人的强度与反应力,同样也是一种高速博弈的过程,双方需要在瞬间做出判断与行动。林辛用底半部分的强剑身架着伊芙的剑靠近了她的身体,并伸出右手想要制住她握剑的手腕,却不料对方竟然抬脚朝着自己的裆部踢去,于是林辛只好侧身躲开,放弃了一时的优势。

两人不间断地打了十几分钟,竟然都没有碰到对方的有效部位。

伊芙头盔下的脸上满是汗水,但身体并不怎么疲惫。

城墙上的三人静静地看着,一句话也没顾得上说。多门克此时看得嘴巴都合不拢了,切磋能激烈到火星四溅的程度,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两位是谁?”多门克趁着城墙下两人对峙的空隙问道。

“高个子那个是我的一个孙子,小个子的是茂奇家的。”安法扬了扬下巴,说起这两个孩子,语气中不免带上了几分自豪。

“长老,他们两人是否有去军校的打算?”多门克的眼睛亮了起来。

“不出意外的话,高个子的那个明年春天会去,他已经被录取了,至于矮个子的嘛……”安法笑着看向茂奇。

“全凭她自己的决定。”茂奇说,“但说实话,她学剑术也只不过是个业余爱好,而且她母亲是坚决反对的,不是怕她接触暴力,而是因为练剑时手会变粗糙,手心会起茧,如果别人和她握手,那一下子就能感觉出来,太影响淑女形象了。”

“那她现在手上有茧吗?”安法问。

“她练剑时一直带着手套,南芬又总是给她涂手霜,依旧细皮嫩肉的呢。”茂奇回答,“南芬现在更担心她胳膊上会长肌肉。”

“那她长肌肉了吗……”

听着两人的琐碎谈话,多门克突然从沉思的状态中惊醒,瞪大了眼睛说道:“等一下……你们的意思是说,这位还是个姑娘?”

对决仍在继续。伊芙一手握刃一手握柄格挡了林辛的一记横劈,又侧身躲过了对方的前刺,并保持着握刃的姿势将剑尖送进了对方怀中。林辛用剑抵在伊芙送来的剑尖上,朝着她握刃的那条胳膊砍去,伊芙松开那只手,但握住剑柄的手臂却继续发力向着目标刺去,可当剑尖将要触碰到林辛胸口时,却被对方用剑拨开。两人不再使用稳健的打法,身位交换得十分迅速且频繁,如同起舞一般,剑刃相碰乒乓作响。两人此时都明白,只要能够触碰到对方一下,那就算是获胜了。

而最后的决胜一击来得也很意外。

几分钟过去了,伊芙在一刀砍空之后便顺势拎着剑原地转了一圈,利用惯性将剑横扫向林辛,林辛下意识地用剑格挡,却没想到这一击的力量如此之大,竟然将自己的剑弹开了,等他吃下这一招之后才发现,伊芙此刻双手握着手半剑前端的剑脊,而剑柄正对着他——她是把剑当做锤子使,所以力道才这么大。林辛后退了几步,以此预防可能来临的后续追击,可伊芙却没停下,她又转了个圈,直接把剑扔了过来。

林辛此时胸膛大开,刚迈出的脚步也无法变向,他看着那即将脱手而出的剑,吓得打了个哆嗦,几乎是下意识地动了动嘴,吐出了几个音节,于是,那原本被荡开的剑拉着他握剑的手回到了身前,他一挥剑,就将那飞来的长剑拨向了一旁,落在了远处。

要知道,这训练剑即便是无尖无锋,但要是以刚才那种速度砸人的话,稍微倒霉点也是能把人捅穿的。伊芙将剑一扔出去就大感后悔,她现在见林辛毫发无损,也是松了口气。

“我输了。”伊芙摘下头盔,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刚才我有点失控了,谢谢你一直让着我。”她将双手背在身后,此时胳膊因为脱力都开始有些颤抖了。

“我……”林辛依旧是那副腼腆的样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四处看了看,最后竟扭头跑去捡伊芙的剑去了。

伊芙看着他跑远,又看着他回来,直到他把剑交还到自己手上。

宾墨看着这两人,缓步走了上去,对伊芙说道:“说实话,原本我不信,但现在信了,同辈里面很少有人能与我这个侄子打得不分高下——虽说他在力道方面放了点水。”

“我觉得是我输了。”林辛挠着头说,“我最后是用了一个牵引魔法才挡下了这一剑。”

“是你赢了。”伊芙坚持道,“扔剑那一击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切磋的范畴……”

“好了,你们两个都别谦让了,算平手好了。”宾墨笑了起来,他给了林辛一个眼神,于是林辛便朝伊芙伸出手。

伊芙摘下手套和这位大男孩握了握手。

“你的手好像受伤了。”林辛见她的手心红肿,急忙提醒道。

“没关系,没破皮就不算受伤。”伊芙摊开双手,屈指虚握了一下,感觉手心有些刺痛,“我回去用冰水敷一敷就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回去了。”

临走前,伊芙朝着城墙上看了一眼,便见城垛口处站着一名男子,由于距离稍远,她分辨不出那是谁,她见对方朝自己挥手打招呼,便也和他挥了挥手。

“你打什么招呼呀。”安法蹲在地上,几乎要被多门克的举动气笑了:“你不和我们一起蹲着,那我们躲起来有什么意义?”

“我刚才是真的没反应过来。”多门克说,“两位大人为何要躲着她?”

“如果被她发现我们在这边观战,她回去是要和她母亲告状的。”茂奇说。

“她母亲也是剑术大师?请问此人尊姓大名?”多门克一惊。

“呸,哪来的剑术大师,那是我妻子。”茂奇坐上了城垛,给自己倒了杯酒。

“原来是这样。”多门克尴尬一笑,“那这么说来,她是您女儿?”

“我要是能有这样一个女儿就好了。”茂奇叹着气摇了摇头,“她叫伊芙·哈维因,这个姓听起来耳熟吧?”

“盟军统帅洛德·哈维因?”多门克不太确信地问。

“哪有什么盟军,都是历史了,他现在是自由身,自由到把孩子都送给别人养。”茂奇说这话时语气明显有些不满,“南芬现在是她的干妈。”

“干妈是什么意思?”多门克对这个词有些不解。

“你们凯耳传统里没这个词吗?”茂奇有些意外,“就如同教母一样,孩子的第二个母亲。”

“教母也不确切,我觉得南芬更像是她的养母。”安法插嘴道。

“你又错了,她是把伊芙当做亲闺女养的。”茂奇笑了起来,他举起了酒杯,与安法碰了杯,并说道:“敬我那可爱的妻子!”

两人大笑着将酒水一饮而尽。

“各位!”窄道的尽头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那声音听着明显是有些不满,多门克听出这是执政官的声音,吓得脸色都变了,他这才想起自己出来的目的。

茂奇在这边夸赞自己的妻子,却不知回到裁缝店的伊芙正在盘算要怎么告他的状。

伊芙与林辛打得这一场并不痛快,她反而觉得自己被弄得十分狼狈。回想一下刚才,从一开始就被这两人骗,之后又栽了一个跟头,切磋过程中又被对方压着打,她如果不是憋屈到了极点,也不会气急败坏到把自己的剑扔出去。

伊芙叹了口气,突然有一种十分挫败的感觉,她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是第一次这么强烈地想要变回男人,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要是能像林辛那样高大壮实就好了。

她一进茶间,南芬就注意到她一身脏兮兮的模样,忙问是怎么回事,于是她便将刚才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她本想添油加醋地说,可说着说着就见南芬脸色不太好,于是反倒开始帮茂奇说话,说他可能是想让自己认识几个同龄人,就是搞砸了而已。伊芙怕南芬会真的生茂奇的气,她觉得,这两人能为任何事闹矛盾、争吵起来,那都可以接受,但绝不应该因为自己的挑唆。

南芬一边埋怨茂奇,一边叫人去井里打水,让她将双手泡在冷水桶里。她用湿毛巾给伊芙擦脸,擦着擦着突然就抹起了眼泪。

“我没事的。”伊芙说。

南芬点了点头,却依旧在哭。

“你是……想敏希了?”伊芙试探地问她。

南芬先是愣了愣,然后吸了吸鼻子,说道:“有时候我就感觉,你虽然不会魔法,但可能是会读心术的,你怎么猜到我想她了?”

“就是想到了呗。”伊芙笑着,双手浸在水桶里搅动着。

“她性子软。我总担心她在外面会被人欺负,今天看到你这样回来,就更担心了。”

“她不是每个月都要寄信回来吗?你还担心什么?”

“信里可不会什么都说。”

“那节后我去她那边看看?我还从来没出去旅行过。”

“不行,要去也是茂奇或者鲁格去,你去看她,我反而还要再担心你。”南芬捏了捏她的鼻子,说了一通之后,心情总算是好些了,“行了,别操心这些了,早点睡吧。”

而另一边,林辛一回到家里就去了训练场,选了一把双手剑想要去复现伊芙刚才那一击,而越是尝试,他越是心惊,他以半速的动作转动身体,同时转动剑柄,让剑向着柄头的方向滑出手心,然后在剑尖即将脱手而出时以一种不伤手指的方式双手握住,再用力挥打出去。他以半速的方式重复了好几次,又以正常的速度练习了几遍,却并不是每次都能成功把握时机的,要么剑身脱手而出,要么就是严严实实地握在了剑刃上。伊芙在这次切磋后产生了挫败感,而林辛又何尝不是,他现在觉得自己除了力气大点,简直就一无是处。他这样想着,就在训练场逗留了一整个晚上,直到快天亮时才回去睡觉。

宾墨直接去了内城,向自己的父亲安法汇报了两人切磋时的一些细节,并十分随意地抛给茂奇一个铜币,说是他打赌赢的。

多门克没有按时完成执政官的吩咐,便向他解释原因,他提到了两个年轻人在城墙下切磋剑术的事,执政官似乎对此事很感兴趣,就多问了几句,等到问得差不多了,就笑着放多门克离开了。随后,执政官又向茂奇这位剑术行家询问了两人比斗的细节,等茂奇给他捋顺了整个比斗过程之后,他这才算是满足了好奇心。执政官确信,剑术是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品格的,一个优秀的持剑者,至少应该有善思的头脑、敏锐的直觉、过人的胆量、时刻保持的冷静以及贯彻始终的决心,而如果有人不到二十岁就能做到以上几点,那是十分难得的,基于这一点,他就很想亲自见见这两人。

云雾与烟雾(其一)

“我听林辛说了那天的事了,宾墨那小子被我教训了一顿,你如果现在去,说不定还能看到他脸上的淤青。”茂奇一边在院里劈柴,一边对伊芙说。

“他不还是个官吗?你朝着他的脸下手合适吗?”伊芙确实觉得那家伙有点嚣张,可茂奇这样是不是过分了点?

“长辈教训晚辈,很正常的事。”茂奇说,“这不丢人,以后因为性格浮躁出了事才丢人。”

升明节已经过去了,天气渐冷,可阳光依旧很足,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能晒得人直打瞌睡。

“趁着天还没冷下来,我们去爬亚德郡的麝兔山。”茂奇说,“你想后天去还是再休息几天?”

“为什么不能是明天?”伊芙从躺椅上站起身,一只胖乎乎的三花猫被她从腿上抱起来,放到了椅子上。她今天穿着一件灰绿色的朴素长裙,裙子上沾满了猫毛。达克仁家养了五只猫,白天都喜欢去外面乱跑,总是不见踪影,但只要让伊芙逮到一只,那这只今天就别想走了。

“去的又不止是我们两个,还有一些朋友,他们要准备准备,后天早上来这里集合。”

“都谁会来?科密诺和罗兹?”伊芙问。

“科密诺有事来不了了,罗兹会来。”

伊芙听他说科密诺来不,心里还有些失落,毕竟这位老商人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平时也很照顾她。

“还有林辛,就是那天和你比剑的那小子,再就是多门克·阿莱法利和俄略金·西恩耐,这两位你可能没见过,是逻各斯院的人,不过你也不必拘谨,一律管他们叫叔叔。”茂奇说。

“怎么都是陌生人,我不想去了。”伊芙突然就泄了气。

“哦,还有你那两个小朋友,叶菲和雪莉尔也去。”

“她们还没回去吗?”伊芙有些意外。

“她们前些日子去亲戚家了,现在刚回来,住在城里,没和大人一起回去,她们还等着带你去萝镇玩呢。”

伊芙这才想起,她们确实邀请过自己去萝齐米镇玩,且这事儿南芬还难得同意了。

亚德郡离这里不算太远,如果以都城沸蒙为参照点,波云庄园在东,亚德郡在西。

麝兔山是亚德郡西面山脉中的一座山峰,是当地最大的一座山,但并非是最高的,其北坡陡峭,南坡却较为平缓。此地景色宜人,地广人稀,无论是登山、钓鱼或者打猎,这里都是个好去处。

这次作为东道主的是一位叫做伯利金·迪布的中年人,他是当地的一位庄园主,也是茂奇的一位朋友,伯利金腿脚不太利索,并没有打算和客人们一同上山,因而最后给众人带路的其实是他的儿子,一个叫迪更的年轻人。

迪更·迪布留着一头有些杂乱的中短发,脸上有一圈淡青色的络腮胡子印,这人眉毛很浓,身材也高壮,一笑起来两侧脸颊还会现出酒窝,给人一种粗犷热烈的感觉,他今年二十七岁,但样子过于成熟,如果有人说他和他父亲伯利金是亲哥俩,旁人也会信。

这次一同去麝兔山的一共有九人:茂奇、罗兹、多门克、俄略金、林辛、叶菲、雪莉尔、伊芙,再加上一个迪更。众人是当天下午到达伯利金的庄园的,晚上在庄园里吃过晚餐,又休整了一番,第二天清晨徒步向西出发去往山脉。他们准备顺着附近的林间小路进山,沿着山谷的河道向下游进发。这一段路很好走,甚至还能在路上遇到行人,迪更是个十分健谈的人,一路上总围着队伍里的三个少女打转,和她们说这边的风景,将路上发现的野生动物指给她们看,他这次还带了两只猎狗一同上山,迪更一喊它们的名字,它们就会从不远处跑过来围着他转来转去。两只狗都是同一品种,一只稍大的皮毛是棕色的,小一点的则有着云状灰白花纹,这两只狗的耳朵和脸都很长,宽肩窄腰,毛皮光亮,看起来很活泼,林辛想去摸摸大狗的头,可手一伸出去,就看到那狗露出一口锋利的獠牙,他只好悻悻地放弃了。小的那一只似乎挺喜欢叶菲,总围着她转了转去,最后到底是把她给绊倒了,那狗见势不妙便一溜烟地跑远了,惹得众人哈哈大笑。少女们今天都是穿着长衣长裤和软底的徒步靴子,一路上走走停停,跟着队伍走了半天的路也没觉得有多累。秋季的山林景色美不胜收,泛黄或渐红的叶子还挂在树桠间,被暖阳描绘勾勒出一道道金边,如同火焰般盛开的花。林间到处都能听见鸟鸣,时不时能看到松鼠与山鸡的身影,秋风吹过山林,就能听见周围响起一阵啪嗒啪嗒的声响,那是树上的果实与种子坠地的声音。亚德郡这边的天气让伊芙想起了在摩可拓北部,那如同山涧溪水般冷而清澈的晚春时节,想那时她初来乍到,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深感不安,但在远离人群的旅途中,她也在逐渐了解这个世界,接纳新的自己。大自然总有安抚人心的力量,人去到大自然中,并不是为了去体验什么,而是为了完成一种回归——没有国家、没有社会、没有人,没有道德与理性,甚至没有善恶高下之分,人似乎能在这里感受到一种存在于天地间的最原始的意义,但无法形容那是什么,那是一种先于语言、先于思维,甚至先于人诞生的静谧与永恒。

沿着弯曲渐进的山路,队伍在傍晚到达了山脉南边的一座山的山腰上。

“看啊,这山上怎么还有房子?”叶菲一抬头,就看到半山腰处那排两层高的红房子。

“我们今晚就住这里。”迪更·迪布说道:“这房子去年才翻新过,往西扩建了几间,添了新瓦,还刷了红漆。”

“我还以为今晚能睡帐篷了呢。”叶菲有点失望。

“那还不简单,这边空地这么多,我在外面给你搭一个,今晚你就睡在外面,我让松塔和乌云陪着你。”迪更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两只狗一听见主人叫自己的名字,不由高兴地叫了几声。

叶菲从地上捡了颗蓬松的松塔,气呼呼地朝着迪更扔了过去,却不料对方竟眼疾手快地接住了飞来的松塔。叶菲见他抬手似乎是想要将松塔扔回来,便飞快地躲到了雪莉尔的身后。

“这边算是补给点,到明天才算真正开始爬山。”茂奇站在房子前面的木制栏杆旁,指着南偏西的方向说:“那边就是麝兔山了。”

众人朝着茂奇所指的方向看去,不免都发出了惊叹之声。

他们面前就有一座山,而在这座山的身后,则有一座更加庞大的山,庞大到让人失去了距离感,仿佛山就在眼前。这山在夕阳之下显出亮橙色的宽阔躯体,如同一座金山,麝兔山的山腰之下是如苔藓般的黄绿色植被,而山腰之上则漂浮着稀疏的白云,在山的更远处,又有陡峭峰峦的轮廓藏在麝兔山的阴影之中,那些峰峦几乎融进了深蓝色的天空,如同伫立天地的远古兵器。

“我们真要去爬这么高的山吗?”多门克一手叉着腰,一手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他今天走了一天,只感觉浑身疲惫。

“想去的去,我们本来就是出来玩的嘛。”茂奇说,“先不说这些,天色不早了,我们先吃晚饭。”

他们在红房子中暂时安顿下来。此时,正厅中摆满了丰盛的食物,有野味和山菜,也有时令蔬菜和水果,这些新鲜食物连同登山要用的工具补给都是从庄园提前几天驱车送来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轻装简行地完成今天的行程。

伊芙对于晚餐中的炖肉浓汤十分中意,竟一下子吃了三碗,而其他食物更是一样不落地都尝了个遍,多门克、俄略金和迪更三人第一次见识到伊芙的食量,看得是目瞪口呆。

今晚的晚饭是庄园的两位厨娘负责的,而炖肉汤却是一位住在这里的看林人的手艺,汤里面混杂着几种新鲜肉类,又融入了风干肉肠、烟熏肉的独特风味,搭配烧得烂熟的小土豆和小番茄以及几种香料和盐腌肥肉熬制的浓郁汤底,不同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复杂而醇厚,略带滚烫的炖肉入口即化,混着浓稠的汤汁一同下了肚,安逸到想打瞌睡。

“伊芙,如果哪天闹饥荒了,恐怕你是活不下来的。”迪更皱着眉,假装严肃地说,“你吃了这么多,又不见得长肉,你到时候说不定会第一个饿死。”

“你再过几天就知道了,她吃这么多可不是白吃的。”罗兹笑着说,“别看你是个男人,如果论体力,你还真不一定能赶得上她。”

林辛在一旁听着,默默地点了点头,他对这一点十分赞同。

“如果能再放点干辣椒,应该会不错。”伊芙没有理会众人的谈话,她摸了摸自己胀鼓鼓的肚子,意犹未尽地看着汤锅感叹着。

天色渐暗,晚餐时间最后变成了闲聊时间,多门克与俄略金坐在门边喝着酒,目光炯炯地低声谈论着什么,茂奇、罗兹和林辛聚到了一块儿也在聊天,时不时伸手比划几下,发出豪迈的笑声,而在门外的门廊处,三名少女则坐在台阶上逗弄两只猎狗,有时迪更会扔出一个小物件,向三人展示它们寻回猎物的本领。

第二天清晨,太阳从远处的山脉中露出头来,茂奇站在山顶向远处眺望,只见一大片白云正越过巍峨的山脊,如海浪般倾泄而下,朝着这边涌来。他下了山,然后对众人说天气不太好,决定停一两天再上山。于是这一天便在山腰上的房子中度过了。

他们在院中支起一处棚子,在这里做起了烤肉。茂奇用匕首将一扇去了皮的兽腿捅出排列整齐的孔洞,将一颗颗独头蒜塞了进去,再刷上腌料准备吊在陶炉中烤制,伊芙也在帮忙将整个的青椒和番茄串成了串,罗兹与林辛负责分割一整只的山羊。到了中午时分,那片云飘了过来,天阴沉了下去,下起了一阵骤雨,骤雨持续的时间不长,大概二十分钟后,雨停了,但风依旧很大,众人转移到屋子中进餐,迪更半开玩笑地将一整扇滋滋冒油的烤羊腿放到了伊芙的餐盘中,那羊腿肥硕,放在她面前时她甚至看不到底下的盘子。伊芙装模作样地握着羊腿的小腿骨,将那羊腿拿了起来,朝着上面啃了一口,外表焦脆而可口,火候刚刚好。她的眼睛朝旁一扫,见众人都在看着自己,于是就想象自己现在的模样,她听见有人在笑,于是自己也忍不住了,羊腿哐当一声砸在了盘子里,弯着腰躲在桌子下面笑个不停,她觉得这场面实在是太蠢了。

林辛看得是目瞪口呆,他原本觉得伊芙是一个性格沉稳对人淡漠的人,可如今才发现,原来她也会开玩笑。

伊芙在克利金的生活就像静静流淌的水,没有什么起伏和转折,甚至没什么好说的。她就如同一只一直咬着自己尾巴转圈的狗,虽然在外人看来没什么长进,但本人却是转得起劲,十足的开心。

又过了一天,他们终于决定爬山了,虽然天气依旧阴晴不定,但还可以接受。他们背着帐篷、炊具以及野外工具沿着前后两山之间的山脊向着麝兔山的方向前行,并在上午时分到达山脚,茂奇与罗兹各自拿着一把锋利的开山刀用来砍断沿路的树枝与灌木,以此开拓出一条临时的小路。他们沿着一条溪流上山,在山间的一处开扩地带停了下来,将四周的杂草碎石清理一空,于此地堆起篝火,搭建帐篷,九个人一共搭了五个帐篷,在篝火处围了一个半圆,伊芙拿着铁锹在营地周围挖起了排水沟,之后又拿着小号的伐木斧刨出一小堆引火的木花,然后又帮着拉起了天幕,她似乎总有事做,在这九人的队伍里,除了茂奇与罗兹之外,便只有她最有野地生存的经验了。

一切都准备好之后,那些从红房子那里背来的补给就都堆放在了这里,露营不同于野外求生,有人说,露营就是成年人玩的过家家,其实说得还是有几分道理。

大家中午吃的是干粮,到下午时才准备妥当,等大部分事情都忙完之后,罗兹去山下小溪处打了一壶清水,吊在篝火上方烧开,然后又放了几片干荨麻叶进去,等茶烧好后,众人就聚在一起就着干果和点心吃起了下午茶。克利金人对于茶的定义很宽松,说得夸张一点,只要能把水煮出味道来,就可以算是茶,普通的茶叶与花叶就不用说了,荨麻、松针、乱子草可以煮茶,蘑菇干和花椒桂皮同样也可以,甚至还很常见,而重口味一些的,甚至还有用动物皮毛和昆虫干煮泡的,实在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野外的晚上并不安全,山林中的大型野兽很常见,但好在这些野兽不会轻易招惹人类,尤其是像现在这样的季节,而且,只要有茂奇这位生存专家在这里,其他人完全可以安稳睡觉。伊芙还记得有一次野外露营时,茂奇一晚上赶走了三头熊,甚至都没有惊动其他人。

今晚,伊芙与叶菲、雪莉尔睡在一个帐篷里,夜里温度骤降,三个人各自裹着厚厚的兽毛被子紧挨在一起,并没有感觉有多冷。

伊芙其实并不想和她们睡在同一个帐篷里,毕竟她有她自己的秘密。别人对她不设防,是因为不知道她的想法,所有人都把她当成了一只温顺的小绵羊,可她却觉得自己是一头狼,没法安安心心地住在羊圈里——但话又说回来了,她现在之所以还能够相对坦然地和她们睡在一起,是因为她的秘密无人知晓,也没有道德警察盯着她看,这样,基于现状的普遍道德就能随着外界的期望压倒她内心深处的旧有道德观念,抉择与冲突并未真正产生,而结果就是,她躺在这里才能心安理得,是一种别人看起来最为正常的选择。

人的思想都藏在一个封闭的黑盒子中,外人只能看见露在盒子外的那部分,并通过这部分来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正常与否。每个人的内心多少都藏着外人所不知的疯狂与亵渎,甚至他们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这些可怕的思想大部分时候并不会产生危害,理性的外壳包裹并压制着它们,以此创造出一个安全边界,于是,人与人最终才能和平相处,每个人都牺牲了一部分行动的自由,以此换得在人类社会中生存的权利。

因此,怪异的举动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富有侵略性与攻击性的行为,由此可见,在不会引起道德谴责与恶劣后果的前提下,回应别人的期待总是比坚持自己的原则要愉快得多,从心理层面上说,伊芙最终损失的也只不过是那一点点属于曾经男性身份的荣誉感与自尊心罢了,但若以平等观念来说,这种想法就只是一种假象罢了……

——以上就是伊芙躺在帐篷里,夹在叶菲与雪莉尔中间时心中的一通胡思乱想,又或者是自我安慰,总之,雪莉尔注意到她一直动来动去之后,便打破了夜的沉默。

“睡不着吗?”雪莉尔转过头,山林的夜间并不安静,四处都是虫鸣声,时不时还能听见夜枭咕咕地叫。

“是有一点。”伊芙轻声回答,她原本还怕吵醒另一边的叶菲,却没想到对方也将脸转了过来。

三个人在黑暗中睁着眼,帐篷里一时间又恢复了安静,仿佛刚才的对话只是错觉,隐约能听见山下溪水潺潺。

“你们见过那种绿色的墓碑吗?我小时候在夜晚的山上远远地看见过一次,还发着光,可后来去找一直就没找到……”叶菲小声说道。

夜静得吓人。

又过了一会儿,雪莉尔才接话道:“山上的孤坟是肯定要被清掉的,或许是被转进了墓园……”

“也可能根本不是正常的坟。”叶菲说。

“那会是什么?”

“我听说夜晚的一些山路上会突然从地里冒出墓碑来,就算是经常走的路上也有可能出现。”

“啊?怎么可能……”

“是真的,我听叔叔说过,如果遇到了环头石碑,那就要直视着前面一路走过去,千万不能走回头路,不然就会凭空冒出一截绳子套住你的脖子,把你悬在空中勒死。”

雪莉尔听她这么说,明显缩了缩脖子,然后叶菲又继续说道:“如果遇到尖顶石碑,就要一直盯着它走过去,千万不能眨眼,如果它一离开你的视线,就会从你的脚下钻出来,把你穿成人串……”

伊芙发现,两名少女说着说着,身子竟都朝着自己靠拢过来,不多时,三个人的脸几乎都要贴在一起了。

“……然后呢,如果遇到了黑石碑,那就必死无疑了,你会看到那石碑会朝着你飘过来,发出非常诡异的呼噜声,然后把你吸进碑里,变成碑的一部分。”

少女的故事讲完了,帐篷里再度陷入了沉默。

“伊芙,你不怕吗?”伊芙刚好有些昏昏欲睡时,叶菲隔着毯子用胳膊肘蹭了蹭她。

“嗯。”

“‘嗯’是什么意思,是怕还是不怕?”

“一般般吧。”伊芙说道,“我虽然长得小,但好歹年纪也和你们相仿,你说的这些唬个十多岁的孩子还差不多。”

“伊芙,那你现在究竟有多大?”雪莉尔对此十分好奇。

“我算算看……三十五加五,我今年刚好四十。”

叶菲噗地笑了出来:“四十?这是怎么算出来的?你刚才还说和我们年纪相仿,你净吹牛。”

“不像吗?”伊芙问。

“不像,我觉得你顶多十四。”叶菲回答。

“伊芙,你来克利金之前是在哪生活的?”雪莉尔又问道。

“不知道,大部分记忆都很模糊,我也忘记了。”伊芙十分平静地说着谎话。

“真的吗?”叶菲对此十分惊讶,“怎么回事?你受过伤吗?还是……”

“喂,叶菲,你问那么多干嘛?”雪莉尔打断了她。

“抱歉啦,我实在是好奇……”

“没事的,这些事我也在想办法弄清楚。”如果还能再遇到哈维因,伊芙确实想问他一些事情,希望他现在没什么事。

帐篷里又安静了下来,隔壁帐篷里传出了鼾声。入睡前的对话通常都是这样,断断续续,直到有人睡着为止。

“你们……有没有想方便的呀?”叶菲突然问道。

“没有。”雪莉尔当即回答。

“你呢,伊芙?”

“不想,不过你要是害怕的话我可以陪着你去。”伊芙回答。

“是有点害怕。”叶菲笑了两声,老实承认了。

“你刚才不是还讲得挺欢吗?”雪莉尔嘲笑她。

“不一样,我不是怕那个,我是怕有野兽……”叶菲辩解道,至于怕得究竟是什么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伊芙起了身,从被卷中腾挪了出来,夜间的空气凉飕飕的,即便是穿着外套,也依旧有些寒冷。

“再套点衣服,别着凉了。”伊芙一边对叶菲说话,一边打开了帐篷。

伊芙一抬头,就看到面前出现了一张脸,顿时吓得浑身一抖,差点要抽出匕首捅了对方。

“茂奇?”伊芙摘下了帽子,有些生气地甩在了他的脸上,“你在这里做什么?吓我一跳。”

“听见你们说话,就有些好奇。”茂奇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在月光下露出了一个笑来,“我本来是想吓一吓叶菲,没想到你先出来了。”

“喂,我听见了!”叶菲趴在伊芙背上,也露出了脑袋,瞪着面前的这位远房亲戚。

“好了,不和你们开玩笑了,去过之后就早点睡吧。”茂奇将羊毛帽子重新给伊芙戴好,拍了拍她的脑袋,然后走远了。

在山林间解手并不需要找什么固定的地点,叶菲朝外面走了十几步就停了下来,她看着山下那黑漆漆的树林,心里不免感到害怕,于是就转过了身子,朝着伊芙的方向解开了裤带。

“你帮我看着身后。”叶菲蹲了下来,小声对伊芙说。

伊芙本来还在抬头看月亮,被她这样一说,只好转回了视线,她双手抱着肩膀,靠在一棵树下,目光越过眼前的少女,看向山下的林子。

淡紫色的月光照在林间山地上,反射着冷清的颜色,仿佛结了一层霜。

云雾与烟雾(其二)

并不是所有人都要去攀登麝兔山。毕竟,尽管这山并不十分陡峭,但要攀登这样一座超过两千米高度的大山,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队员需要有自救和救援的能力,且登山这件事本身对人的体力和耐力也是有要求的。

清晨,登山者们检查好装备,就向着山上出发了。此次上山的人有:茂奇、伊芙、林辛,以及俄略金。

麝兔山山顶有一座第二纪元的遗迹,在来之前茂奇曾告诉过伊芙。这遗迹基本上已经被探查清理干净,如今只留下了一具巨大的空壳,伊芙此次前来的目的也正是为了它,她想亲眼看看这个世界的旧日辉煌。

高山总是有种令人沉浸其中的静谧,而登山活动总能让人趋于专注而富有耐心,从山脚到山顶的旅程,并非是平日里赶路那样脚步匆忙而飘忽,当你踩在这倾斜的土地与岩石之上时,能感受到一种坚实和可靠自脚下传递到内心,感受到风雨与岁月在此地沉积,感受到人在无垠世界中的沉默与自由。

“伊芙,我还没和你说过吧,俄略金是个很出色的法师,庆典上放烟花时他就在台子上。”茂奇手里拄着一把长柄镐,回头对伊芙说道,“你不是对魔法很感兴趣吗?有什么想问的可以问他,他什么都知道。”

“我哪能什么都知道。”走在山间,俄略金的话是对茂奇说的,但目光却在与伊芙对视,“如果我什么都知道,也不会想来这山上了。”

“您是要去遗迹找些东西吗?”伊芙问他。

“还请别用敬语,叫我名字就好。”俄略金双手合十,样子不像法师,倒像是个僧侣,他只比迪更大两岁,可论两人的稳重程度却像是差了一个辈分。他说道:“克利金境内遗迹遍布各地,但大部分是来自第三纪后期的,而在更久远的第二纪元,炼金比魔法更为普遍,这次我跟过来,也没想着要有什么收获,硬要说的话,那就是来找灵感的。”

山上风大,俄略金说话又总是和声和气的,为了能听全他说的话,伊芙就放慢了步子和他并排行走。

“找灵感的意思是指——魔法也是一种创作吗?”伊芙问。

“说是创作也不完全正确。”俄略金说,“可以称之为再创作或者发现,研究魔法语言更像是在研究一种形式逻辑,要么是用已有的知识构建出更复杂精准的内容,要么是在众多已有却未被发现的结果中选取最有用的一个。”

“也就是说,灵感就是一种新思路?”

“差不多,不过这次来还有其他意义,不一定是魔法上的,第二纪比起第三纪来说,魔法与炼金的滥用程度令人发指,但社会却并不混乱,其中肯定有我们能学习和参考的地方。”他说,“相比出土的第三纪文本,第二纪的文字不会出现大量的行业黑话,他们很少使用机械,所以其内容可能会更偏向于更为本原的自然力量,这同样也是一种参考。”

俄略金说的话总是听得伊芙半懂不懂,而跟在她身后的林辛更是一头雾水。

“魔法到底是什么?”伊芙忍不住问。

俄略金听她这么一问,简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无奈地笑了笑,说道:“越是明显的东西就越让人搞不懂,是不是?”

伊芙不禁点了点头。

“魔法更像是一种力,你伸展手臂,能把石头推出去,而在手中凝聚魔法,就能将空气推出去变成风,其实两者都是一样的道理。但说是一样,又有些不同,人凭借体力能推动的石头并不会太大,可使用魔法却能做到开山劈石,从我们吃下去的东西来看,补充到体内的能量与魔法所产生的强大效果并不对等,换句话说,魔法不可能是人本身的力量,人使用魔法,更像是推动杠杆的远端,或者是按下机械的开关。如果把魔法比做人驾驭的马,可以说,它不是马本身,而是操纵马的缰绳。”

“我有点懂了。”伊芙又问:“可这魔法所产生的效果又是怎么来的,它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吧?”

“对,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也是从古至今都在争论的一件事。”一说起这个,俄略金的眼睛几乎是在发光,“鹿汀派认为,魔法与其产生的效果,就如同思维之于语言,声音只是一种震动,但语言中所传递出的信息的意义却远大于声音本身,所以他们认为,魔法是一种用于激发隐态能量的方法与规则。而更早一些的承喻哲学派则把这种能量与主神与堕魔联系起来——人通过吟唱魔法咒语沟通神与魔,而祂们回应人的要求,借人之手降下伟力。很难说神与魔是否真实存在,但其实这不重要,很多承喻哲学家在思考时大多数都不会考虑他们的神,而只是将其作为结论展现,将起源与终结放在神的身上,把祂们作为一种非拟人的存在重新定义或用于指代。再说说精灵,精灵比起人类,并不热衷于建立城邦,他们无法接受如此高强度的人口密度与社会联系,其更亲近于自然,而他们对魔法的理解通常分为两类——‘万物有灵’和‘万物合一’,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物活论和泛神论,万物有灵主张魔法是与万事万物沟通的语言,是人在请求周围元素协助后的结果,而万物合一则说,魔法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泛意识,它是人的意识的延伸,人有使用它的意志,它就会现出能量实体。”

伊芙意识到,俄略金似乎是在给自己普及一些魔法方面的深层理解。

“但无论是哪一派的解释,其本质都大体相同的,即魔法是一种外界力量,人无法生成它,但有使用它的权能。”俄略金说得伊芙都快忘了刚才自己在问什么,而现在话题却又转了回来,在对方的总结中得出了结论。

“但我就没办法使用魔法,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伊芙问他。

“你用不了魔法?”俄略金有些惊讶,“哪些魔法用不了?”

“全部,包括武技在内的所有魔法。”伊芙回答。

林辛听到伊芙的话,也在暗暗吃惊。

“你一直都用不了?”俄略金摊开手,说:“我可以给你做一个简单测试,你学我的动作,然后念咒语。”

说完,俄略金缓缓吐出几个音节,一团红色的光在他手里凝聚而出。他吐字清晰,伊芙也照着他的样子做,手心里却没有任何异象出现。俄略金又测试了十几种不同的咒语,四个人此刻都停在了山腰,他们围成了一团看伊芙测试,可越到了后面,茂奇的心就越是沉重。

“初步看,应该是施法障碍综合症的一种表现。”俄略金叹了口气,“但还无法得知究竟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伊芙,你以前有过头部创伤吗?或者是人生经历上的重大变故?”

伊芙有些茫然地摇了摇头。

“她很多事都不记得了,你说的或许有可能。”茂奇将一双大手放在伊芙的肩膀上,“但不管怎么说,无法使用魔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又不上战场打仗。”

“这事确实不能急。”俄略金点点头,“如果是心理上的,只要她有一天能产生使用魔法的意愿,这样的状况说不定马上就能不药而愈,但如果是生理上的,就比较难办了,可能要去东面的大陆碰碰运气了,那边对魔法的态度比我们这里开放得多。”

“谢谢你。”伊芙朝他鞠了一躬。

“别客气。不过你自己看起来倒是一点也不失望。”

“也可能就是因为我这种无所谓的态度,才没有元素或者神什么的,愿意把力量借给我吧。”伊芙半开玩笑地说。

茂奇听得大笑了起来,他揉了揉伊芙戴着帽子的脑袋,说道:“是啊,这才是小伊芙嘛。”

麝兔山说是不陡峭,那也是从远处来看的,如果要真正攀上这条大坡,还是要费一些力,尤其是这座山没有台阶、没有栈道的情况下,光是上山可能就需要一天的时间。

絮状的云雾漂浮在山腰之上,人在这里待得久了,衣服和头发也会变得湿漉漉的,而在云层密集的地方,甚至还下着毛毛细雨。

由于俄略金与林辛并不擅长攀登,因而四个人只寻好走的路走,遇到陡一些的山岩便会绕远,所以直到天半黑时,他们才到达山顶。

云在他们脚下,山顶自然是晴空万里,伊芙朝着西南方向看去,太阳已经落入远处深黑色的山脉之下了,只留下天边一缕橙红与延伸至整个天幕的澄清渐蓝。灰白色的云雾平铺在他们脚下,只有几处较高的山顶露出黑色尖角,云中时有电光闪过,却不闻其声。此时月亮还未升起,他们头顶正上方的天幕上还挂着隐约可见的几颗淡绿色星点,在这片大陆上,“星”是很少见的天体,而类似银河的壮丽画卷更不可能见到,伊芙每次仰头注视夜空时,都会想起另一个世界的星空——那颗由无数星辰守望的渺小行星上,住着一群孤独的人,他们在仰望夜空时,创作过无数的故事,他们躺在星空之下,做过无数的梦。

俄略金伸出手,一团白色光球飘飞出去,如同一只气球一般悬在他的头顶,并跟随着他照亮了昏暗的地面。

太阳下山后,风也逐渐停歇了,在这片静谧的高处,伊芙却有种面对大海的错觉。

林辛见天色已晚,却没有人打算布置营帐,于是就问道:“我们今晚怎么办?”

“别急,跟我来。”茂奇摆摆手说。

麝兔山的山顶十分宽阔,有一片大到能跑马的空地,但却是光秃秃的,全是碎石岩土,没有一点绿色。他们向着中心位置走去,越往里走,越能看到地上有着一些疑似遗迹残垣的白色石料碎屑。

茂奇从狩猎包中拿出一盏巴掌大小的银色提灯,握着它的柄环举过头顶,那提灯原本是熄灭的,但现在却在发光。

也就是在这一刻,伊芙看到了五年以来最让她感觉神奇的一幕——那提灯发出的光映照出了一片由光所组成的立体建筑图形,那图形就仿佛是用白线绘在黑卡纸上的图案,精准而复杂。而后,那些由线所组成的表面出现了细碎的纹理,其中还存在一些分形图案,看得人眼花缭乱,这些图案如同疯长的植物,逐渐变得复杂、饱满,然后被暗色的物质填充,最后完全封闭,而最终在这片空地上出现的,就是一座大约五十米高度的尖塔。

伊芙仰起脑袋,能隐约看到塔顶闪烁着红光。

塔有四个面,呈内凹的弧面逐渐向上收紧,在顶端交汇,形成细如针尖的塔尖。

这座塔反射着天空的微光,平滑得如同镜子。

伊芙看着这样一座高塔,心中竟突然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这座塔与这个世界的风格格格不入。它无疑是有着流畅而简洁的设计美感的,即便是在昏暗的环境下也能感受得到那外观线条的赏心悦目,可正是这种十分超前的建筑风格让伊芙吃惊不已,对于本地土著来说,或许第二纪元的建筑风格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可对伊芙来说,这种风格是突兀的,让她既熟悉又陌生。

“这是怎么回事?”林辛后退了几步,却依旧无法一眼看清这庞然大物的全貌,“您刚才怎么把它给弄出来的?”

“逻各斯院还是很信任我的,所以很多遗迹的钥匙都在我这里保管。”茂奇笑着说,“每次开启遗迹时都让我有种十分梦幻的成就感,就好像是我抬手间造出了这样一座高塔。”

“把奇观建立在自然景观之上,确实能够渲染出一种激动人心的宗教氛围。”俄略金说。

“如果他们的科学已经发展到了如此程度,宗教还有什么市场?”茂奇将提灯收回了包中,随口说道。

“人就是这样反复,科学的发展不意味着理性也跟着发展,说不定还会更糟,等人没了理性,世界摇摇欲坠时,就需要信仰的约束,到那时,万千神魔说不定真会有复辟的可能。”俄略金回应道。

“这说法也有意思。”茂奇点了点头。

“我怎么觉得这像一座信号塔。”伊芙小声说着,语气如同自言自语。

“信号塔?”俄略金先是看了眼伊芙,又转头看茂奇,问道:“信号塔是做什么的,类似灯塔那种?”

伊芙用指节抵着下巴,刚想着要怎么和他解释,就听茂奇说道:“就是一种专门用来传输消息的塔,遗迹文本里确实存在这种建筑。说到这个我倒是想起了一些东西——以前在天翳洲见到过一种技术,他们在相隔十几千米远的两地放置一对纹印板,只要激活其中一个,另一个也会产生轻微共鸣,而只要将这个有反应的纹印加刻一个增幅回路,就能以此为中继让更远处的第三个纹印产生共鸣。”

“还有这种东西?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俄略金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大概有十多年了,那时还是在试验阶段。”

“是怎么个原理,我们也能做出来吗?”

“说原理其实也简单,其实就是利用了多人合作施法的起手式。”

“引导者率先吟唱,对辅位施法者产生共鸣,实际上这种纹印板就是利用这种原理?可距离怎么办?能作用这么远?”

“不同的合作施法式,作用距离也不一样,这是可以试验的,而真正的难点不在这里……”

“我懂,怎样把起手式转化成同等效果的纹印,这十分难,就像一把锁,如果给你一大串钥匙,让你找出其中一枚能开锁的钥匙很容易,但如果让你凭空造出这样一枚钥匙,这就要难得多。”

两人一边交谈,一边向着遗迹走去,林辛与伊芙也跟在后面。

“你叔叔怎么样了?”伊芙问林辛。

林辛刚开始还没意识到对方是在和自己说话,他愣了一愣,看到伊芙正看着自己,这才如梦初醒,连忙回答道:“他挺好的。”他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伊芙问得是谁。

“你剑术非常出色,不过以后别找我切磋了,我肯定是打不过你的。”她说。

林辛这才意识到,这位伊芙似乎是在对上次的事表达不满。

“抱歉,我与你切磋确实是十分不公平的,以前我只与同校生比试过,虽然他们也都是男性,但其实你要比他们都厉害得多。”林辛解释道:“我爷爷——威各托长老那时候很想让我和你比一场,同时也是想让我向你学习,而且通过这次的切磋,我也确实意识到自己以前太倚重自己的力气了,你那天最后用柄头的那一击十分厉害,我回去之后还练习了一段时间。”

“你会用了?”听到他的话,伊芙有些意外。

“会了会了。”他连忙点头。

“你还真有天赋。”伊芙说,“如果不是用的训练剑,我肯定不会用这一招,怕伤到自己。而且这招更适合对付力气比自己大的对手,我想不到你什么时候能用得上这一式,尤其是在无甲格斗中,除非你是去了战场,而且还弄丢了自己的主武器,想着用佩剑把敌人的头盔连同脑袋一击敲个稀巴烂,又或者对上什么巨人族的人,这力气才有发挥的余地……但不管怎么样,对你来说这一招都太花哨了。”

伊芙一番话说得少年有些迷茫,可能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话中带了一些揶揄的味道。

遗迹高塔的正门开启了,原本一体的黑色墙面出现了一扇从下向上拉起的闸门,宽阔得能让三辆马车并排通过。

四个人走进塔中,其内部却是黑漆漆的,看不出究竟有多大,俄略金操纵光球飘向更高一些的地方,勉强照亮了空旷的内部空间。

比起建筑外部的简洁大方,塔内的景象要糟糕得多,就好像是爆炸现场一样,乱七八糟的东西到处都是,甚至分辨不出这些碎屑都是什么。

伊芙踩着这些碎屑,从脚下捡了一块破碎的黑色条状物,放在手里颠了颠,很重,像是金属物。

“非晶金属,和塔是同一种材料。”茂奇说道:“这是一种炼金产物,但要用这种材料建造一座毫无锻接痕迹的一体建筑,这其中的技术难度是无法想象的。”

“这些东西不能带回去用吗?”俄略金问。

“有用的都带回去了,剩下的基本上都是建筑框架的碎片。”茂奇说,“这些材料看起来很稀奇,但其实没什么用处,现阶段连研究的价值都没有。”

伊芙将那块金属扔回了碎屑堆里,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这样强大的文明究竟是怎么灭亡的?”俄略金这句话并不是发问,而是一种慨叹。

“是啊,一想起这个,我就觉得毛骨悚然。”茂奇笑了笑,从包中拿出自己的水壶,可里面却是灌的葡萄酒。

“茂奇,第二纪元的文明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发现这方面的线索?”伊芙问。

“自然是有。”茂奇喝了口酒,理顺着自己的话,“第二纪元的繁荣程度比起承喻教描述的天堂更加耸人听闻,旧文明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是现代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你能想象到城市能建立在云端与海中,地面上的街道能延伸到高空的场景吗?”

伊芙听着他的话语,心中震惊不已。

“在艾奇罗德旧地,甚至还发现了一部分名为‘天门界’的设计图纸,这些图纸记载了一个一半在海下,一半浮在海面上的封闭圆球,其海拔高度能够达到近百千米……”

“唯独这个我不太信……现在已知的最深海域也只有二十二千米深,而且还是个狭长的海沟,所以,这个球要放在哪里?”俄略金提出了疑问。

“可能这东西就没有建造出来过。”茂奇对他的质疑表示了肯定,“能够找到的图纸重达几吨,但这却只是一小部分,其中涉及到了无可计数的动力学、建筑学、生物学以及魔法、炼金方面的技术与数学工具,这也足可以说明,他们是真的想要造出这样一处新的世界,他们甚至还设计了一个用来裁决和管理天门界的巨大机器,用机器来管人?这究竟是谁想出来的?可惜以我们现在的技术没办法还原那些破损的储存器,那些方块里面记录的才是数据的大头。”

伊芙惊得说不出一句话来——这不是魔法世界吗?听起来怎么就这么科幻?如果茂奇说的是真的,在这样奇迹般的失落文明的对比之下,似乎连另一个世界那蒸蒸日上的技术发展也要变得一文不值了。

他说的有可能是真的吗?伊芙觉得很有可能,尤其是自己身处在这样一座高塔中的时候。

云雾与烟雾(其三)

伊芙晚上睡在高塔中,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一个穿着黑色长裙的女人来到了她的身前,她与自己长得相似,但不完全一样,而且她的个头比伊芙要高。这女人很漂亮,伊芙觉得她比自己都要漂亮很多。

女人什么话也没说,她只是举起了手,给伊芙看她的手,她的手心里躺着一颗湛蓝色的宝石,是与姬弦留给她的那颗一模一样的宝石。女人微垂着眼帘,似带有慈爱的笑容,与伊芙对视了良久。随后,她举起拿着宝石的手,将那颗宝石抵在她的眉心处。

梦到了这一刻,伊芙就惊醒了,她睁开眼,茫然四顾着,然后叹息了一声:梦似乎大部分都是像这样虎头蛇尾,一到关键时候就会中断。

她感觉身上出了汗,于是就钻出了帐篷,塔内的墙壁上挂着一盏灯,发出微弱的光,照亮了满地的废墟。

她听到了踩在碎屑上的轻微脚步声,茂奇来到了她的身边。

“你还没睡吗?”伊芙的声音有些哑。现在似乎还是深夜,此时还能听见另外两人熟睡的呼噜声,她看到茂奇过来,不免觉得意外。

“人年纪大了,听见一点声音就醒了。”茂奇蹲下身子,用很小的声音回答,他拿出怀表看了眼,然后说道:“现在是三点多钟,你还能再睡一会儿。”

“不睡了。”伊芙揉了揉眼睛,“有水吗?”

“有。”茂奇拿出一个金属杯子,将水壶中的液体倒进杯中,塔内寂静无声,显得这倒水的声音十分响亮,却又让人安心。

伊芙接过杯子,咕咚咕咚地喝着,然后将空杯子还给了茂奇,说道:“早上喝这么一杯,身上就暖和多了。”

茂奇一慌,急忙回头查看身旁的水壶,这才发现自己错把葡萄酒当水倒给了伊芙。

“喂,小酒鬼,我倒错了你怎么也不说?”茂奇又给她倒了杯水,让她漱漱口。

“开个玩笑而已。”伊芙朝他笑了笑。

“一点都不好笑,我还以为你是睡糊涂了。”茂奇刮了刮她的鼻子,看着她笑盈盈的样子,随后又感叹了一句,“要是我能有个像你这样的儿子就好了。”

“我也算得上是你半个女儿了吧?”她说道。

“我说的是儿子,不是女儿。”茂奇说,“你如果是个男孩子,那还好,但你是个女孩。”

“都一样。”伊芙坐在帐篷边的凳子上,茂奇给她披上了自己的外套。

“可不一样,就像你刚才喝酒那举动,要是被外人看到了就不知会说什么了。”茂奇打开壶嘴,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如果是男孩就不一样了,要是像你这样的年纪,父子一起打猎、一起溜马、一起喝酒……也没人会说三道四的,多好。”

“咱们俩不一直就是这样的吗?”伊芙表情疑惑。

“不是,那感觉是不一样的,你喝酒时我会劝你少喝,用刀的时候又怕伤到,不仅如此,还得提防着南芬看见,如果是男孩那就随便一些了,就不能惯着他,小子如果犯错了,做老子的就要踢他屁股!”茂奇说着,还挥了挥拳。

“那鲁格呢?你以前踢他吗?”

“那小子。”茂奇摊开手摇了摇头,“他是被南芬宠坏了,十足的一个小少爷,我得谢谢他不踢我屁股。”

“第一个孩子嘛,宠着也正常。”伊芙说。

“你总帮着她说话,你看,做女儿的就是这样。”茂奇说,“不过也确实是这样。南芬刚嫁过来时,第一胎小产,第二年才再次怀胎生的鲁格,喜欢得不得了,她生鲁格时才十七岁,一个当母亲的人,却像个孩子一样围着婴儿床蹦蹦跳跳的,开心得不得了……”

伊芙想象着茂奇描述的场景,不禁莞尔。

“但婴儿惹人爱,长大了可就不是这样了,尤其是当他不经意间对你露出鄙夷的目光。”茂奇坐在了伊芙身旁的废墟上,继续说道:“鲁格这小子,从小就是请的都城最好的家教培养,十二岁就去了高级预备学院读书,十五岁被逻各斯院第二学院录取,他确实很有学知识的天赋,可惜没经历过社会,劝他不听,做什么事都凭借一腔热血。”

“当爹的把什么事都做了,没给儿子留多少机会。”伊芙前一句话学的是南芬的语气,她说道:“我听南芬说,你年轻时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她说你当年也是从家里跑出来的,能和我具体说说吗?”

茂奇喝着酒,眼睛看着地面,就好像没听见伊芙刚才说的话,于是伊芙伸手推了推他。

“她怎么什么都跟你说?”茂奇把杯中的酒喝光了,然后才说道:“也没什么好说的,我有两个兄弟,我是最小的一个,我父亲当年说过,只要谁有本事,就把家产全部留给谁,我那个大哥一怒之下就跑了,我是第二年跑的,就是这样。”

“后来呢?”伊芙见他说这话时没什么触动,于是追问道。

“后来,我大哥去了天翳洲那边,当了一所魔法储备学院的校长,我二哥把家族产业越做越大,现在依旧在东部城的老家,而我先是跟着哈维因跑任务,后来负责受理遗迹救援信号的工作,大概是二十八岁那年,二哥来信说父亲过世了,我和大哥才赶回了东部城,这也是十多年后我们仨兄弟第一次见面。”

“那……你父亲给你留遗产了吗?”伊芙对这一点十分好奇。

“留了,我和大哥每人一大笔钱,产业都归二哥,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妈,在我母亲过世后坚持要亲手照看我父亲的起居,也分得了一笔钱和一栋宅子。”

“你后悔跑出来了吗?”伊芙问。

“当然不后悔,不出来就不会遇到南芬了。”他说。

“你们两个又是怎么认识的?”

“她算是我学生。”茂奇的眼睛乜斜着,嘴角露出意味不明的笑来。

伊芙身子一僵,瞪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男人,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你也知道,我们俩相差八岁,她以前是以魔法师的身份入的救援队,后来我嫌她水平差,就婉言劝退,结果被她扇了一巴掌,我那时冲动之下就向她告白了,结果把她吓跑了。”

“我怎么有点听不懂了?”伊芙被他说得有些思维混乱,于是追问道:“冲动之下告白了是什么意思?”

“我让她走,一部分是因为她水平差,这是事实,而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私心,这一点其实她也明白,所以她才扇了我一巴掌。从她的角度考虑,我确实挺混蛋的,竟然用工作来拿捏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

“你是怕她出事吧?”伊芙说:“不过那时候南芬会不会太小了,你那时候就喜欢她了?”

“一开始只是单纯的爱护……”茂奇皱着眉,似乎连他自己都不信这句话,“不过是她先迷恋上了我,这也是事实。”之后,他又补充了这么一句。

伊芙没有说话,就这样盯着他看,脸上带着玩味的笑。

“我和南芬结婚时,她差不多就像你现在这么大。”茂奇说。

“你是指年龄还是……”

“这还用说吗?你想想鲁格今年多大了?”

伊芙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就在心里默默得出了答案。

“你们那一代人都是这么早就结婚生育的吗?”伊芙问他。

“不仅是我们那代人,就算是现在的克利金,除了首都和东部城之外的大部分地区也是这么早,从传统来说,能生育就等于是成年了。”

如果按照这种说法,我现在岂不是还没有成年?伊芙心中暗暗地想,随后,她又打了个哆嗦,“生育”这个问题对她来说还是太早了。

伊芙心里其实已经有所准备了,但并非是想作为一个女性度过余生,而是这辈子在感情方面注定凄凉无依的觉悟。

“出去看看?”茂奇打断了她的思绪,“天快亮了,我们去看看日出。”

闸门开启了,一股冷风扑面而来,吹拂着伊芙额前的发丝,让她又清醒了几分,黎明前的天空是墨蓝色的,只有在山脉尽头的地平线处才有一丝辉光,好似底端褪了色的靛青幕布,这里没有启明星,紫月也不知去向,天空浑然一片,那一汪黑洞洞的天顶就好像仰着头就能掉进去一般,让人心生敬畏,脚下稀疏的灰白云朵仿佛是漂浮在澄净湖泊上的藻类,丝丝缕缕却又纹丝不动,两人坐在一处白色残垣上,静静地望着远处天际的鱼肚白,远处传来阵阵风声,那风缓一阵急一阵,吹过山腰下的杂树林能隐约听见如同海浪般的嘈杂之音。

有时,伊芙会有这样一种感觉:生命中的某个瞬间会极为深刻地印在她的脑海之中,即便是这一瞬既不是命运的转折处,也非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但这样的画面还是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并在她今后生活中时不时地偶然回想起来。她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又代表了什么,但她猜测,出现这样的状况或许只是表明——她在这一瞬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真真切切的存在。

太阳从山脉的东偏南方向升起,或许是因为蒙气差的原因,开始时并不耀眼。红彤彤的一轮缓缓上升,逐渐的,云与山顶都被镀上了一层金色,阳光洒在伊芙的脸上、身上,有些微的暖意,她缩着脖子,看着那轮温和的红色圆球,心中舒缓极了,不多时,她的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最后终于撑不住了,靠在茂奇身上睡了过去。

茂奇看着身旁熟睡的少女,轻手轻脚地帮她掖好了披在身上的外套,他看着逐渐升起的太阳,哼起了家乡的调子。

太阳无疑是不公平的,它把第一缕阳光留给了最高的山峰,又在日落时同样恋恋不舍地从山尖离开,它青睐山峰,俯视大地,对深渊熟视无睹——而有的人就是天生的山峰,是世界的宠儿。

早上,俄略金在塔中兜兜转转研究了一番,又在山顶边测绘画图,忙活了一上午。

之后,他们在中午时分下了山,随着提灯离开山顶,那座高耸的尖塔也凭空消失了。按麝兔山的坡度来说,下山要比上山快得多,但也存在着危险,林辛就在下山时栽了个跟头,好在被走在前面的茂奇及时扶了起来,伊芙又一次觉得,茂奇这家伙是真的可靠。

下山只用了三四个小时,到山脚营地时甚至还没到傍晚,迪更此时带着猎狗出去打猎了,看时间估计也快回来了,叶菲与雪莉尔正围着一个铁笼子看,里面关着一只褐色毛发的兔子,伊芙也凑了过去,雪莉尔拿着一根菜梗在喂,可那只兔子不怎么感兴趣,它在一小时前还咬伤了叶菲的手指,难不成是更想吃肉?

露营的乐趣主要还是在于手工与野炊,如果参与度不高,就很容易乏味。几天后,大部分人也都玩得差不多了,众人便决定启程返回,庄园主伯利金·迪布在回程前再次宴请了众人,宰了一头洼地养殖的墩角兽,这种墩角兽有些像犀牛,但长着方形的短角,四蹄富有胶质,加上足量的香料与配菜闷炖,味道着实鲜美无比。克利金境内很少有养这种大型动物,一方面是因为养殖时间长,出栏率低,另一方面就是难以驯养,且宰杀难度很高。这一顿大餐过后,宾主尽欢,可以说这次的麝兔山之旅让客人们十分满意。

“人呢?”吃过午饭后,多门克在客房睡了一觉,醒来后就发现同行者一个都不见了,不禁有点慌,他是怕茂奇把他忘了,带着队伍率先返程了。

“睡得好吗,先生。”伯利金坐在一楼的大厅里抽着烟,看到多门克出来,便笑着朝他打起了招呼,后门与前门此时都大开着,房间中的烟味倒是不重。

“我睡得不错,就是一觉醒来发现人都没了,现在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多门克说。

“他们去马场了。”伯利金招呼来了一个佣人,说道:“看来今天是没法回都城了吧,你想去马场看看吗?他们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的。”

“那太好了,谢谢您。”多门克听他这么说,总算松了口气。

马场与这边相距不远,当多门克到达马场时,几个熟人正聚在马场的围栏外面。他走到茂奇身边,却看到他正一脸傻笑地看着马场中的一个方向。

他随着茂奇的目光望去,却看到那个黑发少女正骑着一个爬行类原地打转。

伊芙这时候骑的是一只长吻矮龙。长吻矮龙长得像鳄鱼,但身子和尾巴更长一些,就像是一条胖蛇一样,这种爬行类动物在某些炎热岛屿经常会被当地人作为坐骑驯化使用,跑起来速度奇快无比,但比起马来说却有些缺乏操控上的灵活。长吻矮龙的鞍是安放在后肢靠前一些的位置,固定在它的腰部偏上位置,由于这种动物的四肢较短,因而脚蹬的位置与骑马时不同,人跨坐在鞍上时需要屈起腿部,看起来更像是跪姿。由于人坐得靠后,所以缰绳就比较长,为了增强操控性,缰绳是穿过固定在前肢皮带上的铁环进行定向拉拽的。由于底盘较低,所以长吻矮龙跑起来时比较稳,奔跑时四肢的动作与马慢步时的步态差不多,但躯体会像蛇一样晃来晃去,只有腰部附近保持不动,鞍位的选择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另外,长吻矮龙飞奔时也和马差不多,两条后腿同时用力向前推进,这时坐在鞍上的感觉是最稳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长吻矮龙飞奔时最好不要把缰绳拉得太紧,不然这家伙就会立起身来只用后脚奔跑,虽然速度不减,但很容易把人甩下来。

伊芙现在遇到了一个麻烦:她没办法把这爬行类停下来。长吻矮龙不像马那样对骑手的腿部动作和拉缰绳的动作响应迅速,马甚至能感觉到人在动小指时缰绳传来的颤动并做出反应,而要让长吻矮龙拐个弯,则需要一点臂力了。

伊芙不知道是否有什么能用于指挥的暗号,她现在能想到的停住这长吻矮龙的方法就是拉住它一侧的缰绳,让它偏头转弯,如果是马的话这种方式很容易做到快速停下,但这巨兽却并不肯就这么结束,而是绕着马场不停地转圈,且速度还很快,四肢像在地上划水一样,扬起了不少灰尘。

一人一兽就这样僵持了几分钟,伊芙被转得晕乎乎的,终于有些受不了了,索性双手一起用力拉拽着一侧的缰绳,终于用蛮力将它停了下来。

“迪更,你这个混蛋,你等着!”伊芙下了鞍,七扭八拐地跑到了栏杆前,哇的一声趴在栏杆上吐了起来,全然不顾形象。

“这怪我吗,怪我吗?这可是你自己要骑的!”迪更抱着两只水壶大笑了起来,他将其中一只递给了此时满脸鼻涕眼泪的伊芙,又将另一只浇在了那头长吻矮龙身上,随着清水浇灌在它的头顶,长吻矮龙眨了眨金绿色眼球上的瞬膜,依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模样倒是有点乖巧。

如果非要挑一个朋友捉弄,你要挑哪一个?一定是那个容易上钩、不易动怒、事后又不会想着报复的那一个,无论是哪一点,伊芙都成了最佳的人选,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捉弄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无论是看她惊慌失措也好,还是看她出乖露丑也好,对于大部分男性来说,这都是喜闻乐见的,如此行径无疑十分缺德,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正说明了他们想去了解,想发现这位被关注者的不为人知的一面,即便明知会惹得对方生气也非要做。

伊芙有个算不上是缺点的缺点:那就是对人太有耐心了——有时候,这种善解人意的态度配合着她的样子,很容易让别人误会,觉得自己就是被重点照顾的那一个,从而做出不太高明的举动。

在陌生人眼中,她是冷淡高傲的猫,而在亲近者的眼中,她又像一只无拘无束的鸟,时静时动,捉摸不透。

正因为这一点,两度旁观伊芙所作所为的多门克此时就会感到迷惑,就是这样一个少女,离近了看时给他的感觉总是低调而温顺的,而离远了看,又会觉得她狂野而瞩目,这又是为什么?怎么回事?

“她可真有特点。”多门克不免感叹。

茂奇注意到他疑惑的神情,便对他说:“这孩子的性格乍看起来确实有些矛盾,表面上是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而暗地里却又总想着吓别人一跳,当年我们教她剑术,说武装剑对她来说比较重,劝她用短剑或者细剑,结果她就选了把双手剑,非要学,就算抡不动也要学,关键是——她的确是认真的。”他说到这里笑着摇了摇头,“她是很有主见的,也很聪明,你知道原因吗?”

多门克惊讶地问:“难道说,她是故意这样的?”

“我是这么觉得的。”茂奇望着远处此时正在吃梨子的少女,“她在打破人们对她的固有印象。过于出众的外貌对一个人来说并不完全是好事,那就像一层迷雾把一个人完全笼罩了起来,甚至连其本人都会被迷惑,以至于别人对她的首要评价就是——非常漂亮,然后才会认真思考这人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特点。”

“所以,她现在的行为就像是一种伪装,好让别人把注意力从她的脸上挪开?”说到这里,多门克有些懂了。

“她是在用一种幽默甚至扮丑的方式来让自己不显得太过孤立。”茂奇看着他,缓缓说道,“算是一种示弱,态度上的示弱,在向别人展示算不上缺点的缺点。”

多门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知道茂奇是意有所指后,便没再说话。

歌声与美酒(其一)

麝兔山之行结束了,叶菲与雪莉尔先一步回家了,而不久之后,伊芙也跟去了萝齐米。

阳光、歌声与美酒,田野、河流与棋手,猫与人与狗。

一来到萝齐米镇,伊芙就知道,这里就是她梦想中的家园。

当你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浑然一体,人与人的相处能做到无争无讼时,你就会发现,与陌生人接触并不是那么难以忍受的事,和熟人说话也无需小心翼翼,即便有人不理解你,却仍会包容你——一切事都是小事,一杯酒能解决任何问题,谁叫这里是萝齐米镇呢。

来时的路上还在下雨,等到了萝镇便阳光明媚了。冷热空气仍在深秋季节进行着激烈的拉锯战,而在这场雨过后,暖空气暂时占据了上风,所以此时的温度依旧宜人。

这次,伊芙是跟着南芬一起来的,不单是因为叶菲与雪莉尔两姐妹的邀请,也因为南芬的祖母想见伊芙。其实伊芙对于这件事表现得并不积极,毕竟她们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不一定会讨所有人喜欢。但南芬对于自家的兄弟姐妹们却是十分信任的,她向伊芙保证说:“就算他们不喜欢你,最恶劣的情况也就是离你远远的,绝不会发生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情。”

但就算南芬不说什么,伊芙也同样会照做的,即便是再次穿着奇奇怪怪的裙子。为了面见这位老人,伊芙此时是穿着一套白底黄边的曳地裙装,而为了撑起这样一件华丽的衣服,高跟靴与束腰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套裙装并非是克利金常见的服饰,而是西海岸诸国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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